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人才卡、产业人才扶持资金……珠海这些项目等你来申报
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
金湾区产业人才库(产业人才卡)申报
……
多项申报正在进行中,
符合条件的一定不要错过!
本期热点申报:
2023年度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
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
2023年金湾区产业人才库(产业人才卡)申报
2023年度金湾工匠推荐申报
2023年度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扶持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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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珠海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企业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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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2.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3.进口产品应当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进口技术应当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4.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5.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
6.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50万美元。
支持方式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给予贴息方式支持。贴息标准如下:
1.贴息本金
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申请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3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
2.贴息率
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3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3.贴息金额
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计算,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对贴息总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地区不予安排贴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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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月21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方向
支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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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1.新增认定为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含已获得过省级工业设计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2.珠三角地区的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开设的设计服务机构或其他设计载体。
✦支持方向
聚焦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工业设计赋能广东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的重点任务,支持企业开展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创建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提升工业设计领域的基础研究、检验检测、设计应用、品牌创新等能力,为我省制造业企业提供设计动能,助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珠三角地区的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设置独立的设计机构或其他设计载体,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设计服务,助推本地产业转型发展。
✦入库要求
1.项目于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或有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核评价。项目实施地需在广东省境内。
2.新增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的运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设计机构的项目主体须为当地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3.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4.项目及相关仪器设备(含配套工具、软件、数据库等)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
✦奖励方式及标准
1.省财政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支持珠三角地区工业设计机构、企业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开设独立的设计机构或其他设计载体。
2.研究院项目按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每家支持400万元,省级研究院成功创建国家研究院后每家再支持600万元,按照认定的级别直接进行奖补。
3.省级财政资金共支持3个左右设计机构项目,省财政资金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工具、软件、数据库等)、人员投入总额的50%(含税),单个项目支持不低于100万元,不超过500万元。
设计成果产业化方向
支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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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1.集中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整体设计服务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工业设计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或实力较强的机构。
2.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开展大型设计产业对接活动的设计机构、院校、协会等。
✦支持方向
聚焦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工业设计赋能广东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的设计成果产业化任务,支持省内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链主企业、工业设计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或实力较强的机构等为我省制造业企业提供品牌、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整体设计服务,支持省内设计机构、院校、协会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举办大型设计产业对接活动,加快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落地,助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入库要求
1.项目于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或有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核评价,项目实施地需在广东省境内。
2.项目实施主体应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机构、院校、协会等。
3.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4.产业对接相关活动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
✦奖励方式及标准
1.省财政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通过推广整体设计服务及举办大型设计产业对接活动,加快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落地,助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设计服务项目按照不超过服务合同签约费用的30%奖补,省级财政资金共支持5家左右企业、机构集中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整体设计服务,每家企业(机构)支持不低于100万元,不超过200万元。
3.产业对接项目省财政资金奖补比例按照不超过项目活动费用的50%奖补,省级财政资金共支持3场左右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大型产业对接活动,每场活动支持不低于5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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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月20日,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启动2023年金湾区产业人才库(产业人才卡)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一批)》。申请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符合《2023年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企业”);
申请人:上一年度在名录企业工作且计税工资薪金达到80万元及以上的可申请成为A级产业人才,40万元及以上的可申请成为B级产业人才,20万元及以上的可申请成为C级产业人才,纳入“金湾区产业人才库”,发放产业人才卡(电子虚拟卡,通过“金湾人才”微信公众号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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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启动2023年度金湾工匠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9月20日。
推荐方式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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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工匠”推荐方式分为企业推荐和院校推荐,每年的认定名额不超过30名,其中企业推荐的认定名额每年不超过25名,院校推荐每年不超过5名,最终认定名额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调配。
已获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等人才原则上不列入推荐范围。
✦企业推荐
由符合《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企业”)(系统自动匹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说明:“名录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动态更新,每年由区科工信局牵头制定。
1.上一年度产值规模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最多给予2个推荐名额;
2.上一年度产值规模5亿元以下的企业,每个企业给予1个推荐名额。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单位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和参加社会保险;
2.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业绩贡献(符合其中之一):在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新技艺、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贡献,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培养企业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专技绝活,在企业中产生影响等。
✦院校推荐
由金湾区内高校或职业(技工)院校(系统自动匹配)推荐,每所院校给予1个推荐名额,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学生;
2.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一定名次的或参加区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的。
补贴标准
成功评定为“金湾工匠”的,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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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珠海高新区发布《珠海高新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申报对象、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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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2023年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共有2个专题方向,具体申报方向、标准及申报材料如下:
✦支持人才引进-企业引进人才补贴(专题1)
1. 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单位为集成电路企业(平台)名录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
(2)申报单位在2021年新引进的人才已认定为珠海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名单详见附件6)。
2. 支持标准:对新引进入库人才的企业,按该人才年度工资薪金所得的10%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人才引进-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专题2)
1. 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人2021年1月1日后进入我区集成电路企业或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2)申报人已被认定为珠海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区级产业人才A/B/C类)。
(3)截至申报日期,依法在我区连续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
2. 支持标准:新引进的区级A类、B类、C类人才可分别享受80万元、40万元和10万元的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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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商务局、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