珠海人注意!这4项财政补贴常年可申请!这些人可领...
上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
最高20万!珠海这些人可申请医疗救助金,常年受理!
(点击上方文字即可回顾)
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吗?
今天,小编带来了
特困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等群体
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这些人员有哪些补贴可申领?
2020年该项补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珠海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2019年起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的通知( (珠财〔2018〕363号)》;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民〔2019〕163号)。
02补贴金额
2020年预算3040万元。
03补贴标准
2020年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残疾人一级社会残疾人,一、二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235元/月·人;
二级社会残疾人,三、四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215元/月·人;
三级社会残疾人,五、六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195元/月·人;
四级社会残疾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175元/月·人。
2020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235元/月·人。
04申领条件
一是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具有珠海市户籍且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社会残疾人、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
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具有珠海市户籍且持有效《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社会残疾人或一、二、三、四级重度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或非重度智力、精神社会残疾人、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
05申领方式
自愿申请。申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社会残疾人、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向户籍所在地镇(街)受理窗口提交《珠海市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或《珠海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本人(监护人)市民卡或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如是低保人员,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镇(街)受理窗口通过“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录入补贴申请。申请人也可以本人通过手机微信“粤省事”小程序自行操作办理申请。
06联系方式
0756-2311162。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政策依据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珠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02补贴金额
2019年全市支出8823.4万元。
03补贴标准
根据每年的低保标准发放。
04申领条件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应当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
2.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填写《珠海市城乡居民低保救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签署申请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
05申领方式
自愿申请。申请享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的困难群众向户籍所在地镇(街)受理窗口提交《珠海市城乡居民低保救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镇(街)受理窗口通过“广东省民政厅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录入低保申请。申请人也可以本人通过手机微信“粤省事”小程序自行操作办理申请。
06联系方式
0756-2311319。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依据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珠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17〕14号)、《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0〕100号)。
02补贴金额
2019年全市支出2204.6万元。
03补贴标准
按照每年低保标准的1.6倍发放。
04申领条件
本市户籍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
05申领方式
自愿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认定的申请审批程序与低保对象认定的申请审批程序一致,受理申请材料后,通过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审核。
06联系方式
0756-2311319。
特困人员救助照料护理费
政策依据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珠民〔2018〕313号)、《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的通知》(珠民〔2018〕235号)《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
02补贴金额
2019年全年支出165.3184万元。
03补贴标准
特困人员护理标准按照我市公布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的一定比例,对应生活自理能力类别,分全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标准三档确定。
标准为:全自理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5%确定;半自理(半失能)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全护理(失能)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确定。住院期间的护理标准按每人每日200元确定。
04申领条件
特困人员,包括集中供养、分散供养。
05申领方式
自愿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认定的申请审批程序与低保对象认定的申请审批程序一致,受理申请材料后,通过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审核。
06联系方式
0756-2311319。
来源 | 珠海政府网制作,素材来源于珠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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