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珠海这些用户电价将有调整
近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省新的电网输配电价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
电价调整涉及的用电用户
此次电价调整的对象为原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包括直接参与市场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
工商业用电的电价组成
以珠海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为例,将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其中,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市场化用户的上网电价为市场化交易电价,代理购电用户的上网电价为代理购电价格。
执行新电价政策后,所作调整主要是将原包含在输配电价内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在输配电价外单列;原通过代理购电价格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共同分摊的抽水蓄能等系统运行费用,在输配电价外单列。
工商业用户执行电价调整
工商业用户,将根据用户用电容量,分别执行单一制电价、两部制电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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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
注:单一制电价制度,是以用户电度表每月出示的实际用电量为计费依据。两部制电价制度,是按容(需)量对应的基本电价和用电量对应的电度电价两部分计费的电价制度。
需量电价的激励机制
国家统一规定实施与负荷率挂钩的需量电价激励机制,鼓励用户合理确定用电容量,积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用电负荷率。
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0%执行。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为用户所属全部计量点当月总用电量除以合同变压器容量。
举个例子:某两部制用户选择执行实际最大需量计费方式,其7月用电量为140000千瓦时,合同变压器容量为500千伏安,最大需量为300千瓦。
该用户7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计算:当月总用电量÷合同变压器容量=140000千瓦时÷500千伏安=280千瓦时/千伏安。该用户当月每千伏安用电量已达260千瓦时及以上,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0%执行。
该用户7月需量电费计算:最大需量×需量电价标准×90%=300千瓦×需量电价标准×90%。
该用户7月电量电费仍执行政府公布的电价标准。
最新输配电价表
按照《通知》,调整后的具体输配电价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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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广东居民阶梯电价实行夏季标准
广东已全面入夏,市民家庭电费收取标准也将随之发生变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之前发布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通知,通知表明夏季标准从5月起实行。
阶梯电价电量标准
阶
梯
电
价
有利于理顺电价机制:减少电价交叉补贴,改善我省电价结构促进各类用电的比价关系更趋于合理。
有利于建立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兼顾不同居民承受能力既保证大多数居民用户的电价维持稳定,又能实现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按用电需求负担电费公平负担。
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以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可以调整用电行为促进科学、节约用电。
居民阶梯电价夏季标准适用于每年的5月至10月。
➤该时段内,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计费标准,电价不作调整;
➤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适用第二档计费标准,电价每度需加收0.05元;
➤当月用电量达601度及以上时,适用第三档计费标准,电价每度加收0.3元。
阶梯电价计算方法
总电费=第一档用电量x第一档电价+第二档用电量x第二档电价+第三档用电量x第三档电价
举个例子:以居民老王为例假设老王家5月和12月的用电量均为600度,根据公式可以计算到5月电费376.32元(夏季)、12月电费429.32元(非夏季)。
注:街坊们了解完阶梯电价相关知识后记得前往“南网在线”微信服务号或APP通过“电费账单”“电量日历”两大神器查看自家每月和每日的用电情况。
电费账单、电量日历指引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整体向好
和夏季气温升高,
全社会电力消费将有较大幅度增长,
更需要大家在工作生活中
意识到节约用电的重要性。
让我们行动起来,
科学用电、节约用电,
践行文明绿色生活。
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广东电网、珠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