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实习补贴、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珠海多个项目等你来申报!
贷款贴息、毕业生实习补贴、
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多项申报正在进行中!
其中,
香洲区2023年度毕业生
实习补贴(第一期)申报
全日制普通高校实习生
每人发放1500元实习补贴、
职校实习生每人发放1000元实习补贴。
符合条件的一定不要错过!
本期热点申报:
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
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贷款贴息申报
香洲区2023年度毕业生实习补贴(第一期)申报
珠海高新区2023年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内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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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网上申报的通知》。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4月28日。
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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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设备事后奖励和设备事前奖励2种支持方式。
(一)设备事后奖励方式
1.支持内容
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等工业软件,下同),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2.支持方式及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低不低于1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二)设备事前奖励方式
1.支持内容
支持在2023年3月31日(含)前完工的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
2.支持方式及标准
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设备购置总额核算奖励金总额,项目最终所获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按原计划设备购置总额核算的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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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4月24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填报。
遴选类别
(一)示范企业
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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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及推荐名额
1.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2.示范平台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我市推荐示范企业不超过4个,示范平台(共享制造类)不超过1个,示范平台(其他类)不超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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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香洲区金融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贷款贴息申报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
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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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贷款当期被纳入香洲区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的企业。(2022年以来,共评选了四批白名单,企业可登录珠海产融平台-企业工作站-企业档案-查看贷款当期白名单等级。)
(二)申报条件
1.企业2022年1月1日(含)至2023年4月30日(含)通过珠海产融平台在试点合作银行(详见附件2)获得的信用贷款,已经到期全额还清贷款本息且没出现代偿。
2.企业获得贷款的时间在该白名单有效期内,例如企业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白名单企业,其通过平台获得银行审批通过后,签订合同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3.已使用“免申即享”贷款贴息券的贷款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免申即享”贷款贴息券为香洲区政策扶持试点项目,白名单企业无需提交申报材料,通过珠海产融平台-“贴息券”专区成功领取“免申即享”贴息券并在合作银行使用,成功获得信用贷款的,每季度或每月在企业偿还贷款利息时,即可同步获得贴息资金。
计算方式及支持标准
按照珠海产融平台对企业评级,对A-D级企业分别按照签订贷款合同当期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40%、30%、20%给予利息补贴,单个企业每年可获得市、区两级贴息金额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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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发布《珠海市香洲区2023年度毕业生实习补贴(第一期)申报公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日。
申报条件
(一)在珠海辖区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高职院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
(二)与香洲区企业签订实习协议。
(三)实习时间需连续不中断且不少于2个月。
(四)全日制职校毕业生申请补贴时应获得三级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标准
全日制普通高校实习生每人发放1500元实习补贴、职校实习生每人发放1000元实习补贴;每人只可申领一次,在毕业学年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企业实习的,择一申报。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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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珠海高新区2023年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内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
补助对象及资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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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科技创业孵化器及加速器内企业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一)补助对象
租用高新区已登记公示的孵化器、加速器内研发、生产等办公场地的科技企业。
(二)资助方式
1.对孵化器内的企业,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2.对加速器内的企业,按每月每平方米10元、单个企业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实际支付场地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额度予以补贴。
专题二:市级及以上资质孵化器内中介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一)补助对象
在高新区获得市级及以上资质的孵化器内租用办公场地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二)资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单个企业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实际支付场地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额度予以补贴。
补贴时间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二)补贴时间以实际房租合同计算,单个企业在孵化器或加速器享受租赁费用补贴时间均不超过36个月。单个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孵化器享受场地租赁费用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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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香洲区金融服务中心、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