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资助1亿元!事关创新创业,珠海这样给力!
在珠海,
创新创业团队,
符合条件
最高可领1亿元资助资金!
更有其他给力政策,
一起跟着小编详细看……
近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印发了《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管理服务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共七章三十八条,由总则、工作机构与职责、团队类型和申报条件、申报和评审、审批和立项、管理和考核、附则构成,旨在加快珠海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申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珠海市引进和培育创新创业团队分为市外引进创新团队、本土创业团队、市外引进创业团队等三种类型。
申报条件
市外引进创新团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队必须在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创新项目领域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支持掌握“卡脖子”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具有重大创新价值的团队。
(二)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即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应拥有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团队成员之间已经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团队结构合理。团队应为我市用人单位近3年内从市外引进,其中生物医药领域的团队应为近5年内从市外引进。
(三)团队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申报的创新项目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四)用人单位必须是在珠海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以企业化方式管理、运营的新型研发机构。用人单位应能为团队发展、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
(五)用人单位与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周期应能够覆盖团队项目合同执行周期,一般在3年以上。之前双方无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在申报时提交意向协议,并在签订团队项目合同前提交有效劳动合同。团队带头人和第一、二位核心成员项目执行周期内应全职在用人单位工作,其余成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长每年须不少于3个月。
本土创业团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即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应拥有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队成员应该具备丰富的创业经验、企业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及成果转化能力。
(二)团队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所申报的项目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三)用人单位为团队在珠海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团队带头人和第一、二位核心成员须为企业的合法股东,且团队成员为实际控制人(团队带头人或团队成员占股达控股地位),且项目执行周期内须持续满足该条件。
(四)用人单位能为团队发展、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有充足的自筹资金来源,能支撑用人单位的创新发展。
(五)用人单位与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周期应能够覆盖项目合同执行周期,一般在3年以上。团队成员(包括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中不少于50%的人员应全职在用人单位工作,其余成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长每年须不少于3个月。
市外引进创业团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队带头人应拥有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拥有突出的创新成果,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团队具有合理的专业和梯队结构。专业结构合理,在技术、应用、工程化等各环节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具备达成具体创新创业目标的完整创新链。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即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此前应在项目研究、产品开发、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
(三)团队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卡脖子”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以解决产业共性技术为导向,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方向的团队项目须获得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临床试验批件(医疗器械方向须取得注册检验报告)。
(四)团队已在珠海市外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团队带头人和第一、二位核心成员须为企业的合法股东,且团队成员为实际控制人(团队带头人或团队成员占股达控股地位)。用人单位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技术、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用人单位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且后续资金有保障。
(五)团队项目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团队成员与其他城市人才团队政策、科技创新政策无冲突,团队成员可自由流动。
(六)成功入选后须在18个月内遵照承诺将原公司正式整体搬迁落户珠海或在我市成立全资公司,珠海公司为企业总部(即为中国境内关联企业的最终控制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原地或其他地方设立或保留研发中心、办事处、分公司,并承诺10年内不迁出珠海、不改变应在珠海履行的纳税义务。
(七)用人单位与团队成员(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周期应能够覆盖项目合同执行周期,一般在3年以上。公司落户珠海后,珠海公司应与团队成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项目执行期内团队成员(包括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中不少于50%的人员应全职在用人单位工作,其余成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长每年须不少于3个月。
(上下滑动,查看申报条件全文)
市外引进创新团队、本土创业团队、市外引进创业团队项目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具体要求以发布的年度申报指南为准。对引进战略科学家和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可“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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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力度有多大?
资助资金如何拨付?
已入选省“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
还能申报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吗?
……
这些“疑难杂症”,
小编都准备好“解药”啦~
对入选的各类创新创业团队按年度遴选工作方案,结合评审结果予以分档支持,最高资助额度1亿元。
市外引进创新团队、本土创业团队资助资金分三期拨付,签订合同书后拨付50%首期经费,在团队项目中期考核通过后拨付40%中期经费,验收评估考核通过后拨付其余10%第三期经费。
市外引进创业团队资助资金分三期拨付。通过市外引进创业团队项目落地考核程序后给予50%首期经费,在团队项目中期考核通过后拨付40%中期经费,验收评估考核通过后拨付其余10%第三期经费。
(1)市外引进创新团队是指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预期能为我市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我市有关单位从市外引进,合作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高端科研团队。用人单位为市外引进创新团队的申报主体,并负责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人才(项目)配套等具体工作。
(2)本土创业团队是指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预期能为我市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自有技术、项目,自筹资金创办企业的高端科研团队。团队所创办企业为本土创业团队的申报主体。
(3)市外引进创业团队是指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预期能为我市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珠海市外已创办企业,计划于近期整体搬迁落户我市的高端科研团队。团队在珠海市外所创办企业为市外引进创业团队的申报主体。
已经入选省“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不得重复申报。对入选市级团队同时或之后入选省级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采取“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配套支持。
项目执行期内,合同内容一般不作调整。确需变更合同内容的,用人单位应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由各区(功能区)人才(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核查意见,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才办批准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每个项目只能变更1次,变更事项不超过3项。
变更事项包括:团队成员变更、用人单位变更、项目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变更、协作单位变更等。项目实施期内出现上述之外的变更事项或重大问题的,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已入选但未实施完毕的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结合立项合同及本办法有关条款执行。本办法自2021年8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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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源于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