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特辑】最近未得到反馈的民事民议帖子合辑,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事?
缘在商城论坛民事民议版2016年6月29日/发帖人:青山木
中考结束,暑假开始,我们一群同学兴高采烈的去西河景区游玩,开心的来到售票处,顿时傻眼,门票竟然还是70元。商城县政府五月份出台的优惠政策明确规定,商城各景区对商城县居民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实行景区门票按10元结算(不含其它二次消费)。文件已经下达一个多月,然而景区却不按规定落实,中学生没有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又不能随时带在身边,我们把证件拍在手机上,工作人员却不认可,我们要怎样去证明自己是商城人呢?玩个景区,享受个优惠难道要先去公安局办个临时身份证不成?明明就有的规定,景区骗人,难道政府也在骗人吗?
我们电话咨询过县旅游局和市旅游局,其认为景区是外地老板经营,他们无法去参与,请问景区的权力是驾驭在主管部门旅游局之上吗?那要旅游局干什么?出台优惠政策的本意是什么?花着纳税人的钱,明显的不作为,我们商城人太失望了。
缘在商城论坛民事民议版2016年6月28日/发帖人:457788
对于今年的农村自建房,也不知道是否政策有所改变?是不是交了罚款是不是找了关系,就可以大势的建房 ,也不管建几层、不限高、不限建筑面积。土管局也不管管,是否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齐全。 现投诉鲇鱼山乡木河村岳湾岳**违规占地 违规建房!!
缘在商城论坛民事民议版2016年5月31日/发帖人:灿烂阳光
鑫和财富广场购房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违约金业主多次维权无果,开发商就是大爷吗?社会公平何在?
缘在商城论坛民事民议版2016年6月19日/发帖人:商城人之魂
我在此借贵网一角向广大网友揭露恶霸支书以警示, 也请求职能单位予以援助.
我是苏仙石乡的一名正式乡村医生, 因工作的需要, 由乡卫生院依据相关规定将家属调济到本乡曾岗村卫生室工作(曾岗村二千多人口,至少需要两名村医. 而现有的一名村医因年迈不能独立完成全面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计,加派人员已是迫在眉睫.然而,这项工作却遭到了该村支书李友富的无端阻挠,时已近月,始终得不到落实.
各村乡村医生的分配管理调济具体由卫生局和乡卫生院负责, 征求各村领导的意见, 主要是告知, 如无正当理由, 不得进行刁难.
本乡卫生院的领导多次与李**沟通, 并反复说明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 李**固执己见终不同意. 本人考虑要给书记大人一个面子, 就越俎代庖亲自登门拜访: 第一次, 其在该村李**商店赌博, 考虑到不能扫其兴, 就向李**讨要了他的手机号码以备预约; 第二次, 在预约无果的情况下直接到了其家拜见, 讲明了诉求. 李**很直率, 说某人你怎么不知道规矩, 想办事至少也要搞几包好烟抽抽...... , 由于我不谙世故, 碰了一鼻子灰, 以失败而告终.
本人性直, 找到了苏仙石乡党委副书记, 副书记人很好, 同情而且热情, 又做了多次沟通工作, 但结果是无功而返. 我问其原因, 他说李**说我“态度”不好. 司马昭之心, 路人皆知. 但我不知, 又找到乡党委第一书记. 第一书记很负责, 立即向乡卫生院领导询问了情况, 并马上安排一位乡党委委员去做工作. 许多天过去了, 至今还杳无音信.
本人愚钝迷茫, 正常的工作按照正常的路子怎么就走不通呢?! 一个村支书, 芝麻大的小官, 也敢吃拿卡要, 居然将乡党委的意见也不放在眼里. 可见,李友富这个“小苍蝇”是何等的嚣张和跋扈! 贪腐之欲海是何等的博大! 这正说明习总书记党中央利剑高举“打虎拍蝇”是何等的及时!!
贪腐猛于虎, 不打不行! 卡要恶于蝇, 非灭莫可!
多行不义必自毙! 贪吃不节定撑死!
------谨记,你们这些小恶霸!
据听闻, 去年李**遭人举报涉嫌贪腐被调查, 但处理很轻, 且未公告. 官还继续斗, 所以更狂妄! 其实, 这就是养虎为患, 助纣为虏. 讳忌肘腋, 必致膏肓之变! 大家试目以待吧!!
缘在商城论坛民事民议版2016年6月27日/发帖人:红双喜
商城县村村通自来水的事已经红红火火的搞了一年多,目前有的村已经吃上自来水,百姓很是高兴,而我们河凤桥赵棚村却迟迟不见通水,钱也交了快一年了,不知道是何原因,希望有关领导出来督促一下,解决百姓的饮水问题。
缘在商城论坛民事民议版2016年6月1日/发帖人:一切随缘
汤泉池一三 A旅游景区,外表风光无限,这各级领导看看,百姓们过的是怎样的生活?这是汤泉池孤山河组,为了孩子们上学,几家人自己筹钱买水泥管修了这座桥,可洪水一来就冲断了,就这样,修了冲,冲了又修,孩子上学过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请领导们稍微考虑一下民生吧!
缘在商城论坛民事民议版2016年6月17日/发帖人:书梦依旧
2015年年底就已经造表,公示了,为什么现在还不发放?什么情况啊?还发吗?不会又泡汤了吧?
缘在商城论坛民事民议版2016年6月21日/发帖人:yy12544
尊敬的周县长:
您好,我是车站路一个普通居民,就在离我家门口不远处的大路边,有这样一棵小树,也就是这一棵小树反映出了很多问题,天天喊着“六城联创”“美丽乡村”等等口号,天天说着商城是最美宜居县城,可你自己来看看,这棵被垃圾包围中正在成长中的小树,小树旁边蚊蝇乱舞,树叶已经都开始发黄,我就不明白车站门口那么多空地,可以摆放这个垃圾车,为什么环卫的人,就非要把垃圾车放在一棵正在成长的小树旁,本应该散发着阵阵清香的小树,却使人离老远就能闻到阵阵恶臭,试问市政和园林的人天天都在干什么?环卫的人又在干什么?难道这些人除了收钱、有领导下来检查时能偶尔看到。其他时候就真的是睁眼瞎吗?是啊,或许这棵树对你们来说真的很藐小,可我认为要么不栽,栽就应该载好不是吗?现在这棵树不但不能起到“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效果,反而适得其反暴露出了很多工作上的问题,就想问问环卫所的领导,这棵树就真的那么该死吗?在你们的眼中,环境卫生里就没有城市绿化这一项吗?对面西亚路口、车站门前那么多空地不去摆放这个垃圾车,为什么就非要来毒害这棵树?附近很多居民都把家里的泔水往树根上泼,还有对面西亚路口旁,摆路边摊的小贩,每天晚上收摊后都要把一些地沟油,和一次性碗筷等垃圾,倾到在这课树的四周,请领导们百忙之中来关注关注救救这颗树吧!也想问问市政的领导,环卫所这种行为本身算不算破坏绿化和环境卫生呢?请领导们百忙之中自己来看看和闻闻,赶快制止环卫这种破坏环境的行为!
缘在商城论坛民事民议版2016年6月7日/发帖人:小怪兽
思源中学,这是你楼上挂的标语,这样写真的好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