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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有奖,这些单位、家庭、个人都有份!


在珠海,

垃圾分类做得好,

不光能获得通报表扬,

还能得奖金!


其中,
示范单位可获3000元奖金,

示范家庭和个人可获1000元奖金。


为加强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了《珠海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哪些单位、家庭、个人

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和奖金?

小编都给大家整理好了~





激励对象

《暂行办法》明确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家庭和个人进行激励,并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示范单位”“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示范家庭”“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示范个人”



激励原则与方式

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激励为辅的方式。



激励名额

为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每年开展一次激励工作,激励名额:单位600个,家庭400户,个人600人。每年可根据全市各区人口比例和实际情况调整分配激励名额。


各区单位限定名额分配如下:香洲区276个,金湾区110个,斗门区150个,高新区51个,鹤洲新区13个。


各区家庭限定名额分配如下:香洲区184户,金湾区73户,斗门区100户,高新区34户,鹤洲新区9户。


各区个人限定名额分配如下:香洲区276人,金湾区110人,斗门区150人,高新区51人,鹤洲新区13人。



激励措施
 单位 
1.评选条件:

认定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示范单位”,应满足第一项,并同时满足第二至第四项之一:

①本单位根据《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在经营或管理区域内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达《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试行)》示范标准。

②源头减量措施实、垃圾分类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

③主动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宣传、培训、推广活动,效果明显的。

④明显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的。


2.激励方式:

①市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扬,颁发牌匾

②区主管部门给予奖金3000元属于公共机构的不予以资金激励。

③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主管部门根据《珠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给予优良信息加分激励

 家庭 1.评选条件:

认定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示范家庭”,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家庭成员长期坚持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分类准确率较高,生活垃圾产生量减少,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

②家庭成员参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入户走访或宣传等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6次


2.激励方式:

①市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②区主管部门给予奖金1000元

③市妇联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

 个人 1.评选条件:

认定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示范个人”,应分别满足下列条件:

①督导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全年督导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镇、街审核作为依据),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现场督导,表现突出的。

②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全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i志愿管理系统、各区志愿服务登记记录系统记录或镇、街审核作为依据),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③环卫工人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作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纠正生活垃圾错误投放行为,积极参与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


2.激励方式:

①市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②区主管部门给予奖金1000元属于公务员的不予以资金激励。

③同时,环卫工人可优先推选参评“最美环卫工人”等环卫行业评选项目。

激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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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

镇、街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含中直、省直、市直、区直等部门)、家庭、个人申报,于每年1月31日前完成收集申报资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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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推荐

镇、街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于每年2月20日前确定推荐对象,上报区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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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上报

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根据辖区名额择优确定为候选激励对象,并于每年3月10日前将候选名单上报市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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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布

市主管部门对候选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激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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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实施

市主管部门通报表扬,区主管部门组织发放奖金。

落实情况

2月,经在垃圾分类工作方面颇有成效的香洲区有关单位和个人申报,香洲区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初审,香洲区垃圾分类办复核并经过7天公示,决定对48个居民区、15个工厂企业、259个家庭、150个个人、10个公共机构(不含文教区、医疗机构)、10个文教区、5个大型商场超市、1个酒店、3个医疗机构、5个农贸市场、4个区管公园等510个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牌,共奖励117.3万元补助资金


垃圾分好类,

就是“新时尚”,

打造环保宜居家园,

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一起让“新时尚”变成“好习惯”,

让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内心,

让珠海变得更美!


源 | 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源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珠海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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