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如何办理?支付比例是多少.....热点回应来了!

1月1日,《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修订完善了病种目录、门特待遇、服务管理、两病保障等重要内容,以四个“进一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深化放管服为参保人提供更优医保服务。


(网页截图)


办法提到,

我市纳入报销的门诊特定病种

增至68个,

也就是说这些门诊特定病种发生符合规定的

相关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


这些待遇怎么享受?

支付比例是多少?

……

关于门诊特定病种,

下面这些热点问答你一定要了解!


“你问我答”栏目

第02期

1.门诊特定病种(下称门特)指的是什么?

答:门诊特定病种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门特划分为三类:中额费用门特、高额费用门特和门诊专项。


新增了13个门诊特定病种:支气管哮喘、银屑病、耐多药肺结核、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肺动脉高压、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C型尼曼匹克病、肢端肥大症、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糖尿病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新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


中额费用门诊病种↓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高额费用门诊病种↓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门诊专项↓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2.如何申请珠海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经门特核准医院专科医师确认符合相应门特准入标准,再经该机构医保办审核确认,并将相关审核确认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即可完成门特待遇申请。

3.申请门诊病种核准后,门特待遇什么时候开始支付?

门特支付起始时间自核准之日起支付待遇,以下门特除外:

(1)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自手术之日起支付;

(2)恶性肿瘤(非放化疗):自病种核准通过的社保年度起支付。

4.如下一社保年度想重新选定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结算机构,应如何办理?

参保人下一社保年度需重新选定门特费用结算机构的,应于下一社保年度开始前3个月内到新的门特费用结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

5.珠海市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如果转诊到市外就医,还能继续享受门特待遇吗?待遇如何支付?

参保人经认定门特,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市外就医的,其办理转诊手续后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核准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市内标准予以支付;未办理转诊手续的,门诊专项由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高额费用门诊病种统筹基金按50%比例支付,中额费用门诊病种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6.我市门诊特定病种核准机构有哪些?

共有16家:

(1)珠海市人民医院

(2)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3)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

(4)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5)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6)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

(7)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

(8)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9)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10)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

(11)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

(12)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医院

(13)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

(14)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限精神类疾病、结核病、多发性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

(15)珠海白云康复医院(限精神类疾病)

(16)珠海慈爱精神康复医院(限精神类疾病)。

7.如果经认定2种(含)以上门诊特定病种,我的门特待遇如何支付?

参保人经核准两种(含)以上门特的,其门特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1)每社保年度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以限额高的为准;(2)如两种都是中额费用门特的,每社保年度支付限额8000元,按中额费用门特支付比例支付;三种(含)以上都是中额费用门特的,每社保年度支付限额10000元,按中额费用门特支付比例支付。


你有问题想咨询?可通过“珠海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根据回复指引进行意见反馈。

来源 | 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源于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最新!珠海各区新冠疫苗接种点公布!地址、联系电话→

人才奖励、创新支持、教育保障……事关珠海这类人的待遇!

事关珠海发展!省政府这场发布会,透露重要信息!

总投资超5300亿!珠海这56个项目被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