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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作呕!直播间的“大牌化妆品”,竟产自养猪场
外观似乎也与专柜商品无异
有的还贴着“免税店”的标签
它们却产自一个养猪场里的厂房
↓↓↓近日,经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该案被告人相应刑罚。
2022年3月,戴某偶然在网上看到一则提供假冒化妆品货源的信息,此前经营公司亏了钱的她动起“歪心思”,决定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假冒化妆品牟利。
很快,她雇用了王某(另案处理)担任主播、温某(另案处理)负责运营,在某电商平台开设了一个名为“富婆××”的直播间,开始以直播带货的方式销售假冒“SK-II”“兰蔻”“科颜氏”“香奈儿”等30多个品牌的化妆品,种类多达上百种。
这些化妆品的售价均为几十元,购买链接也非常隐蔽,没有挂任何大牌化妆品的图片,没有详情介绍,名称是“直播抽奖专拍”“直播带你选美妆”等,买家只有进入直播间才能下单。
当消费者质疑售价为何这么低时,主播们就会用“正品积压货”“清仓货”等话术进行回应。听到主播们“义正辞严”的口气,不少消费者都打消了怀疑,纷纷下单。据了解,戴某直播间一天直播6小时至8小时,每日成交量可达一两百单。
图为涉事直播现场。受访者供图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以及分散退货的订单量,戴某等人陆续开了“一店”“二店”直至“六店”,不到一年里,六家店铺实际销售假冒化妆品2.9万余件,总计销售额达76万余元。
每件加价0.3元至0.5元大量中间商浮出水面
2023年1月3日,温州瓯海的刘先生在戴某的直播间以29.9元的低价购买了一瓶“SK-II”面霜,使用后出现了皮肤过敏现象,向市场监管局反映。
经查,刘先生下单的直播间销售的均是假冒化妆品。随后,该线索被移交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办案检察官与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发现了更庞大的涉案群体。
“沿着戴某进货的路径,一步一步往上查,我们查到了不少供货的中间商。”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梧田检察室副主任项飞华告诉记者,李某是戴某的直接供货商之一,他从刘某处进货,每件货品加价7%至10%后销售给戴某。随着戴某生意的扩张,李某开始为其提供“一键代发”服务,减少中间的货运环节。
此外,刘某也是中间商之一,其将购进的货品每件加价0.3元至0.5元后卖给下家,如果附加“海南免税店”标签,每件再加价0.5元。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刘某以“薄利多销”的方式销售假冒化妆品总值共计225万余元。
通过这些中间商,多个与戴某类似的直播销售假冒化妆品的商家也被挖出。其中,商家高某的线上销售额高达268.6万元。
“大牌化妆品”竟来自养猪场
这些价格低廉又足以乱真的假冒化妆品到底从何而来?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通过追踪快递信息,发现了深藏在广西桂林山里的一处制假窝点。现场让人触目惊心,生产这些所谓大牌化妆品的“工厂”竟然坐落在养猪场内。
办案民警来到该厂房时,里面还成箱地堆积着已经生产好、正准备发货的化妆品。这里十分简陋,卫生条件极差,生产所用的设备仅为一台面膜机和一台灌装机。
据了解,在这里,生产人员将化学原料用增稠剂混合搅拌做成透明液体,再灌装成面膜,套上外包装,一个粗制滥造的产品摇身一变就成了“SK-II”等国际大牌,而他们在制作时未采取任何卫生防护措施。
“这些假冒化妆品的化工原料非常低劣,没有任何质量保障,有的化学成分超标,使用后极有可能导致过敏、‘烂脸’,有的甚至含有违禁成分,会对健康造成威胁。”承办检察官说。
2023年4月12日,公安机关在该制假窝点当场扣押假冒“SK-II”等品牌包装盒28箱、内包装袋69箱共计5.52万个,半成品3000余件,原材料粉末数桶及制假设备两台。
2023年4月至9月,案件被移送至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后检方认为,刘某、李某、戴某等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进购并销售,销售数额达50万元以上,其行为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莫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30万元和20万元。此前,戴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9万元,莫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作为承办检察官,项飞华提醒,消费者在直播间里容易冲动消费,这也让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有了可乘之机,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等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理性消费,谨防上当受骗。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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