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 这十大专项行动发布!事关就业创业
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对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社会组织及基层社会管理和
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按规定落实基层就业补贴等支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资助、
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
为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珠海市出台《2023年珠海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
近日,珠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3年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目标任务: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加大岗位供给、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实现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见习培训同向发力,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珠就业创业,助力“产业第一”,力争全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7月底达70%以上、年底达90%以上,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方案》提到了哪些具体举措?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都有哪些好政策好服务来支持?
一起来了解~
市场访企拓岗行动
1.鼓励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对在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基层就业补贴。
2.加大政府高校访企拓岗力度。开展“人社局长千企行”活动,推动民营企业在就业见习、招才引智、技能培训等方面与人社部门加强协同联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和见习机会,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深入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落实推进的工作机制。
3.发挥社会组织吸纳就业作用。广泛动员、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鼓励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推动社团、基金会及教育、医疗、养老、社会工作、科技创新等领域社会服务机构拓展服务空间,加大高校毕业生聘用力度。
4.强化重点产业招才引智。按照“产业第一”工作部署,加快构建“4+3”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做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四大主导产业,做强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精细化工三大优势产业,支持各区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制造业大企业、大项目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定向招聘、组团招聘等方式,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
基层就业引导行动
1.落实各类基层服务项目。落实“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和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开展“繁星计划”大学生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推动在珠各高校与各镇(街道)建立“一对多”或“一对一”结对关系,形成校地常态化结对帮促共建模式,按照每村(社区)至少储备1名大学生的标准,招募大学生到镇村、街道社区实践锻炼。做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录,落实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公务员政策。
2.加大基层急需紧缺人才招录力度。招聘基层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编制外司法行政人员38人。适时启动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工作,持续做好接收、培养高校法学专业实习生工作。做好全市中小幼教师招录、公费师范生就业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到中小学任教。
3.实施社区岗位支持计划。根据省统一部署,适时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市级相关文件。根据省工作要求,做好村务(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积极落实“双百工程”,在省民政厅统筹招考安排下做好我市“双百”社工现场考试等工作。
4.落实基层就业扶持政策。对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基层就业补贴等支持政策。根据省统一部署,鼓励将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纳入“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等表彰的推荐名单。
政策岗位招录行动
1.加快完成公务员招录工作。做好全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录用公务员499人、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14人,严格按照招录时间节点,做好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工作,确保招录实施进程与高校毕业生求职时间衔接。
2.稳定事业单位招聘规模。全年全市提供1500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023年全市卫健系统直属事业单位提供不少于150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及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招聘。组织参加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及早完成招聘工作。
3.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在促进就业带头引领作用,应在保持招收规模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岗位潜力,积极扩大招收数量。鼓励国有企业加大定向吸纳我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力度。
创业创新支持行动
1.强化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广泛发动团属青年组织和社会各界资源,建立驻珠高校重点大学生群体就业加油鼓励基金,为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子女且未落实就业去向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加油鼓励金。
2.落实税收优惠。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促进成果转化。引导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优先安排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位。引导大学科技园设立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立相关成果与行业产业对接长效机制。继续举办“互联网+”“众创杯”“挑战杯”“创青春”等品牌赛事,促进项目、资源、资金等高效对接。依托“创青春”省、市级创业大赛平台,组织开展大赛市级评选及培育活动。鼓励各驻珠高校组织校内创业项目选拔,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市级赛事,推动更多优秀青创项目脱颖而出。
4.鼓励返乡创业。实施2.0版“农村电商”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助力县域振兴,支持进驻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符合条件的参加省级“精英训练营”,优先作为农村电商“头雁引领”培育对象。
5.支持灵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对其中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落实最长3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专项渠道历练行动
1.鼓励入伍锻炼。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工作力度,畅通入伍绿色通道,全年大学生征集数量达到600人以上,其中高校毕业生征集数量达530人以上。鼓励珠海技师学院毕业生报名应征,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享受高等院校毕业生同等入伍政策。
2.扩大科研助理规模。全市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不少于1000个,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就业技能增效行动
1.加强就业指导。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督促各高校按每500名应届毕业生不少于1个的比例配备专职就业指导人员。完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标准,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通过校企供需对接、职业规划竞赛、简历撰写指导、面试求职培训、一对一咨询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依托“珠海青年”新媒体平台,每周一期常态化推出“展翅招聘汇”专栏,逐步加大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供给,为驻珠高校毕业生提供最新最全招聘信息。
2.强化实践锻炼。全面深化“展翅计划”珠海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全年通过组织动员和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募集不少于2400个实习重点岗位,引导在校大学生参与实习或校招。实施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全年全市募集见习岗位数不少于3000个,认定一批市级示范性见习基地。
3.开展实训计划。聚焦“4+3”产业领域,开发不少于800个优质实训岗位在“珠海职通车”集中发布。积极推动校企需求对接,鼓励用人单位与在珠高校建立长期就业实训合作关系。以“校园宣讲+校内推广”相结合,搭建实训供需对接平台,全年组织实训不少于500人。
4.加强技能培训。鼓励高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允许先参加考试评定,通过考试评定的,待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湾区就业助力行动
1.拓宽就业渠道。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引导港澳青年到各类企业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四大主导产业,以及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精细化工三大优势产业及各区特色产业就业。做好港澳青年参加粤港澳大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搭建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就业实习双选会线上平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2.强化创业扶持。引导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开设港澳赛区,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对自主创业的港澳青年按规定落实创业资助、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依托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开展澳门青年珠海交流参访活动。推进2023珠澳大学生创业之星育苗计划,遴选不少于5家(个)具备孵化潜力的大学生初创企业或者项目团队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
3.提升服务温度。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招募一批有内地职场经验和生活经历的港澳籍人士担任职场导师,为港澳青年提供实习锻炼、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开展《港澳青年在珠海发展服务指南》宣传推广活动。探索建设一批“港澳青年就业之家”,为港澳青年提供“港味澳味”就业创业服务。
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1.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高校校园内打造“微招聘市场”,2023年底前力争实现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覆盖,推动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补贴申领等就业创业服务向校园延伸。组织开展政策辅导进校园或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力争每所高校组织1场以上。
2.大力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木棉花暖”“一企一岗”“急需紧缺人才百校万企公益招聘”等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115场以上。推广运用“直播带岗”“视频面试”等便捷模式,促进毕业生与招聘岗位便捷对接。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各项招聘会活动,向企业推广线上招聘平台,促进毕业生与招聘岗位便捷对接。开展2023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赴省内外校园招聘活动,组织我市“专精特新”及制造业企业赴茂名、韶关、潮州、广西、贵州等地区参加校园大型专场招聘活动。开展“展翅计划”促就业招聘活动,发挥“珠海青年”微信公众号“展翅招聘汇”平台作用,宣传各企事业单位“展翅计划”促就业招聘活动。推进珠海青年人才驿站提质扩面,聚焦大学生就业需求,积极开拓产业园区周边新站点,提高站点覆盖面。引导商会协会积极对接高校开展招聘活动,利用商协会扩散作用,主动对接高校发布招聘信息、开展招聘活动。
兜底帮扶暖心行动
1.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7月底前完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移交,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及早锁定服务对象,集中开展分类就业帮扶工作,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2.强化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推进落实宏志助航计划,助力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建立健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一对一”帮扶责任制,推动校院领导、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任教师、辅导员与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落实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四个“百分百”。落实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职业能力评估和就业意愿调查,结合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职业优势和就业意愿,完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创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组织残疾人专场推介会等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市区两级联动,做好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跟踪服务。
3.兜牢困难毕业生就业底线。建立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实名台账。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统筹利用公益性岗位等进行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100%实现就业。做实做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建档、调查、跟踪、服务工作,落实《珠海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发挥带头作用,安排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广泛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鼓励国有企业招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鼓励引导民营企业主动开发就业岗位安排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动对接相关网络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驻珠机构,推动民营企业开发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对在网络平台创业并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落实一次性补贴。
就业权益保障行动
1.强化就业安全教育。将就业安全作为就业指导课程的重要内容,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
2.打击就业违规行为。开展平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开展防范识别传销陷阱和以就业、提供创业机会等为名实施诈骗手法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大我市涉高校毕业生传销等违法犯罪线索的核查、打击力度。
3.推动体检结果互认。对在全省范围内经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的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常规入职体检、体检结果在6个月有效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不要求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对入职体检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常规入职体检项目以建议项目为主,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的要求。
4.规范毕业去向统计。取消《就业报到证》,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做好登记信息的查询、核验、共享。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严禁”要求,对违反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严肃查处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组织开展就业统计监测专门培训,持续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
此外,
《方案》还提出三项组织保障:
压实主体责任,
加强部门协同,
积极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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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我市人才政策丰富,补贴足、活动多,
想要留珠来珠发展的高校毕业生们,
还有这份人才“大礼包”收好啦!
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及落户指引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
档案接收
①高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办理对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办理事项:《接收函》(交予毕业院校办理档案转递)
办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stAuth.do?doMethod=ssoLogin&ywid=11440400698143109W3442111223004
②档案接收(市外转入)
办理对象:不限
办理条件:流动人员
办理事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经办机构保管
办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
③档案接收(博士后)
办理对象:博士和博士后
办理条件:流动人员
办理事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经办机构保管
办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就业扶持政策
①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珠海中小微企业招用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3000元
申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do?doMethod=getMenuList&id=9e2d631cdd3abcd53c06a2945bc5c9d7&rand=0.4861542151222846
②人才住房补贴(本科)
补贴对象: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青年人才(本科)
补贴标准及期限:2.6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
申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
③人才住房补贴(硕士)
补贴对象: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青年人才(硕士)
补贴标准及期限:3.8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
申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
④新引进博士补贴
补贴对象:新引进我市创新创业的全日制博士和博士后,年龄4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用人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人事关系须转入我市或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已办理入职手续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的,须全职在珠海工作,依法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
(三)自主创业的,所创办企业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
补贴标准及期限:25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
⑤技工院校毕业生补贴
补贴对象:新引进的毕业3年内市外技工院校全日制技师班(含预备技师班、职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的毕业3年内市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技工班(含高职)毕业生;其他企业新引进本市紧缺职业(工种)。
申请须知:
1、与引进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2、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补贴标准及期限:
技工院校全日制技师班的,按0.52万元发放落地即享补贴,剩余部分分别按每年1.04万元分两年逐年发放,共领2.6万元。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技工班的,按0.3万元发放落地即享补贴,剩余部分分别按每年0.6万元分两年逐年发放,共领1.5万元。
⑥就业见习岗位申请
办理对象: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的青年
办理事项:申请就业见习岗位
办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do?doMethod=getMenuList&id=e471a4ffa40c46859f3cd5bfe5fa711f&rand=0.4385163222705657创业扶持政策
①创业担保贷款
补贴对象:
一、重点扶持对象[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及农民]
二、其他自主创业人员
申请须知:
1.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5.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
补贴标准及期限:
借款人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确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带动就业5人以上就业(含5人,不含借款人本人)的,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
申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do?doMethod=getMenuList&id=87dd389c1b0c60e860013e79250c17e7&rand=0.25729254191666473
②申请入驻创业基地
申请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创业者(以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人员为主)。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创业者(以毕业5年内人员为主)。
3.政府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青年优秀人才等创业者。
4.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年创业者(18周岁至45周岁)。
5.科研技术人员,企业管理技术骨干,退役军人创业者。
6.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其他创新创业人才创业者。
7.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珠海主导产业相关创业项目和团队。
申请须知:
参加市人社部门组织的项目评审答辩会,经评审通过后,可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
扶持政策及期限:
经评审获准入孵创业实体,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培育,享受最长2年全额免收场地租金的创业孵化场所和基本办公条件,提供不同创业成长阶段所需要的开业指导、投融资、公共技术、政策申报、人力资源、法务服务、知识产权、商务服务等资源对接服务。
办理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323号大学生创客空间二楼224室。
珠海青年人才驿站免费入住
“珠海青年人才驿站”由市委人才办、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打造,于2020年9月正式投入服务,为来珠求职青年人才(含港澳青年)提供最长5天的免费住宿,满足其求职期间的短期住宿需求,着力引导青年人才在珠海聚集,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目前建成16家合作酒店服务站,具备每年超过5000人次的住宿服务能力,覆盖产业园、人才市场、交通枢纽等,遍布全市。
太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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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