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每人每年最低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珠海一大波惠企助企新举措来啦!
@珠海企业,
一大波惠企助企新举措来啦!
其中,
《珠海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训工作指引(试行)》明确,
按照每人每年5000-8500元的补贴标准
给予用人单位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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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制
工作试行指引公布
按照每人每年5000-8500元
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培训补贴
为做好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训管理工作,5月25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珠海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指引(试行)》。
备案基本条件
✦用人单位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已在本市工商、税务或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能为学徒培养配备必要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
用人单位应选拔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人员担任学徒的内部导师,负责指导学徒进行岗位实操训练,帮助学徒逐步掌握并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能为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学徒条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学徒为与备案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技术技能岗位职工;
学徒为与备案单位在本市的下属企业或分支机构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技术技能岗位职工;
学徒为与员工制家政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服务协议,并按规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人员。
✦培训机构条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本市的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
本市的国家、省及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大型企业、被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可自主依托本企业培训中心采取“师带徒”方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试点企业遴选办法由省另行制定。
补贴对象及标准
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本市用人单位(含企业和养老、幼教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行政事业单位)与培训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为学徒开展免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进行评价,参训学徒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每人每年5000-85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培训补贴。
对列入《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且培训级别在高级工以上的培训项目,学徒培训补贴标准按同等档次上浮30%(申请补贴时不符合上浮条件的,不予上浮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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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20万元
5月31日,珠海市金融工作局印发《关于落实珠海市助企纾困措施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的工作指引》,明确补贴补偿条件,规范补贴补偿申报流程。
申请融资担保支持总体要求
支持对象为注册在珠海市、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微企业和持证融资担保机构。
支持范围为2022年4月28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新发的融资担保或代偿。
申请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的企业需通过注册在我市的持证融资担保机构获得融资担保支持。
对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融资担保费用的50%,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对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融资担保代偿的50%。
已享受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补贴或其他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和融资担保机构不纳入支持范围;房地产业等不符合信贷政策导向的融资担保不纳入支持范围。
申报融资担保支持工作流程
✦企业申报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企业向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提交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申请材料。
融资担保机构汇总企业补贴申请并于2023年1月31日前向市金融工作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珠海市助企纾困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申请表》,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申请书(原件),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保单协议、借款凭证、还款凭证、担保费发票、利息(担保费)支付凭证等复印件(盖章)以及其它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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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申请表》
市金融工作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材料审核、补贴公示、资金划拨等工作。
✦融资担保机构申报风险补偿
融资担保机构于2023年1月31日前向市金融工作局提交风险补偿申报材料,包括:《珠海市助企纾困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申请表》、风险补偿说明、贷款项目基本情况,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放款凭证、代偿通知书、代偿凭证等复印件(盖章)以及其它所需材料。
识别二维码下载《珠海市助企纾困
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申请表》
市金融工作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材料审核、补偿公示、资金划拨等工作。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相关规定
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扩大和深化银担合作,创新普惠金融产品,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市金融工作局负责融资担保补贴补偿的统筹运作,做好补贴补偿项目审核与公示、资金拨付等具体工作。
融资担保补贴补偿资金拨付情况在市金融工作局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若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虚构融资担保或提交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取消申领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市政府有关补贴项目,已发放补贴的将如数追回。
融资担保机构获得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后,风险补偿金的追偿权由该融资担保机构代理市金融工作局行使,追索回的资金或企业恢复还款收回的资金,按各方实际承担的损失比例偿还。
融资担保补贴补偿申报遵照“同一贷款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贴”规定,相关资金从金融助企纾困相关专项资金中列支,额度用完即止。补贴补偿资金按照申请先后顺序拨付,若申请时间相同,则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时间顺序进行拨付。
全面推行存量房地产
转移登记全程网办
一次性完成交易过户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和税务领域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税务”的线上“一窗办理”,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业务,6月2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全程网办的通告》。
实施时间
从2022年6月1日起,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业务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办理模式。
适用业务范围
该模式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买卖存量房地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属于以下情形的,暂不适用全流程网办业务模式:
(一)除个人购买的成本价房改房、平价房、廉价房、经济适用房以外的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
(二)房屋功能用途不明确的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
(三)买卖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为非二代身份证等无法通过网上统一身份认证的;
(四)买卖房地产上存在查封登记或抵押权登记的。
办理流程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登录珠海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进行买卖合同网签,并通过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全程网办(电子签名)”业务平台申请办理相应的业务,在线核缴税费,一次性完成交易过户。
(一)提交申请。买卖双方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业务网上申办系统,填写转移登记和申报纳税申请,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买卖合同等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材料可在线填写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免于上传;能够通过系统共享获取的材料,免于上传)。
(二)并联审核。系统收到申请信息后,自动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登记、税务部门进行并联审核。税务部门即时将核税结果反馈登记部门。双方均审核通过的,系统发送缴纳税费信息至申请人。
(三)缴税登簿。申请人在线缴纳相关税费后,系统自动获取完税凭证,登记部门工作人员直接依据相关电子(影像)材料(不需收取纸质材料)完成线上审核、登簿,并按规定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公告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四)签发证照。完成登簿后,申请人线上缴纳登记费,权利人选择电子证书的,可通过申办系统直接领取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选择纸质证书的,登记部门直接邮寄送证。
办理时限
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税证联办)全程网办业务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
税务咨询电话:12366
登记咨询电话:12345、335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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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会展事项)有调整
相关补助资金标准上浮
部分补助条件和要求放宽
6月7日,珠海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珠商〔2020〕308号,以下简称《会展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对符合《会展实施细则》要求的所有补助项目(除工作经费外),相关补助资金标准上浮30%。上浮后的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封顶金额。
对已按《会展实施细则》进行备案的会议和展览项目,其补助的条件和要求,即包括展览总面积、实际展位数量、标准展位数量、参展商数量、观众数量、展览特装数量比例、市外参展商比例、境外参展商比例、展览营业收入、展位销售均价、参会人数、境外参会人数、市外参会人员比例、酒店住宿间夜数等,降低50%,其他补助条件和要求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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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会展事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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