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租金拎包入驻、水电费全免……珠海创客速来→
想创业的朋友看过来!
广东珠海公共创业
孵化(实训)基地创业项目
和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入驻孵化项目正在火热征集中!
“零”租金拎包入驻,
入孵对象不限户籍;
免费提供3-5年的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
水电费全免……
支持力度超大!
快来一起了解吧~
广东珠海公共创业
孵化(实训)基地
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建设与运营管理,委托珠海市珠光人力资源运营有限公司承担具体运营事务。
创业基地为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基本条件的创业群体提供创业孵化场所和基本办公条件,提供不同创业成长阶段所需要的开业指导、投融资、公共技术、政策对接、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资源,促进初创型企业(项目)和创业团队快速成长并独立经营,提高创业成功率,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创业基地设立科技创新加速器、大学生创客空间(加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牌子)和创业示范工场3个专业示范园区,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各园区主导培育对象和产业分别精准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目标,构建珠海“一站式”优质众创生态圈,做粤港澳大湾区创业者的成长合伙人。
首个园区于2012年8月开园运营。2018年12月,创业基地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广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21年6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为第五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成为我市首个“国字号”的政府投资公益性创业孵化示范平台。
✦三大专业示范园区
科技创新加速器:主要任务是结合珠海产业发展进行产业孵化,引进和孵化高价值科技类创新创业企业(项目),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转化阶段,协助产品整合、资本运作等手段,培育科技创业带头人。
大学生创客空间(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主要发掘和吸纳处于创意期或初创期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并设立澳门创业项目专区,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双创”人才培养、青年创业精英交流、高校“双创”成果转化及展示一体化平台。
创业示范工场:主要孵化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新业态创业项目,协助优质资源对接,打造特色、新兴产业培育示范平台,创造出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或新的服务。
申请指南
申请对象
入孵对象主要面向初创者、初创企业和初创团队。入孵对象均不限户籍,具体范围如下: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创业者(以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人员为主)。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创业者(以毕业5年内人员为主)。
3.政府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青年优秀人才等创业者。
4.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年创业者(18周岁至45周岁)。
5.科研技术人员,企业管理技术骨干创业者。
6.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其他创新创业人才创业者。
申请条件1.创业项目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珠海市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和创业基地的产业项目定位,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孵化培育潜力,符合技术、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需求。符合环保法规规定。
2.具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实施项目的核心人才队伍已经配备到位。
3.具有保证项目营运的一定额度自有资金或可行的投融资、商业贷款方案。
4.已经办理商事登记的企业,登记时间不得超过3年。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存在任何违法违纪的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5.以项目团队申请入驻的,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得担任其他行业关联企业的法人代表。
6.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创业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申请材料1.《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入孵创业实体(项目)申请表》和拟入驻员工花名册;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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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
入孵创业实体(项目)申请表》
和拟入驻员工花名册(样本)
2.创业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项目PPT。
3.创业项目相关证书,如知识产权证书、特色产品认定证书、荣誉证书等;若获得投融资的,提供融资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资料。
申报时间本轮项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经评审答辩后择优安排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培育,孵化培育期为2年。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756-2125529、2212794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491号科技创新加速器二楼201室
香洲区大学生
创业孵化基地
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位于香洲区南屏镇濂泉路3号,总建筑面积达2600平方米,可容纳创业项目团队40个。基地为创业团队免费提供3-5年的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水电费全免,创业项目申请通过后即可“拎包”入驻。
另外,基地为创业团队免费提供工商注册、财税咨询、政策咨询、法务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融资对接等一站式创业服务,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申请指南
申报对象
1.具有符合珠海市、香洲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创新创业项目,在本市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5年内博士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港澳青年、退伍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入驻对象创业项目技术含量较高、经济效益和带动就业效果较好的,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限制。
2.在珠海市、香洲区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3.珠海市、香洲区认定的其他创业扶持对象。
申报条件1.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市、区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方向,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产业和高端服务产业等。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孵化培育潜力,符合技术、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需求。
2.具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实施项目的人才队伍已经配备到位。
3.具有保证项目营运的一定额度的自有资金或可行的投融资、商业贷款方案。
4.已经登记注册的,注册登记时间不得超过3年。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并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
5.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创业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6.申请入驻项目尚未依法登记注册的,需在入驻后6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已注册的企业需在入驻后1个月内完成地址变更等手续。
重点引进项目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定位,重点引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其中,港澳青年是指年龄在18-45周岁的青年,包括港澳籍居民、在港澳工作时间超过1年的非港澳籍居民、在港澳高校学习的非港澳籍居民等,承诺拥护“一国两制”。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青年人数比例达30%以上的团队和企业(注册企业以缴纳社保人数为准);
2.港澳青年或港澳资企业持股25%以上的;
3.港澳青年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不含下属子公司)经理、副经理、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及同等级别的高级管理职务的。
申报材料此次申报须递交纸质材料,请各申报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必要时受理部门将要求核对原件。申报对象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入驻资格及五年内申报资格。
符合入驻条件的创业团队或个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珠海市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入驻申请书》。
2.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提供所在学校证明,下同);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拟入人员花名册。
3.《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章程复印件(已办理工商注册者提供),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如专利证书、特色产品认定证书、荣誉证书等)。
5.申报项目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中的港澳青年需提供身份证或港澳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或港澳工作证明等;
(2)港澳青年或港澳资企业持股的证明材料;
(3)港澳青年担任公司(不含下属子公司)经理、副经理、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及同等级别的高级管理职务的任职证明。
申报时间本次申报时间截止于2022年6月10日,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面向社会常态化受理入驻申请。申报结束后,各类申报对象可继续申请,作为入驻备选项目,不定期开展项目评审。
申请及入驻流程(上下滑动查看▽)
(一)申请
申报对象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珠海市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入驻申请书》和《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项目入驻申报+企业(团队)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zhsjycyxh@163.com。申报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提交,已创办企业的团队需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为文字正向,清晰可辨。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56-8828306,13570626528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13169672660
(二)受理
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受理,并对入驻项目申请材料进行程序性初审(一般需3-5个工作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邮件中退回并注明原因;需补充材料的,通过邮件通知申报对象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指定材料,逾期不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资格。
(三)评审
基地于6月中旬组织有关创业指导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对《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从经济效益、市场前景、安全环保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论证提出建议。
(四)审批
1.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创业孵化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2.符合入驻条件,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或香洲区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项目或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以及博士生、高层次人才或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创新创业项目,符合珠海市、香洲区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带动就业效果较好的,由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组织资格审核,报经创业孵化基地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安排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培育。
(五)办理入驻手续
办理入驻手续。经评估、审核获准入驻的企业项目,在接到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服务部入驻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正式入驻手续,开展正常创业活动。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与入驻企业签订《入驻企业(项目)孵化协议书》等文书。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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