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了!增幅8%以上!广东这三项待遇有调整
涨了!
广东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
发放标准提高啦!
平均增幅分别约8.0%、9.6%、8.0%,
平均调整额度位居全国前列!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调整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自行另设项目和标准发放,且在2021年9月底调整发放到位。
2021年度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分别涨了多少?
一起来看看吧~
伤残津贴:定额涨355-430元,
托底线提高至4138元
伤残津贴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且2021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人员,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分别每月加发430元、405元、380元、355元。
经定额加发调整后,其伤残津贴仍低于“托底线”4138元/月的,按照4138元的标准发放;对2021年内首次享受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人员也执行“托底线”标准,核定的伤残津贴低于4138元/月的,自首次享受之月起调整按4138元标准发放。
据此调整,预计调整后全省人月均伤残津贴约4803元,平均增加约377元。
两类地区分别调整
生活护理费按照普遍调整办法和特定人员调整办法实施。
1.普遍调整办法分两类地区进行调整:
一类地区是2020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广州、深圳及省本级(执行广州市参数),其2021年度一级至四级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至2020年该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50%、40%、30%比例发放,其中职工平均工资采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口径,广州、深圳分别按11262元、11620元计算;
另一类地区是低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其他19个地市,统一按照2020年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9194元为基数调整发放,一级至四级生活护理费分别为5516.4元/月、4597元/月、3677.6元/月、2758.2元/月。
2.特定人员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办法调整的生活护理费标准比其调整前享受标准降低的极少数人员,作为特定人员暂不按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改为在其原享受标准基础上一级至四级生活护理费每月分别加发130元、120元、110元、100元,确保每名生活护理费享受人员均有提高。
据此调整,预计调整后全省人月均生活护理费约4140元,平均增加约356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每人每月定额加发142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
长按二维码查看 《通知》原文
除了工伤保险待遇有调整,
小编还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
日前,
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已开通
“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两项业务,
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无需出门,
就可在网上办理这两项业务!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步骤一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gdzwfw.gov.cn),选择“个人服务”,选择“社保”业务。
步骤二选择“工伤保险”,选择“工伤认定申请”,办理城市选择“珠海市”,按辖区选择业务主管部门,点击“在线办理”。(注:暂不适用于按照建设工程项目险参保的情形)
步骤三选择登录方式:
1.受伤职工本人使用微信扫一扫,验证登录粤省事;
2.使用单位或个人账号密码登录;
3.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号登录,使用受伤职工电子社保卡扫一扫或者国家政务服务APP个人或法人账号密码登录。
步骤四进入广东省统一业务受理系统,选“工伤保险”,按需选择“工伤认定申请”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业务,进入申请页面,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原件,完成后提交申请,显示“提交成功”的信息即可完成申请。
步骤五申请人完成申请后,需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致电0756-2128315联系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确认无误后,单位经办人员或受伤职工将所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工伤认定申请表》《现场证人证言》材料须提交原件,申请人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zhrsj.zhuhai.gov.cn/),下载工伤保险有关办事指南以及《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表》模板等材料。
识多D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不仅为工伤职工提供了生活保障,
还给用人单位减少了工伤风险。
预计本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将惠及全省工伤人员约3.23万人。
其中,已参加工伤保险的
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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