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亿元!涉及重大项目、农业龙头等,珠海多项申报正在进行
本期热点申报:
2022-2023年度国家科技重大项目配套资金入库项目申报
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
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
2022年珠海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
2022年度珠海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
1
8月15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转发省科技厅2022-2023年度国家科技重大项目配套资金入库项目的通知》。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17:00。
申报要求
申请配套支持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应为2021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项目,且已获国家立项批复,并已签订任务(合同)书。
申请配套支持的承担单位(重大项目和平台的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下同)依法在广东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承担单位单个项目获中央财政经费支持超2000万元,且首批经费已经拨付至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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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月15日,珠海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日。
支持项目、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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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新项目。
对在广东设立的2022年实际外资金额(已纳入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达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新项目,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1亿元。
外资增资项目。
对在广东设立的2022年实际外资金额达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增资项目,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1亿元。
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总部型机构项目(下称总部型企业)。
1.投资奖励。对经省认定的、且2022年实际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型企业,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1亿元。
2.财政贡献奖励。对经省认定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型企业2022年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按项目当年对省级财政贡献量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1亿元。
以上支持对象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行业划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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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8月17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9日。
申报要求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4号)规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定位、领域范围、培育建设等要求,围绕当前提出的培育发展“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重点关注尚未布局建设省创新中心的战略性产业集群方向领域,积极组织优势龙头企业及单位牵头申报。其中珠三角地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资金(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组建资金(注册资本)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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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8月15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珠海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5日。
申报条件及标准
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与实际运营情况一致。
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企业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或涉农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
企业信用良好,经营规模、效益、质量、带动能力、竞争能力达到规定标准。
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以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为候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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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8月11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珠海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间为8月25日-9月30日。
申报评审范围
全市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基层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农村电商、传统技艺等工作;在市内从事烹饪、家政服务相关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
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乡村工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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