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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珠海8人中毒住院,只因吃了这种鱼!


河豚遇到危险会鼓起身体

是不是还有点呆萌?



大家可别被它的外表给迷惑了

它其实是有剧毒的,

最近,斗门就有8人因它中毒了! 


近日,

斗门区白蕉镇一处大排档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一桌8人食用收购的野生河豚鱼后

出现不良反应,入院抢救。


据介绍,6月7日16时许,白蕉镇昭信村一处大排档餐桌旁有8名顾客陆续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其中6人为白蕉昭信村民,2人为白蕉桅夹村民。
调查发现,这8人于当日11时30分左右自带从渔民那里购买并宰杀好的河豚鱼(野生)到昭信村涉事食店打边炉食用,随后出现上述情况。

事发后,有5人被送往广东省中医院斗门医院抢救(其中1人为重症患者、4人为轻症状者,后转往遵义医科大学第五附属(珠海)医院抢救),另外3人在遵医五院抢救。
白蕉镇及当地部门负责人立即前往医院跟踪处理相关事宜,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也介入事件调查处理。
据白蕉镇应急办主任高文超介绍,当地连续几年都未发生过群众食用河豚鱼导致的中毒事件,此次涉及人数多,危害程度较大,给食品安全、应急防范工作敲响了警钟。


珠海市食品安全协会

发布安全提示

河豚鱼尤其是野生品种体内含有致命的河鲀毒素,此毒尚无解药,具有毒性大、毒性稳定、在河豚鱼体内分布复杂的特点。不管盐腌、日晒,还是煎、炒、烹、炸、火烧、炭烤,河鲀毒素依旧非常稳定,结构难以破坏。而河豚鱼全身上下,连皮带肉全都有毒,一般而言,没有任何一个部分可以食用。



河鲀毒素,毒性超强,0.5毫克就足以致人死亡。中毒过程急速而剧烈,潜伏期只有10分钟至3小时,发病后4-6小时内就可能死亡,最快是1.5小时


斗门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食品安全警示

一、河豚鱼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国家明令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和销售河豚鱼

二、食品经营者要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以对公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捕捞和加工制作河豚鱼

三、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河豚鱼及其毒性的认识,自觉不食用河豚鱼;外出就餐时谨慎选择鱼类等水产品,消除“吃河豚”的侥幸心理,防止河豚鱼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误食河豚鱼后,如发生口唇、手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

五、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采购和加工制作河豚鱼的,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知多D:

织纹螺体内也有河鲀毒素

专家表示,河鲀毒素不只存在于鲀类体内,其他海洋生物中也可能含有这种毒素,比如云斑裸颊虾虎鱼、织纹螺等。尤其是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白螺、割香螺、小黄螺等,在东南沿海常有食用,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



一旦中毒,一定要尽快

1个小时内就医,

千万别耽误救治的最佳时机!

转发提醒!

千万别随便食用!


来源 | 知珠侠、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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