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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申报!珠海各区已开启!事关产业人才奖励→


@珠海人才
2022年度珠海市
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
正在申报中!

目前,香洲区、金湾区、

斗门区、高新区、

鹤洲新区(筹)

申请时间已定,

快来看看你符不符合

申请条件吧!




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
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指南
(适用于香洲区)




申请时间


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6日。


申请对象



在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企业(非珠海市限制发展与禁止发展的产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在珠海市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上下滑动查看▼

(一)申请人2021年度(2021年1-12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以上(含22万元);或 2021年度(2021年1-12月)因股权转让在珠海市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上(含2万元)。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


(二)2021年已在企业或机构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高层管理人员。

2.技术研发骨干。

3.总部型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香洲区重点领域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网上申请和用人单位审核



▼上下滑动查看▼

1.个人网上申请(2022年9月7日0时至2022年9月26日24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点击奖励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


2.用人单位审核(2022年9月7日0时至2022年9月29日24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审核页面,核实申请人的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


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受理机构: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办公室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301室

咨询电话:

0756-2133200、0756-2227270

电子邮箱:

zzbrcgzs@zhu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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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
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指南
(适用于金湾区)




申请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0日。


申请对象



在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企业(非珠海市限制发展与禁止发展的产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在珠海市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上下滑动查看▼

(一)申请人2021年度(2021年1-12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含)以上;或2021年度(2021年1-12月)因股权转让在珠海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含)以上。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


(二)2021年已在企业或机构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高层管理人员。

2.技术研发骨干。

3.总部型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金湾区重点企业名录(适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网上申请和用人单位审核



▼上下滑动查看▼

1.个人网上申请(2022年9月1日8:00至2022年9月20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点击奖励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


2.用人单位审核(2022年9月1日8:00至2022年9月23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审核页面,核实申请人的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


备注:用人单位、申请人请按照实际纳税情况,在系统中“纳税所属区”选择金湾区或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高栏港区)。


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和
拨付银行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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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
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指南
(适用于斗门区)




申请时间


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8日。


申请对象



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企业(非我市限制发展与禁止发展的产业企业,附件7)、新型研发机构(附件8)工作,且在本市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上下滑动查看▼

(一)申请人2021年度(2021年1-12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以上(含22万元);或2021年度(2021年1-12月)因股权转让在珠海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上(含2万元)。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个人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2021年已在企业或机构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高层管理人员

(1)非金融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监事会负责人(监事长、监事会总监、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统括部长及公司级总监;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其他高层管理人员。


(2)金融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所在企业营运良好,对珠海贡献较大,且纳入《符合2022年度申报条件的金融企业名录》(附件12)的高层管理人员。具体职务为:


①法人金融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行长)、副总经理(副行长)、总经理助理(行长助理)、监事长、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合规总监,以及法人金融企业章程或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其他高层管理人员。法人金融企业内设一级机构负责人(正职或者主持工作的副职,每一内设机构限申请1人)。本地法人银行珠海营业部(管理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


②分行行长、分行副行长、分行行长助理,分(支)公司总经理、分(支)公司副总经理、分(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③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一级分行内设一级机构负责人(正职或者主持工作的副职,每一内设机构限申请1人)。


2.技术研发骨干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含副职),或参与重要项目、技术、产品研发的技术研发岗位骨干。


3.总部型企业(附件9)、斗门区重点领域企业(适用中层管理人员)(附件10)、全市纳税50强企业(附件11)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任单位内设一级部门副职(含)以上的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2021年度经市级以上科研部门立项的课题或2021年仍在研发期内的科研课题团队成员。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2021年及以前入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的人员。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2021年及以前入选珠海市创新创业团体的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网上申请和用人单位审核



▼上下滑动查看▼

1.个人网上申请(2022年9月19日8:00时至2022年10月18日18:00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点击奖励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注:申请须填写及上传的材料明细详见附件2。)


2.用人单位审核(2022年9月19日8:00时至2022年10月21日18:00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审核页面,核实申请人的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


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和
拨付银行



经办机构: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区人社局二楼206室(人力资源股)

咨询电话:2782458、2782457

注:奖金拨付银行要求为珠海市内社保卡开户银行(均要求一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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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
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指南
(适用于高新区)




申请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0日。


申请对象



在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企业(非珠海市限制发展与禁止发展的产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在珠海市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上下滑动查看▼

(一)申请人2021年度(2021年1-12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以上(含22万元);或2021年度(2021年1-12月)因股权转让在珠海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上(含2万元)。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


(二)2021年已在企业或机构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高层管理人员。

2.技术研发骨干。

3.总部型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高新区重点领域企业名录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网上申请和用人单位审核


▼上下滑动查看▼

1.个人网上申请(2022年9月1日8:00至2022年9月20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点击奖励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


2.用人单位审核(2022年9月1日8:00至2022年9月23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审核页面,核实申请人的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


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经办机构地址:南方软件园A1栋8楼807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6-3637990、

0756-3637980、0756-3637960

电子邮箱:

26402959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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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
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指南
(适用于鹤洲新区筹备组)




申请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9月20日。


申请对象


在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企业(非我市限制发展与禁止发展的产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在珠海市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上下滑动查看▼

(一)申请人2021年度(2021年1-12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以上(含22万元);或2021年度(2021年1-12月)因股权转让在珠海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上(含2万元)。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


(二)2021年已在企业或机构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高层管理人员。

2.技术研发骨干。

3.总部型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重点企业名录(适用于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网上申请和用人单位审核


▼上下滑动查看▼

1.个人网上申请(2022年9月1日8:00至9月20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点击奖励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


2.用人单位审核(2022年9月1日8:00至9月23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审核页面,核实申请人的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


备注:用人单位、申请人按照实际纳税情况,在系统中“纳税所属区”选择鹤洲新区(筹)或保税区。


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受理机构: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党群工作部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与宝汇路交叉口东北140米3楼304

咨询电话:0756-868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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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珠海发布、今日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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