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重点产业贡献人才扶持力度、
加强创新创业项目及人才引进、
创建国际青年创业园、
搭建“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
为加快吸引与鹤洲新区(筹)
产业体系相匹配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和创新创业团队集聚,
打造国际创新人才高地,
进一步壮大产业创新人才队伍规模,
鹤洲新区(筹)拟出台新政策。
近日,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党群工作部草拟了《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关于落实“产业第一”战略实施“红宝石人才”引育工程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明确,“红宝石人才”是指被认定为鹤洲新区(筹)的总部经济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骨干、创新创业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红宝石明日之星、红宝石行业尖兵和红宝石国际优青,以及包括珠海英才计划规定的高层次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等。
《意见稿》主要围绕
实施“红宝石引才”工程、
实施“红宝石育才”工程、
实施“红宝石聚才”工程、
实施“红宝石留才”工程
四个方面,
制定系列措施。
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起来了解!
实施“红宝石引才”工程
提高突出贡献人才扶持。
一是突出贡献人才扶持。经认定或复核通过的区总部经济企业,对其高级管理人员、骨干、自然人有限合伙人等突出贡献人才,按照个人对鹤洲新区(筹)经济贡献额100%-600%给予扶持,扶持总额不高于当年度鹤洲新区(筹)对该总部经济企业扶持资金的20%。
二是加大重点产业贡献人才扶持力度。全面落实“珠海英才计划”和《加快产业创新人才集聚十条措施》,对现有及新引进符合《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相应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按照市政策要求给予奖励。同时,结合鹤洲新区(筹)实际,针对航空配套、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商贸服务四大“保税+”现代产业体系和海洋海岛旅游、海洋科技、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服务为核心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重点企业人才,其个人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超过22万元的,根据其个人收入对鹤洲新区(筹)经济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开展柔性引才。
鼓励鹤洲新区(筹)重点企业加强与符合《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顶尖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或其他高端人才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开展柔性引才。每年在鹤洲新区(筹)工作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年度劳动报酬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个人每个纳税年度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领一次补贴,补贴申请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个人每次申请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单位每年柔性引进人才补贴申领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加强创新创业项目及人才引进。
大力引进国内外优秀创新创业项目,遴选一批符合鹤洲新区(筹)重点发展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对经市级认定且在鹤洲新区(筹)区注册经营或经鹤洲新区(筹)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资金,团队负责人15万元生活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对成功入选国家和省级人才工程的人才,在市配套支持基础上,按照1:1比例最高给予入选者100万元、入选企业20万元资金扶持,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企业引进的人才被评为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的,按入选人才级别可享受的资金奖励和住房补贴总额的10%给予企业奖励。
对港澳台及海外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3人及以下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4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每人标准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补贴。
实施“红宝石育才”工程
培育“红宝石明日之星”。
鼓励与支持鹤洲新区(筹)重点发展领域企业为现有人才制定终身培养计划,加强与市内外及港澳高校联合培养符合鹤洲新区(筹)主导产业发展的人才。对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毕业后与原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才,给予学历提升扶持,对于获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补贴标准分别为10万元、3万元、1万元,每年支持学历提升力争500人以上。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举办人才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或培训班(新型学徒制除外),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的技能培训力度,按企业支出师资费用50%的标准给予补贴,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年度累计补贴最高不超20万元。
对入选国家、省、市、区优先扶持企业名单(如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高企百强企业等)的企业,直接给予一定数量人才培育名额;对鹤洲新区(筹)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由相关责任部门推荐给予对应企业名额。
挖掘“红宝石行业尖兵”。
围绕全区各重点发展领域且贡献较大的企业,每年通过企业自荐、有关部门审核的方式,打造一批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成果的研发型人才、技能型人才,授予“红宝石行业尖兵”称号并给予奖励。自荐名额向入选国家、省、市、区优先扶持企业名单(如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高企百强企业等)的企业倾斜。
对获得“红宝石行业尖兵”称号的研发型人才每人可获得20万元生活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每年不超过50名。对获得“红宝石行业尖兵”称号的技能型人才每人可获得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每年不超过100名,参加市级以上技能大赛成绩优异者及获评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或珠海首席技师的人才优先入选。
引育“红宝石国际优青”。
针对40周岁以下拥有港澳台及海外博士研究生学历,40周岁以下拥有港澳台及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有3年工作经验、并与鹤洲新区(筹)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青年人才,在享受市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基础上,给予博士研究生个人10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的生活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实施“红宝石聚才”工程
创建国际青年创业园。
探索多渠道、多模式创建国际青年创业园,营造适合国际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软硬件环境,为留创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投融资等一系列孵化扶持服务。对进驻鹤洲新区(筹)国际青年创业园的初创企业,给予最高3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以及3年免租,第4、5年租金减半。
打造国际校友人才生态圈。
支持知名商学院、高层管理教育机构落户鹤洲新区(筹),搭建校友互动交流平台,打造高端社群联谊基地、高端教育服务基地、全球名校校友会秘书总部、校友创投中心等人才流、信息流、资金流深度交融的资源型平台,积极探索“高校+政府+校友”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多方共赢发展,打造国际校友人才生态圈,加快推进校友成果和项目落地。
鼓励国际校友在鹤洲新区(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举办人才沙龙,开展学术交流、项目路演、创业融资等活动,营造良好人才交流氛围。对符合条件的活动给予最高30万元经费资助。对落户鹤洲新区(筹)的校友交流平台、企业家交流与教育培养基地、科技创新中心、创投中心等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金扶持。
支持建设科研工作站。
鼓励企业加强建设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等科研工作站。对新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在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建站补贴的基础上,对设站企业再按1:0.5比例给予建站补贴。对出站后留(来)鹤洲新区(筹)创新创业的博士后,在市财政给予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20万元生活补贴,分四年等额发放。同时落实市政策,对新引进创新创业的博士,给予25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对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为2年。
实施“红宝石留才”工程
建立健全人才保障体系。
一是安居保障。以人才需求为导向,打造集社交、生活、多元文化和创新创业服务等元素为一体的鹤洲新区人才社区。通过改建、购置和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力争三年内提供3000套人才公寓,鼓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集体申请或自主选择租住方式。采取住房补贴、实物住房等方式,为重点领域企业过度用房需求给予保障。
二是教育保障。加大公办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力度,打造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全链条优质教育体系,增加学前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供给,推进小班制教学,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加大公办中小学名校长、名教师引进力度,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对符合条件的“红宝石人才”,其子女可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或不再设置户籍、房产购置、工作区域等限制性条件,保障其就读鹤洲新区(筹)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力争为“红宝石国际优青”子女提供优质学位保障。
三是医疗保障。构建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引进高水平优质医疗资源,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救治和保障能力,力争3年内筹建标准化三甲医院。建立“红宝石人才”个人健康档案和专家联系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精准服务。与我市重点医院签订服务协议,为人才及其直系亲属就医提供诊疗服务“绿色通道”、免费体检等,由财政给予补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人才购买国际商业医疗保险,对购买保险的企业按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每年保险费申领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加大人才金融支持力度。
优化金融服务引才聚才,鼓励银行面向人才创业创新、生活消费、健康养老等金融需求,提供特色“人才贷”产品。
完善人才发展工作机制。
建立牵头抓总、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的人才发展工作格局。完善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全区人才工作,加强对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现有工作基础,积极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完善管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人才发展工作有序开展。
搭建“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聚焦人才全链条生命周期,打造集招聘就业、政策解读、招才引智、业务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人才服务平台,打通人才服务“最后一米”。发挥平台作用,形成“政、企、人”互通的纽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数据多跑腿、人才少跑路”,切实提升人才和用人单位享受人才政策服务的便利度、快捷度和满意度。
目前,《意见稿》正在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意见时间截至
2022年6月22日。
市民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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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并提交意见。
《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关于落实“产业第一”战略
实施“红宝石人才”引育工程
的若干措施》的出台,
将为推动鹤洲新区(筹)
产业创新发展汇聚强大人才动能、
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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