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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问事》:人行道违规停车 谁来管

水都网 2022-11-26

      近日,有市民向“5612345市民热线”反映,称自己店铺前的人行道上长期有汽车停放,不仅影响店铺经营,也妨碍市民出行,问题反映一个月了,至今没有部门来解决此事。针对这个问题,栏目组进行了调查。

      市民反映的这段人行道位于车站路,紧邻市人社局。在现场记者看到,这段人行道长不足五十米,宽不足十米,一旁是车站路,另一旁是几家商铺。就是这样一段人行道,前后停放了大大小小六七辆机动车,把原本宽敞的人行道,挤压成了羊肠小道。

      那么,这些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给周边商铺带来了什么影响,记者走访了在此经营的多家商铺。

    【商户】:有的车子是过来办事临时停一下,时间比较短,有的停一天两天的都有。他们这车子都上到人行道上面,有时间停两排,确实是影响到(通行),电动车没办法停,再一个做生意多少也有点影响。

    【商户】:就是停的反正有点碍事,好多人过的时候也说,也一直说碍事、不方便,有点影响门店的经营,顾客来买东西也不方便,(路)挡住了。

     【商户】:我们自己的店面特别受影响,大车应该是不要停在这个位置,影响我们停电动车,来人办业务都不方便。

      通过采访可以看出,这些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确实给商铺经营和市民出行造成了影响。面对这样的情况,商户们表示,他们也只能口头劝说车主,但无权强行制止,所以有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车主把汽车停放在这里。

    【商户】:因为这也属于是公共场所吧,所以说你也没有什么权利说不让人家停,或者是怎么的,一搞明显就是找事嘛,找着争吵是不是。

     【商户】:好几年了,一直都是这样。说了他们就说停一会儿,但是一停就是停多长时间,说了他们也还是停。

      这些商户还告诉记者,由于这些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占用了原本用来停放非机动车的区域,导致他们自己和很多市民的电动车无处停放。同时,记者发现,这段人行道的部分区域,由于机动车长期碾压,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塌陷、变形。

      放眼整个路段,横七竖八的机动车、无处停放的电动车,让人行道变得狭窄、拥挤,也影响了市容市貌。

    【市民】:我是感觉车子停这儿看的乱七八糟的,看着不舒服,而且这个点儿都不是停车的地方,这一看乱七八糟的,感觉影响市容啊。你看我们走个路都扭扭捏捏的,也碍事,反正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整条车站路上,除了这一段人行道上停放有机动车外,其他区域的人行道上都没有机动车停放,显得格外宽敞、通畅,而且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也都整齐停靠在划定的区域内,没有出现违规停车的现象。

     而在这些车辆停放比较规范的区域记者发现,人行道的两端都设置有隔离设施,只有临近市人社局门口这一端,没有隔离设施,正因如此,才导致一些不自觉的机动车车主有机可乘,把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

     【商户】:原来是两侧都应该有隔离桩的,但是这边的两个隔离桩,不知道为什么会没有了,所以说车子都上来了,要是有隔离桩的话,车子肯定是上不来的。

     【商户】:他们那边都有隔离措施,都有隔离桩挡着,车上不去。这个地方也没有弄隔离措施,所以说他们好停,就停上来了。除了我们这个位置,别处你看那边都没有(停车),包括劳动局那边都没有。

      商户们告诉记者,其实这里违规停放机动车的问题,曾经有部门来管过,但是不知为何,现在又没人管了。

     【商户】:交警来管过,贴点罚单,贴点罚单他们知道这儿不能停,过段时间他们又停。城管也管过,车摆放整齐,不要乱停乱放。轿车一般他们也弄不走,一般还是交警来管,城管管下电动车、三轮车之类的,轿车一般还是交警来管。

     【商户】:也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管,交警管呢,这属于是人行道,好像也没有看到交警过来管。城管管的话,又属于机动车,所以说到目前没有什么人管。

      无奈之下,商户们想到向“5612345市民热线”反映这个问题。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记者发现,该诉件先是转交给了市交警大队处理,交警大队给出的答复是:对方反映的是人行道上电动车停车位的问题,人行道归市城管局管;之后该诉件又被转交到市城管执法局,该局给出的答复是:轿车停放不是我局的管理职责。

      经过梳理可以看出,造成市民电动车无处停放的原因是,人行道上原本用来停放非机动车的区域,长期被机动车霸占,导致市民向热线投诉。而从两家单位的回复来看,交警大队认为问题的重点是“人行道”,而城管局认为重点是“机动车”,因此双方各执一词,都表示不归自己管。正因如此,即使市民向热线投诉一个月之久,仍然没有单位前来解决这个问题。为此,记者也来到这两家单位进一步了解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法规科科长 李文兵】:我们在日常管理过程当中,针对人行道违规停放非机动车,我们一般采取口头劝离、拖离、行政处罚这几项措施进行管控。但是针对人行道违规停放机动车,截止目前我局未有此项执法权限,所以无权进行处置。但是人行道违规停放机动车,导致市民出行不畅,我们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该项工作的查违纠违力度。

     【市交警大队一中队副队长 汪继承】:人行道是供行人通行的,机动车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根据交警部门的职责,在行车道上违规停放机动车的,由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由交警部门配合城管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采访中,两家单位依然坚持自己的说法,表示不属于自己管辖。那么人行道上违规停车的问题到底该谁来管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显而易见,本期节目中反映的人行道上并没有施划停车泊位,自然也就不能停放机动车。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可以看出,有关人行道违规停放机动车的问题,相关法律不仅明确了执法部门,也写明了违法后应该如何处理。但是,直到现在,这个问题依然无人认领。

    【商户】:希望肯定是也弄上隔离桩,隔离桩挡住,尽量不要停这么多车,都停到车位上好些。

    【商户】:我们只是希望有关部门出来管一下,其实很简单的一个问题,就是那边搞两个隔离桩就完事了,肯定车子都上不来了,就这么简单,但是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来解决。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但是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来解决”,最后这位商户的采访,透出了一丝无奈,也反映出我们的相关执法部门在面对群众诉求时,不是积极想办法去解决,而是相互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撇清责任。其实不光是人行道违规停车的问题,对于任何涉及民生的问题,都需要给我们的部门和单位套上“紧箍咒”,避免出现推诿扯皮、踢皮球的现象。为人民服务,就是要从一件件小事做起,只有改进工作作风,多为群众办实事,才能让群众有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百姓问事栏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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