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减轻参保人负担!珠海医保支付方式有变化!
医保支付是基本医保管理
和深化医改的重要环节,
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
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
据悉,
升级版《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已于近期实施。
快随小编一起来了解!
为加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管理,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制度,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称新《办法》)。
新《办法》针对的是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之间的基本医保医疗费用结算。据了解,2018年,我市医保支付方式开始采用先进的按病种分值付费+服务单元+项目。2020年11月3日,我市被国家医疗保障局确定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之一。
具体结算方式有什么变化?
这对我们参保人有什么好处?
对医疗机构有什么影响?
一起来看!
新《办法》
细化与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方式
一是住院、家庭病床、日间手术医疗费用实行总额预算管理,采取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服务单元、项目付费等为辅的多元复合式方式结算。
二是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在年度支付限额内按项目付费方式结算,其中门诊专项医疗费用可按病种分值付费、项目、服务单元、包干等方式结算。
三是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可按人头、项目等付费方式结算。
四是生育医疗费用可按定额付费、病种分值付费等方式结算。
新《办法》
医保支付实施亮点
有利于减轻参保群众的个人负担
DIP制度下,医疗机构一方面通过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及医疗浪费,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推进院内快速康复(ERAS)建设,促进患者的康复,缩短住院时间等措施,最终实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下降,从而减轻了参保群众的个人负担,提高了参保群众的满意度。
有利于减轻参保群众的个人负担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定要管好用好。基金总额预算下的DIP是根据出院“主要诊断+诊治方式”,以一次完整住院或日间手术诊疗过程为单元进行按分值付费,而不是按诊疗过程中实施的每个服务项目进行支付,实际支付额与病种有关,而与治疗的实际成本并不直接挂钩。DIP促使医疗机构主动提供最合理的治疗方案与临床路径,从而避免了大处方、重复检查等不合理医疗费用的支出,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有利于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新《办法》通过科学制定政策,合理确定分值,引导推动了分级诊疗工作的落实,支持了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及中药的传承创新发展,同时,激发了医疗机构积极收治疑难重危病人,主动控制成本,合理诊治病人的内生动力,促使医疗机构由外延式数量规模扩张转向为内涵式质量效率提升,也促使医疗机构回归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按病种分值付费(DIP)
是中国原创的医保支付方式。
目前我市正持续推进DIP试点工作,
那么,什么是DIP?
其优势是什么?
统筹基金总额是怎样确定的?
……
相信大家还有不少的疑惑,
热点问答来啦!
Q
什么是按病种分值付费(DIP)?
A
按病种分值付费(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DIP)是利用大数据优势所建立的完善管理体系,发掘“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对病案数据进行客观分类,在一定区域范围的全样本病例数据中形成每一个疾病与治疗方式组合的标化定位,客观反映疾病严重程度、治疗复杂状态、资源消耗水平与临床行为规范,可应用于医保支付、医院管理、基金监管等领域。
Q
病种的概念是什么?
A
病种是指疾病的诊断名称与手术及操作编码进行的组合,疾病名称以临床出院第一诊断(主要诊断)并按照相应的诊断编码ICD-10亚目码进行编码,手术及操作编码按照ICD-9-CM-3操作码,两者组合后形成病种。对每一病种进行赋值,形成病种分值。一个病种对应一个分值,是一个独立的付费单元。区域内所确定的所有病种形成了该地市的病种分值库。
Q
病种分值的含义是什么?
A
病种分值代表着治疗某一种消耗的医疗资源多少,代表着某一疾病治疗的难易程度。病种的分值越高,代表着该病种的诊治难度越高,所消耗的医疗资源越多。大型医疗机构通过收治疑难危重患者所获得的医保统筹基金的补偿也相应也越多,减少了过去按人次均等额结算下推诿危重病人的可能。科学、合理的病种分值,可以引导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Q
统筹基金总额是怎样确定的?
A
统筹基金总额是指用于参保住院人适用于按病种分值付费政策下整个统筹区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按病种分值付费结算的金额,受宏观和微观多种因素影响,与统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与缴费水平、人口结构、疾病谱、医疗技术水平、物价水平等关系相关。
统筹基金总额确定的总体原则为:“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以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基础、以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为出发点,建立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总额控制机制,确定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年度总额控制目标。
Q
新《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A
新《办法》自2022年3月9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五年。原《关于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7〕264号)同时废止。
扫描下面二维码
或点击“阅读全文”查看
新《办法》原文。
新《办法》的实施,
将进一步有效控制我市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
减轻参保群众的个人负担。
来源 | 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源于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封面图来源于珠海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