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乡居民 事关2023年医保待遇,这份指引请查收!
注意啦!
2022年9月起,
珠海市2023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
征缴期为
2022年9月下旬至2022年12月31日。
2023医保年度学生和未成年人、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缴费时需注意哪些方面?
随小编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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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我市户籍成年居民;
(2)在我市就读的学生或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在我市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4)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且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在中国永久居留且未就业外国人;
(5)父母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驻珠现役军人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
(6)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在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结束后仍未就业的,自终止劳动关系或领完失业保险金次月起未超过3个月的办理了我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2023年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20元。
(1)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2)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1)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医保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由市税务部门统一扣缴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已经参加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将自动为参保人续保;
(2)首次在我市参保,或之前已办理停保手续的,需按以下方式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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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左下角菜单栏依次选择“医保业务-医保业务办理-医保在线办理-珠海社保掌上办-医疗生育保险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即可办理参保;关注“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右下角菜单栏依次选择“社保服务→社保掌上办→医疗生育保险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
2、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下同)办理;
3、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前往市社保(医保)中心各办事处 、 各居(村)委会或华润银行、农商银行等社银合作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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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非集中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为参保缴费次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1)请参保人(监护人)确保缴费账户资金充足,以便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于参保人缴费账户余额不足等导致未能成功扣缴2023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将从2023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从2022年12月31日起作停保处理。
(2)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仍在读高中(含职中、技校、中专)的学生可通过“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续保手续。
(3)2022年12月31日前居住证有效期已满的市外户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已续期的居住证到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各办事处、村(居)委会或华润银行、农商银行等社银合作网点办理续保手续。
普通门诊统筹、门诊特定病种、大病住院待遇全覆盖,每年最高支付限额达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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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可能你还想知道这些……
以下方式均可查询:
登录“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选择【信息查询】→【参保缴费查询】→【居民医保缴费】。
登录“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选择【社保服务】→【社保掌上办】→【信息查询】→【参保缴费查询】→【居民医保缴费】。
登录“粤税通”小程序,选择【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
登录“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
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社保(医保)中心、村(居)委会或华润银行、农商银行等社银合作网点查询。
以下方式均可缴费(大学生除外):
登录“粤税通”小程序,选择【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非本人缴费的,缴费类型选择“代他人缴费”)。
登录“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非本人缴费的,缴费类型选择“代他人缴费”)。
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税务部门各办税服务厅现场刷卡缴费。
(1)学校统一申报参保缴费。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43号),珠海市大学生由所在学校代收学生个人缴费部分后统一申报参保缴费。
(2)大学生应在学籍地参保。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3)大学生重复参保处理原则。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因入学形成的重复参保,由学籍地医疗保障部门依托全国信息平台处理。
(4)各高校要争取学生参保率达到全覆盖。《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17〕32号)明确规定学校要将组织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领导,要指定管理部门和具体经办人,争取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全覆盖。
若您的孩子参保时,社保系统登记了监护人信息,监护人可在“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注册成功后(下同),查询孩子的医保扣费情况,依次选择:信息查询→参保缴费查询→居民医保缴费。
若社保系统未登记监护人信息,可在“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添加新用户信息后查询您孩子的医保扣费情况,依次选择:点击右上角,绑定新用户→输入孩子的个人信息。
您可在“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注册成功后,依次选择:业务办理→医疗生育保险办理→居民和未成年人信息变更。
扣缴账户可为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以母亲名义参保为父母任一方)在市内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华润银行下属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或银行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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