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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资金、人才公寓……珠海多项申报正在进行!


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入住申请、

香洲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

……

多项申报正在进行中。

其中,

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采取事前资助方式,

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30万元

符合条件的一定不要错过!


本期热点申报:






2022年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


2023年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百县千镇万村工程”部分重点领域)项目申报


2023年度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入住申请


2023年度香洲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


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



1



6月17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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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商标,可以申请纳入保护名录予以重点保护:

(一)驰名商标,包括:

1.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原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二)老字号商标,包括:

1.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商标;

2.被认定为广东省老字号或其他省级老字号的商标;

3.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批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其他商标: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3年的纳税额在广东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具有良好的信誉,该商标的价值在有公信力、合法的专业组织开展的商标价值评价工作中位居同行业前列;

3.商标权受到严重侵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摹仿、翻译、仿冒、假冒及不正当竞争。

所有申请商标均应处于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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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7月13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百县千镇万村工程”部分重点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18:00


申报范围

(一)水产养殖种业研究。开展珠海主要水产养殖品种的种苗培育、选育技术研究与推广,重点支持我市本土海区资源类的经济品种,如海鲈、黄立鱼、四指马鲅、章红等育种技术研究。

(二)种植种业研究。开展适合我市种植的蔬菜、水果种业研究与推广。

(三)预制菜菜品及工艺研究与应用。

(四)专业镇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南屏镇、莲洲镇、白蕉镇、井岸镇、三灶镇、平沙镇六个专业镇围绕转型升级,以打造全国、全省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镇名品为目标开展产业发展与规划研究。


支持方式和金额

通过竞争性立项,根据申报项目的工作难度、工作任务量、工作基础、技术水平、项目预期效益等情况综合确定最终支持额度,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共资助项目不超过8项。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自有配套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1:1(不包括专业镇转型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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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7月11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工作的通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


公寓基本情况、租住年限

公寓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珠海大道1号华发新城6期254栋,是按照“只租不售、周转居住”原则,面向来珠海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居住用房。房型面积约为87—89平方米,小区环境优美,生活交通便利,房内装修风格清新简洁,配有燃气灶、油烟机和空调等设施。公寓配备人才服务专员驻点办公,租金远低于同地段市场租价。

首次批准入住时长为1年。期满仍需续住的,经审核合格且无《珠海市“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规定的退租情形的,可申请办理续住手续。租住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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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是我市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新引进的人才,首次在珠海参保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获批入住后每年在公寓实际居住时长应不少于6个月。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享受任何住房优惠政策且所在单位不提供住房。

(三)申请人为以下人才类别之一:

1.珠海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

2.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高层次人才。

3.入选的国家级人才、省领军人才、省创新创业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

4.经市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5.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历)。

6.我市在站博士后。

原已入住公寓的人才不得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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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7月11日,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公告》。相关申报主体应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xcblsw@zhuhai.gov.cn。同时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香洲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文化企业。

2.申报主体经营管理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3.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一项目未曾获得珠海市、香洲区其他财政资金扶持或奖励。


申报项目和扶持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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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专项

1.经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经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骨干文化企业”专项

1.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年营业收入增幅超过20%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文化个体工商户首次登记为企业法人,且年销售额(升级为企业后12个月内)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文化产业企业,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奖励

4.已完成且取得较好市场和社会效益的原创研发文化产业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研发实际投入30%、最高20万元的补贴

5.新获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文化产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和30万元一次性奖励

6.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省级行政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文化创意产业”专项

1.运用香洲本地历史文化元素和非遗资源创新创造、开发文创产品,形成品牌并进入市场,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补贴

2.运用现代科技、精湛艺术等手段,实现香洲历史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树立良好案例示范效应的重大文化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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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发布《关于申报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


申报对象及范围

符合《珠海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珠高发改〔2023〕29号)第四条规定的金融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符合条件的扶持项目,均可申请本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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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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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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