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 发现此类行为请立刻举报!最高可奖12万元!
保本付息、高额回报、虚假项目……
“非法集资”屡屡出现在日常生活中,
使得集资群众损失惨重。
因此,一旦发现非法集资行为,
请立刻举报!
现在举报还有机会获得相应的奖励。
非法集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线索,有效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市金融工作局出台了《珠海市金融工作局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文件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小编了解到《实施细则》具有奖励门槛标准放宽、奖励范围扩大、奖励金额提高、奖励兑现时间前置等特点!
那么,《实施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接着往下看吧~
小编已经为大家划好重点了!
举报材料
举报情况说明,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或名称、非法集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等;
能够证明非法集资行为的有关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电子证据及其他形式证据等;
举报人对举报事项、内容和证据的真实性承诺;
举报人的名称或姓名与联系方式;
举报受理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奖励条件
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可以查明;
举报线索对案件的查处具有利用价值;
举报线索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
【注】举报人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无法查证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人采取非法手段获取举报线索等情形不属于举报奖励的范围。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走访等方式向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牵头机构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也可以向公安部门、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然后由该部门转报同级处非牵头机构。
非法集资举报奖励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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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甄别筛选采用,并对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开展初步调查后,即给予举报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
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认定为行政违法的,自行政处罚后,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自立案侦查后,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奖励;
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且法院最终认定的涉案金额在5亿元以上或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自刑事判决生效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给予举报人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奖励。
奖励金的发放程序
举报奖励资格条件的审查认定采取“一案一议”或集中处理的方式。其中,采取集中处理方式办理举报奖励的,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特别重要的线索应及时予以认定并发放奖励。
公安部门、行业主(监)管部门应自采用举报线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处非牵头机构通报情况。对于拟采取“一案一议”方式实施举报奖励的案件,处非牵头机构应在收到相关通报情况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公安部门、行业主(监)管部门审核决定是否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于决定予以奖励的,应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
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领取奖励金的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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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实施细则》原文。天上不会掉馅饼,非法集资是陷阱。
拒绝高额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从举报开始!
来源 | 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源于珠海市金融工作局、珠海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