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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之后话民生系列报道之一:新建小区成“泽国” 损失谁来赔?

2016-08-05 秦昕 山西市场导报




7月的一场大雨,让太原多条道路瘫痪,部分小区不同程度受灾。位于太原市晋源区的兰亭御湖城是太原当天受灾严重的小区之一。小区分为南北两个区域,这次大雨直接导致南区2、3、4号楼断水断电,被淹车辆达300余辆。


大雨已过去半月之久,但业主们面对自己的损失很迷茫,这事儿究竟该找谁解决?




业主:大雨来袭,车库被淹,墙体裂缝


兰亭御湖城业主范女士告诉记者:“本来车子停在地下车库,以为安全方面肯定没有问题,没想到车库了停放着100多辆车全部被淹了,我的车还没怎么开呢就要被拖到修理厂了。车里还有很多贵重物品,也被大水给淹了。”


小区某超市的老板李先生也表示:“暴雨当天,积水太严重了,眼看着雨水灌入超市,我只好组织人员用店里的面粉堵了一会,但最后也无济于事。眼看着被淹的商品越来越多,心疼坏了。开个超市不容易,这次被淹后的损失不知道物业管不管?”


家住3号楼的王女士则担忧小区楼体的安全,“此次小区受损严重的有4栋楼,1号楼还没有入住情况我们也不知道,2—4号楼的情况就不太好了,不仅停电停水,更严重的是地下车库被淹泡,墙体都裂缝了。我家在3楼,墙体都往出渗水珠,木地板也开始鼓起来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栋楼的地基在多处雨水的浸泡下会不会出问题?”


无独有偶,7·19太原暴雨之后,太原另一个新建小区富力城小区内也相继出现地面塌陷,多辆私家车受损的现象。富力城小区业主张女士说:“大雨那几天,小区只是绿化带里出现大面积塌陷,7月27日,塌陷最终酿成祸事,在小区C区12楼、15楼北面的一条道路,半夜突然塌陷,好几辆车栽进去了。”


物业:我们也是暴雨的受害者


对于新建小区受损的业主来讲,大雨过后,面临的就是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了。然而截至目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没有一位负责人给予明确答复。


对此,太原兰亭御湖城小区物业的经理说:“7月18号的雨是晚上10点以后下起来的,当时也没有想到会下得这样大,所以没有挨家挨户提醒业主注意。大雨造成大面积积水后,19号下午,物业就组织人员带人抽调水泵抽水,无奈人手不够,加上水是从地下管网倒灌,导致小区地下车库被淹。可以说,降雨时,物业该做的防洪工作也都做了,我们也是大雨和市政设施不完善的受害者。”


富力城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会把塌陷的地方尽快回填完毕。至于地面塌陷应该是回填土的时候,监工不到位所致。他们以后会吸取教训,严格把关。对于地面塌陷给业主造成的损失,他们也会积极妥善处理。


“那场大雨之后,小区里已经塌了好多地方,本来每天就住的不踏实,现在我的爱车掉入大坑受损严重,心里很是不是滋味,这样的小区住的真是心惊胆跳。”富力城小区业主王先生说,“由于事发是在晚上,在业主群里得知消息后,我跑出来查看自己的车,发现车已经被拖出来,跌的面目全非。”


至于车辆的赔偿问题,更让王先生心寒:“保险公司的意思是让我先跟富力地产协商。富力的意思是让我先去修车,修完了再说,并没有明确的表态说怎么赔偿。挺心寒的,莫名其妙的要损失上万元修理费。”


物业有义务赔偿业主的损失


那么,对于新建小区业主因大雨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物业到底有没有责任?


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物业处了解到,对于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责无旁贷。早在汛期来临前,房地产部门就通知物业公司,要求做好排涝工作和危旧房屋的检查、维修工作,及时排除小区积水,确保房屋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因物业自身的原因,在汛期期间没有做好防汛工作,而给业主带来损失的,物业公司责无旁贷。


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的任毅律师表示,无论业主是否交了物业费,都不影响物业的服务合同关系,物业有义务赔偿业主被淹后的损失。物业管理人员有义务保护小区的全部公共部分,负有经济管理义务。受到损失的业主应该保留被损物品的录像或照片,以便事后向物业索要赔偿。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太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曹科长认为,业主可以通过简单检查、直观检测,来查看损坏的程度。一般情况下,新建小区都属于框架和剪力墙结构,墙面在柱子和梁交接的地方如果出现了新裂缝,并且裂缝为斜的,那么,需要对房屋的破坏程度进行处理;如果裂缝宽度在3毫米以上,属于比较严重的损坏。业主可以找物业公司或开发商要求维修。开发商给业主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对于房屋主体结构以及各种配件设施的保修期限。这份质量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在保修期限内,自然灾害引起的房屋损坏,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维修。


业主要求赔偿有标准


太原富力城小区业主王先生气愤地说道:“抛开赔偿不说,新交工的房子不是停水就是停电,一场雨就浇成了这样,以后怎么能在这安居乐业?小区里到处塌陷,单元出口、小区路面、绿化带里,到处都是坑,最深的塌陷有1米多,车库还有裂缝,车掉进去还好说,如果人掉进去以后呢?”


兰亭御湖城小区业主王女士提出疑问:“车的问题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但是车里的东西被淹,车上的货损坏,总不能自己认倒霉吧?还有商店货物被淹的损失也没人管。家里的地板被泡,家电、家具受损等等,如果要求物业来赔偿,究竟该依据什么标准?”


对此,山西正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张总表示,房地产损害一般来说,是指房屋本身的损害,主要包括房屋实体损害、功能损害、经济损害及环境损害等方面。房地产价值损失一般是指由于房地产所在区域环境发生变化或者房地产本身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导致的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和正常房地产之间的差值。


而太原此次受灾严重的新建小区主要是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地产价值损失,房地产损害造成的损失主要是按照房地产可修复的损害和不可修复的损害划分。房地产可修复的损害是指恢复到损害前的状况或者好于损害前的状况,有的是修理,有的是更换。


张总介绍,房地产损害造成的损失主要依据的标准分为价值减损和相关经济损失,房地产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主要有以下4方法:可修复的赔偿金额=修复费用+相关经济损失;不可修复的赔偿金额=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可一定程度修复的,但不能完全恢复房地产价值的=部分修复费用+房地产价值减损额+相关经济损失;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赔偿金额为重置成本。



采访后记
此次兰亭御湖城小区因暴雨后受灾严重而备受省城人民的关注。但很多小区业主担忧的是,此次暴雨小区虽然积水严重,但还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业主们希望有关部门和物业能及时采取措施,彻底解决隐患。


本报记者 秦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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