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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杰出律所访谈】中吕:30载深耕,能源强所的精品化布局

2017-06-07 林戈 智合法律新媒体

采访&撰稿 / 林戈

来源 / 智合法律新媒体


中吕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创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植根于山西的能源强所。

当我们第一次步入中吕的办公室时,迎面而来的是中世联盟和中吕的logo墙,之所以如此布局,是因为中世联盟成员在2014年8月正式启动的“百合计划”中开始实行“双品牌运营”。

在墙的另一边挂着一幅著名书法家姚国谨先生的书法——“中坚脊梁”,这是中吕名称的由来,“中”即“中坚”,“吕”即“脊梁”。

进门后环顾四周,在中吕办公室木质的墙上,从参与的地方性立法、承办的重大项目到中吕的党建文化,挂满了中吕律师的点点滴滴。再往里走会发现,几乎在每一间办公室,每一个过道,都挂满了字画,这些字画大多出自山西书画名家。

我们的采访被安排在了中吕古朴典雅的图书休息室,墙上挂着的“法律让呼吸更自由”几个字分外显眼,中吕的主任高剑生、执行主任李艳红早已在那里等候。

高剑生是一位执业近三十年,对中国法律市场有着深刻见解的资深律师,目前担任山西省律师协会会长,儒雅中透着一种坚定;李艳红一身干练、潇洒,有着职场女性独特的气质。在接下来的三个多小时时间里,我们在茶香和书香的环绕下,谈了山西法律服务市场的地区性特色、中吕的历史传承、文化理念、专业定位、未来发展以及互联网对法律行业的冲击。

1

从“国办所”到专业化、公司化律所


1979年下半年,中组部发文,要求全国各地建立法律顾问处,配备刑事辩护人员。随着1980年司法部恢复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我国的律师工作开始走上正轨。

在1980年出台的《律师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律师为国家法律工作者”、“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是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处的性质为事业单位”。在当时,我国所有的律所都按照行政体系予以建立,我们称之为“国办所”。当时许多律师也有行政层级,例如“正处级律师”或“正科级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直到1983年7月才由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开始使用。

1983年,中吕律师事务所成立,经过多年的努力,高剑生在1994年成为当时还是国办所性质的中吕律师事务所的主任。

据高剑生回忆:在1996年,地委书记以个人名义将其聘请为法律顾问,这在当时,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高剑生说:

一个地区律师行业的发达程度,不仅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还取决于当地主要领导的开明程度和胸怀。

上世纪九十年代是中国律师事务所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1999年,中吕律师事务所改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中吕正式步入新的发展时期。

在2000年之后,中吕有过两个关键性的转折节点,这对中吕的未来有着长远的意义。一是在2005年,中吕改变了以往无所不包的综合所定位,转变为一家专精于煤炭、能源业务领域的律师事务所,这是高剑生在原全国律协会长高宗泽的建议下作出的决定,山西作为煤炭、能源大省,应有能够专业提供这一方面法律服务的律所;二是在2014年-2015年,中吕顺应律师行业发展的趋势和潮流,在管理模式上改革为一家公司化律师事务所。

目前山西共有636家律师事务所,8113名律师,律师人数正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为了倡导低碳生活和生态环保,山西省委、省政府实施转型综改战略,这给山西的法律服务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从全国法律市场的格局来看,东部地区尤以北上广深地区的大所为代表,正着手进行全国性的规模化布局,山西作为能源大省,必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全国性大所的到来将给山西法律市场带来较强的洼地效应和联动效应,吸引外来资源向山西汇聚、流动,弥补山西法律资源结构上的缺陷。但是,这也必将给山西的律师事务所带来一定的震动和竞争。中吕要做的,就是加强自身在本土化法律服务中的地缘优势,继续保持既有客户的认可,在能源法律服务领域精耕细作,巩固中吕在山西能源法律市场的领头羊地位。

2

责任心与品质化


对于一家历经30多年岁月的老牌律所而言,基业长青必因其文化和基因的强大。高剑生说:

中吕崇尚的是‘理念建所、专业强所、文化兴所’。中吕聚集了一群具有共同理念和价值观的人,并且坚持能源法律服务的专业定位。经过30多年时间的发展,中吕所沉淀下来的事务所文化可以浓缩成两个关键词,一为责任,一为品质。

中吕对于“责任心”的理解包含了两个含义。无论客户层次、难度大小、收费高低,都一视同仁,始终把维护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保证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职责;其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把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关注员工特别是青年律师的成长、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参与扶贫工作等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一视同仁”和“社会责任”,是为“责任心”。

所谓“能积微者速成”,品质寓于一切细节之中,只有对每一位客户、每一个案件都提供最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才能带来最好的品牌效应。这是一种工匠精神,也是一种品质化的管理思维。

高剑生说:

未来,中吕仍然会沿着专业强所的方向继续前进,但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坚持‘三品’,即‘执于品质、修于品位、臻于品牌’。首先是保持政治上的正确性,给予客户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尽可能承担社会责任。在整个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要始终围绕品质化的服务,流程化、高标准的质量评价体系、高质量的跟踪服务。在保障了‘品位’和‘品质’之后,中吕的‘品牌’也就随之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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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无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理念和战略定位是怎样的,最终都要落实到“人”身上,而“唯才是举、唯才是用、唯才是金”是中吕对于人才的一贯理念,因为完善的培训制度、晋升体系和高薪是吸引人才的竞争力所在。

目前中吕的骨干律师年龄都在35岁以下,这是一个既有专业经验和体力又有雄心和闯劲的律师黄金年龄。

2017年4月16日,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在北京朝阳区律协论坛上发表了题为"正道相承,筑造未来"的书面演讲,倡导律师行业建立良师益友新型师徒制。它既指符合师徒结对的基本形式,又具备三个本质特点:一是有科学设计,二是有良好的知识传承氛围,三是有正确的人才培养态度。中吕对此非常认可,并且正在身体力行。

在中吕,对年轻律师每一周都有所内培训,在办公室的公告栏上,已经满满当当地安排好了未来三个月的培训主题,李艳红对我们说:“这一制度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在谈到律师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时,李艳红认为:

这来自于两个方面,从年轻律师价值实现和自我成长来讲,他希望在事务所提供的平台上闯出一片天地;从律所的层面来讲,要给年轻律师创造一种稳定感和安全感,这不仅仅是薪酬待遇、住房保障、五险一金,还有客户的认同、事务所的整体发展,让年轻律师感到有希望。

现在的一切都是为了未来在做准备,在专业定位、管理模式、人才梯队皆备的情况下,中吕的下一步已逐渐明晰。

3

“我们的业务要走向更大的空间,

形成专业话语权”


目前的中吕已是区域性强所的标杆,但中吕的目标远非如此,高剑生说:“中吕的愿景是要成为一家中国一流的能源专业强所,让我们的业务覆盖能源全领域和更大的地域,并形成一定的专业话语权”。

1、中吕专业化的两大基石

由于中吕从事的矿业资源、电力、天然气煤层气、环保及政府服务等领域具有较大的特殊性,除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之外,需要律师对整个相关行业有着较为深入的理解和研究,进而把握行业趋势。专业的研发能力是中吕能源精品化法律服务的基础,知识管理体系和案件管理流程可谓构筑中吕专业研究和杰出法律服务能力的两大基石。

目前国内的大所、强所都依靠律师事务所管理信息OA系统来实现知识的收集、分类整理、共享以及知识产品研发,这也是公司化律师事务所的共同特征。因而除了七大业务部门之外,中吕还设立了专门的知识管理部门,负责分类总结统一归档后将相关知识通过律所内网系统设置相应的权限共享给所内律师,并进行知识产品研发、出版。

精致化的法律服务有三个判断主体,分别是客户、同行和司法机关。而中吕就能做到获得这三个主体的一致好评。

高剑生说:

中吕的每一份代理词、证据证明、法律意见书、法律文书、每一个案件项目细节都要细细打磨,具备成为行业范本的潜质,经受得住客户、同行和法官的仔细推敲,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中吕法律服务的精细和精致。

值得注意的是,中吕的服务不仅仅体现在接受委托之后。在接受正式委托之前,针对诉讼案件,中吕会对法律关系做一个全盘分析,对诉讼结果进行预判;针对非诉项目,中吕则会对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解读,力求最大程度减轻客户的风险。

为了加强承办业务的服务质量管理,中吕制定了业务质量管理办法、统一收案、结案、收费管理办法、重大案件讨论、客户回访等制度。诉讼案件的办理则被分为17个分解步骤,每个分解步骤都有明确的服务要求。

目前中吕的非诉管理运作专项服务已有一套成熟的体系,包含了初步工作意见的拟定、服务时间内的高效完成、内网工作日志的每周上传、对外材料格式的统一、拟定稿的审核校对、专项服务电子档案的及时规整上传等一整套流程。在中吕,经常可以看到一份法律意见书从初稿到最后一稿至少显示5-6次的修改痕迹。

蒲松龄说:“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潜心研究、精致服务、流程管理、质量把控已成为中吕的习惯。

虽然,中吕正在朝着能源强所的方向不断前进,品牌效应日益增强,但正如周鸿祎所说——“真正的颠覆不是敲锣打鼓到来的,而是以你我都意识不到的方式逐渐地渗透和改变”。

中国乃至世界的法律行业都在经历网络和科技所带来的变化,天同(无讼)、金杜(理脉)、君合(律携)、汉坤(简法帮)等已率先迈开脚步,法院系统也在进行“智慧法院”的尝试,资本对律师行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未来将会由科技、互联网的外部力量实现整个法律行业的颠覆,还是由律师事务所自主拥抱科技和互联网来实现变革,目前还是未知数。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中吕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作出改变和尝试,这一代中国律所的崛起和发展,拥抱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和智能化将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2、“三板斧”锻造专业话语权

多年来,中吕已参与调研、起草、论证三十六部地方性法规、规章,从2008-2009年受山西省政府法制办委托调研起草的《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草案)》到近年来的《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论证稿)》、《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论证稿)》等立法论证工作均有中吕律师专业的立法建议。而且,中吕有4名律师受聘入选山西省人大、太原市人大立法专家库成员,2名律师分别受聘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太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基于完善的知识管理体系,中吕还向业内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务产品。每季一期的《中吕律师》会将电力、能源、环保等领域的前沿问题予以解读,辅之以中吕律师对于立法的建言和中吕的动态、事务所建设。“中吕能源法律服务圈”是中吕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从开设之初,就达成了“原创、高质、专业”的理念,每一篇微信文章都凝结了中吕律师的心血。不仅如此,基于扎实的专业研究能力,中吕迄今为止已经集结了《煤矿企业设立并购指引》、《电力项目建设运营风险防范手册》、《能源企业合同审查要点与风险提示》、《行政协议实务问题研究》等多部专业性著作,旨在为企业、政府提供法律实务方面的操作指引。

2016年10月29日,在中吕承办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法律保障”专题讲座中,邀请到了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北大法学院教授以及最高院法官为参会人员授课,来自环保执法部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能源企业、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代表以及环境法律专家和学者等22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这只是中吕近年来承办的大型专业性论坛之一。中吕主办、承办、参与的专业论坛主要围绕在能源、环保、生态建设等领域。

高剑生说:

专业性论坛是中吕对外交流的重要渠道,中吕的专业性也能得到学术界、司法界、律界同行、客户的认可。而且,通过专业性论坛,中吕让业务精熟的年轻律师走到前台,这是中吕作为一体化律师事务所的优势之一。

参与调研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打造多元化的法律服务产品,承办、参与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主题论坛可谓中吕打造专业话语权的“三板斧”,对于中吕业内专业影响力的提升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输出自我的价值和观点是从优质走向卓越的必由之路。

4

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的服务能力


此前曾有媒体在报道中吕服务业绩时,称其为“团结协作特种兵,能源领域主力军”,对此,高剑生说:

中吕要树立的是整个事务所的品牌效应,专业化、团队化分工是基本要求,要成为能源领域的主力军,中吕就要具备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的服务能力。

何为精品化强所?一是拥有最好的人才、最强的律师队伍,二是具备最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引领法律实务,能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个性化的服务,三是客户的层次要在细分行业内位于顶尖。代理太原东盛焦化有限公司诉太原东山煤矿有限公司涉案标的21个亿的采矿权纠纷、为山西焦煤集团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提供专项服务、为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太长线临长线建设运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等等服务业绩体现了中吕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的能源专业服务能力,透过以下两个具体案例更能让客户体会到中吕在能源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能力。

阳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是国家环保部考核山西省政府和阳泉市政府“十二五”减排任务的重点项目,也是2015年山西省重点工程,该PPP项目由中吕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这是中吕继太原市垃圾焚烧发电迁建扩容BOT项目和晋中餐厨垃圾PPP项目的第三个PPP项目。


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土地问题成为一个难点,问题的根源在于政策间的冲突。国土部门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不一致。中吕经过多次论证和研究之后提出,借鉴深圳市污水处理的做法,由国土部门将项目用地无偿划拨至阳泉市水务局,再由水务局依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保证项目公司无偿用地。


山西市政项目或能源项目通过PPP模式建设是近年来才兴起的,由于经验缺乏,存在诸多难题,其中尤以土地问题为代表。阳泉市污水处理二期项目用地问题的解决为今后同类项目的用地问题积累了经验,也为部分用地紧张的能源项目更好利用PPP模式提供了思路。

煤层气依附于煤炭存在,两者属于伴生资源,煤层气采矿权与煤炭采矿权重叠,两个权利主体在行使权利时发生冲突的现象在山西经常发生。这种权利冲突的根源是我国关于矿业权设置及管理法律的不衔接造成的,即属于法律的结构性问题。


山西省市县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均要求在煤炭开采前进行瓦斯治理,一家煤层气企业缓慢的抽采,使得中吕所服务的在同一区域拥有煤炭采矿权的煤炭企业无法降低瓦斯浓度。在这种情况下,煤炭企业委托一家瓦斯治理专业公司从事治理。两家企业自2010年起便进行了数十次谈判,始终无法解决争议。


2015年,该煤层气公司以瓦斯治理公司、中吕服务的煤炭公司为被告提起了诉讼。中吕从两权重叠的矛盾根源、两权重叠的利益取舍、煤矿瓦斯治理的必要性、两权重叠解决的政策要求等方面向一审、二审法院进行了论述。该案最终驳回了煤层气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不能从制度上理顺行政管理的法律关系,这种矛盾将长期阻碍山西煤炭和煤层气产业的发展。于是在诉讼案件结束后,中吕通过政协委员议案、向法制部门提交论证意见、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等方式,提出政策调整的建议。


2016年4月,国土资源部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实施部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煤层气矿业权管理下放可使矿权管理前移,及时了解矿权人的诉求,先采气后采煤问题也可以及时解决,提高资源利用率。

中吕共有7大业务部门,每一部门下的业务范围都有许多更加细分的领域,法律市场也符合长尾理论,越到长尾的末端,法律服务的需求越具有个性化。目前中吕正着力于打造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的服务能力,尤其注重能源、环保领域内的新兴产业研究,以专业研究引领法律实务是中吕的长期战略。 

以电力与能源建设投资为例,中吕已经建立了全面、系统的电力项目法律服务方案,能够为发电企业提供从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融资安排、基建过程法律管理到向工程结算全过程的法律服务。例如在新兴的如售电侧改革中,对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主体的“改革红利”、售电侧改革下电力企业风险防控措施等;再如光伏电站是目前国家鼓励力度较大的绿色电力能源产业,在项目备案、用地、融资、并网、工程总承包、补贴获得、股权收购等方面均有较大的法律服务需求。对此,中吕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是中吕业务精细化、品质化、专业化发展思维的体现。

在谈到未来5年的发展战略时,高剑生说:

中吕要打磨法律服务产品,使其更加深化、更具个性化。唯有如此,才能把握行业的脉搏,并筑起足够的专业壁垒和优势。我们要为客户在能源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上游、中游和下游)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独立分散、孤军奋战是许多企业法务的常态,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是其刚需。鉴于此,中吕在2017年发起创建了“晋阳法务圈”,以期圈内企业间能够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并为省内外企业法务人员搭建一个交流平台,提升法务人群的专业水平及认可度。“晋阳法务圈”的运行通过微信群、在线讲座及线下专题研讨会、沙龙、培训、组织外出考察等形式来运营。这是中吕输出自我价值,切实解决企业痛点的一大尝试,毕竟,越了解你的客户,你的服务才越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结语


作为中国地区首家被《钱伯斯亚太指南》收录的跨国律所联盟,中世联盟对于申请加入的律所有着较为严苛的标准。中世联盟各成员所的综合实力须排名当地前三(多为第一,以后调整为纳入个别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知名专业所),以省(或经济较为发达的计划单列大城市)为区域,每个省原则上只选入一家律所。

2011年-2014年,中吕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同时中吕也是山西首屈一指的能源强所。这对于中世联盟而言,是全国布局的重要一环。对于中吕而言,加入中世联盟可以打开视野,博采众长,在信息化共享、联盟内律师培训、品牌运营等诸多方面,都有重大的意义。

在高剑生看来,律师事务所不要刻意追求规模的扩张,既不会回避发展,也不要盲目地追求发展,应当以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核心,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这是一种“适度规模化”的理念,也与中吕目前的精品化战略相符。

在倡导绿色环保经济,构建生态文明的今天,法律和律师的重要性将愈发凸显。曾经在雾霾天较为严重的日子里,中吕将“法律让呼吸更自由”挂在了墙上,这是中吕律师的一种情怀和担当,也是中吕作为一家能源强所的机会和责任,所谓“中坚脊梁”,当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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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Wendy  编辑/Angie  分类/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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