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考于1月7日、8日举行。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日0:00至1月8日15:00期间,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
2023年1月8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3年1月8日下午14:00—17:00 申论2023年1月7日下午14:00—16:00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3月上中旬公布。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后续工作,均按《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66(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8日,工作日8:30—17:00)
- 重新选择(确认)考试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66(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2023年1月3日至1月8日,工作日8:30—20:00)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22年12月16日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8日,工作日8:30—17:00)
为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健康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对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出说明,请广大考生知悉、配合,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一、考生应在1月3日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于1月4日9:00—16:00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考生个人信息申报平台”(http://123.56.228.71:30/tyzpwb/?examid=dGdjdh)申报,考前一天如检测结果有变化的,请于1月7日(参加专业科目考生为1月6日)9:00—16:00再次申报更新。(一)在普通考场考试: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二)在发热考场考试: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三)在备用考场考试:考前申报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三、考生应自备N95/KN95口罩,并在考点期间(除核验身份时摘除口罩)全程规范佩戴。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五、考前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调整将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考试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并保持报名注册手机畅通。两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考生不需要申报;第一次检测阴性、第二次转为阳性的考生,应在考前一天9:00—16:00申报;第一次申报阳性、第二次检测结果转为阴性的考生,应在考前一天9:00—16:00再次申报。考前申报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请保持报名注册手机畅通,便于考试机构联系,告知具体的入场通道和考场安排。三、第一次申报阳性,第二次申报检测结果转阴了,还需要去备用考场考试吗? 将安排在原普通考场(准考证上考场号和座位号)参加考试。1月3日,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发布提示: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应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配合测量体温。有发热(体温≥37.3℃)等可疑症状的,应服从安排在备用考场佩戴N95口罩参加考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请考生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考试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身份核验环节可短暂摘下口罩)。考试过程中,如考生主动报告或被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进入备用考场的考生须佩戴N95口罩。天津发布了考区防疫与安全须知。其中明确:天津考区考生应于2023年1月3日起填写《调查表》并实时监测健康状况。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N95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防护要求的N95口罩,带呼吸阀口罩及一般性装饰口罩不得使用。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点、考场时分别进行测温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身体健康状况无异常的方可进入常规考场。
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咳嗽、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送往医院医治。所有考生须于1月6日完成核酸检测,依据核酸检测结果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体温<37.3℃的考生,在正常考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或体温≥37.3℃等的异常考生,通过应急通道进入考点,在应急考场参考考生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提倡佩戴无呼吸阀N95口罩加强防护。阳性或体温异常考生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提示,甘肃考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经驻点医务人员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此前,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防疫须知提示,入场体温检测正常的河北考区考生(<37.3℃),进入普通考场参考。入场体温检测≥37.3℃的考生(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需进行现场抗原检测(抗原检测试剂由考点提供),检测结果若为阴性,可进入普通考场参考,检测结果若为阳性或不愿接受现场抗原检测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除在接受身份识别、检测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包括考试全程均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来源:南方网综合广东人事考试网、中国青年报、人民网、各地考试中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