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首个见义勇为公园开放!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指引来了
近日,
由珠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统筹建设的
见义勇为主题公园对外开放。
播放视频,一起“云”游公园∇
公园设有条例宣传区、活动展示区、英雄事迹宣传区等区域。
点击图片,了解英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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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珠海不断涌现见义勇为事迹。例如公交车司机李得朝及时救助在路边晕倒的男子,安管员陈宿瑜、张定进、梁家辉合力抓获盗窃男子,何龙生勇救轻生女子,辅警张春亮在乘坐公交车时对突发疾病的乘客进行救治,曾吉亮机智救火……(点击蓝字,了解具体事迹。)
点滴微光,汇成星海。在危难时刻,每一个挺身而出的身影都值得被看见和铭记,每一份义无反顾的勇气都值得被尊重和赞扬。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
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
《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
奖励和保障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六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申请和确认、奖励和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对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和奖金。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可以给予通报嘉奖或者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人员,根据事迹和贡献,分别颁发金、银、铜三个等级的奖章。
见义勇为人员负伤或者牺牲的,经评定委员会确认,由市人民政府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
1.牺牲的,颁发一百万元抚恤奖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八十万至一百万元抚恤奖金;
3.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六十万至八十万元抚恤奖金;
4.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四十万至六十万元抚恤奖金。
见义勇为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作出。
见义勇为负伤或者牺牲人员获得国家和本省见义勇为奖励的,仍可获得本市见义勇为奖金和一次性抚恤奖金。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查看《条例》全文。
在珠海,
如何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
解答看这里↓↓↓
问:见义勇为包括哪些行为?
答:根据《条例》第三条,《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实施的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且表现突出的。包括下列行为:
1.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2.积极协助有关国家机关抓捕或者扭送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员;
3.抢险、救灾、救人等。
保安员、治安巡防队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的行为,符合前款规定的,确认为见勇为。
问:谁可以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
答:实施符合《条例》第三条规定的行为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之外的人员和单位可以举荐确认见义勇为。
问: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的途径有哪些?
答:根据《条例》,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的,应当向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
问: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有无时间限制?
答:根据《条例》,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的,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并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问:申报见义勇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14〕95号),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的,应当向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见义勇为人员的身份等基本信息情况;
2.见义勇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
3.有关单位、个人的证明材料;
4.受伤的,需提供医院或法医的伤情诊断报告;
5.申请人、举荐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单位名称。
问:申报见义勇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14〕95号),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的,应当向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见义勇为人员的身份等基本信息情况;
2.见义勇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
3.有关单位、个人的证明材料;
4.受伤的,需提供医院或法医的伤情诊断报告;
5.申请人、举荐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0756-8642756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鼓励见义勇为行为,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推动珠海见义勇为到
见义众为、见义智为,
让见义勇为在珠海蔚然成风!
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珠海市公安局、珠海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