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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200个情人保持性友谊,却只和一人终老:人生不在轻重,在意境

书单君 书单 2023-09-27



雅科夫是斯大林的长子,被俘后和几个英国人一起关在德国集中营。

英国人嫌他把厕所里搞得到处都是大便,谩骂不止,双方找狱警来评理,但狱警不屑谈屎尿的问题。

自认为高贵的雅科夫受不了因为粪便被人指责,跑到院子里用俄语一通咒骂,然后成“大”字型扑到了有高压电的铁丝网上。

这是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描述的雅科夫死亡的情形(很可能和历史事实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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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昆德想讨论的既不是雅科夫的死亡,更不是他的粪便。

昆德拉要讨论的是另外一个问题:上帝到底要不要拉屎?

如果你也纠结过这个问题,那我可以肯定,看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后,你会更纠结。


#01
生命之轻

- 

托马斯过得很潇洒。

离了婚,和前妻老死不相往来;儿子,给抚养费可以,见面打死都不行。不是有多大的怨恨,而是省得麻烦。

婚姻、妻子、儿子,于他都是束缚,是枷锁,是沉重的负担。

毕竟还有200多个情人需要应付。他自己算过账,一年才认识8个新情人。“多乎哉?不多也。”


对待这些情人,他有自己严格的“三”原则:可以短时间内和同一个女人约会,但不能超过三次;也可以长期和同一个女人保持关系,但间隔不能低于三个星期。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则:绝对不能留情人过夜。完事之后,无论在哪儿,无论多晚,托马斯都会以有人在身边睡不着为由,把她送走。

其实他是害怕会彼此爱上。

“一起过夜,便是爱情的罪证。”


爱情越美好,就越麻烦,越累人。

你得想尽一切办法去隐瞒,去将就,去安慰,翻来覆去证明爱她;为她的嫉妒、痛苦,甚至一个噩梦承担责任;还要时刻觉得自己有罪,为自己开脱,请求她的原谅……

不仅累,还俗。托马斯很恐惧。

相比而言,性就没什么好紧张的,那和爱情无关。托马斯以为,在同一张床上做爱和睡觉有天壤之别。

“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几乎是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

托马斯就这样小心翼翼地和他的情人们维持着“性友谊”,在对女人的渴望与恐惧中找到平衡,杜绝爱情的发生。


谁也先别着急骂这个男人太渣。

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讨论的不是人品或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哲学问题:

生命的轻与重。

世间万物,都在冥冥之中遵循着神奇的能量守恒:得到婚姻、爱情、子女……这一切美好的东西,都需要付出相应的自由作为代价。

托马斯恰恰非常看重自由,享受生命之轻。轻快、轻松、轻盈、轻飘飘。
但随着特蕾莎的到来,一切都发生了偏离。

特蕾莎敲开托马斯家门的时候,两人已经是第二次见面,没有过多交流,就直奔了主题。

一番激烈的云雨之后,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托马斯居然在特蕾莎身边一觉睡到大天亮,手还被人家紧紧攥着。

这太可怕了。

更可怕的事情是特蕾莎还发烧了,卧床不起。托马斯别无办法,只好把她寄在车站的一大箱行李搬进了家门。

等特蕾莎病好了,爱情也发生了,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


托马斯眼瞧着又被拖入爱情、婚姻的深渊,重新套上枷锁,背上沉重的负担。

他一遍又一遍发问,为什么会这样?没有答案,只能归结为天意。

“她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飘来的孩子,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

这一切确实是巧合。


托马斯本是一个有些名气的外科医生。一天主任正好坐骨神经痛,他代班去出诊。入住的酒店正好是特蕾莎上班的地方,他去酒吧的时候,正好又是特蕾莎当值;他坐的那张桌子,又正好归特蕾莎服务……

那么多的巧合,凑成了一个必然的结果:他走的时候,特蕾莎去火车站送他,他给了她电话和地址。

这本来和无数次的艳遇没差别。直到特蕾莎带着行李来敲门,然后他们做爱,然后托马斯不小心睡着了,再然后特蕾莎感冒了……

事情发展的结局,托马斯无论如何也不想面对:从此和情人做爱,脑子里想的却是特蕾莎。

托马斯不再自由,特蕾莎陷入嫉妒的漩涡不能自拔。
  
日子这样过了七年。


苏联人占领了布拉格,托马斯出逃到瑞士,特蕾莎以为终于可以摆脱他的那些情人了。

可惜她错了。

旧情人有逃出来的,照常联系;旧的不够,再找新的。

特蕾莎绝望之下不辞而别,独自回到布拉格。托马斯马上意识到这是重回轻松自由生活的机会。

可惜就像爱上特蕾莎时自己不能做主一样,忘记特蕾莎,他照样无能为力。

他发现病床上、手术台上躺着的,都变成了特蕾莎。

托马斯紧随其后,回到布拉格,回到特蕾莎的身边。

有些枷锁戴上了,不是说取下来就会取下来的。


托马斯很快因为政治原因丢掉了医院的工作,成了一名玻璃清洗工。最后又答应特蕾莎,一起到乡下做了农民,开一辆破得不能再破的拖拉机。

从此,托马斯只有特蕾莎,特蕾莎只有托马斯。情人们,都成了回忆。

纯粹为了填饱肚子而奔忙的生活单调而枯燥,但在和特蕾莎一起随着那辆破拖拉机坠毁之前,托马斯都觉得很幸福。

“你难道没有发现我在这里很幸福?”

生活往往就是这样,正当你打定主意要以某种方式过完一生时,忽然就有了变故。等习惯了之后,好像也不错。

原来没有谁规定谁必须怎么活,轻重之间也可以自由转换。多数时候只是我们自我在设限罢了。



#02
生命之重

- 

特蕾莎就没办法像托马斯那样洒脱,生活从一开始就给她戴上了枷锁。

从小母亲就不停强调,她的身体和别人没什么两样,没什么了不起的。

继父总在她洗澡的时候闯进来,她把浴室的门锁上,母亲就破口大骂。

“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自己怎么样?你美,他不会把你的美吃了!”

母亲喜欢赤身裸体在屋里走来走去,她忙不迭把窗帘拉上。母亲就当笑话讲给邻居听。

特蕾莎拼尽全力只想证明母亲搞错了,自己的身体独特而唯一的。

所以她离开了母亲,敲开了托马斯的门。


然而她发现,托马斯也只把她和另外200多个肉体划上了一个等号。

同样的一个梦夜夜纠缠着她:

自己和很多女人,赤裸着围绕泳池转圈。托马斯拿着一杆枪往中间那么一坐,命令她们喊一样的口号,唱一样的歌,做一样的动作。谁做不好,抬手就是一枪。

泳池里漂满了尸体,转圈的女人赤裸着身体,开怀大笑。

托马斯举起枪,对准了自己……

她不能忍受自己和200多个肉体没有区别,甚至不能忍受和托马斯做爱时,两人之间有任何一寸肌肤有些许的距离。她要的是完完全全的融合,水乳交融。

“我寻求的不是快感,而是幸福。没有幸福的快感,那算不上快感。”


她想尽一切办法考验托马斯,要托马斯证明自己爱她。

听到托马斯给情人打电话,闻到别的女人在托马斯身上留下的味道,就恨得要发疯。


她试着像托马斯一样。但她不是托马斯,在和一名强壮的男人发生关系后,不仅没得到解脱,反而更加不堪重负。

她只好祈祷托马斯衰老下去,衰老到没办法出去找情人。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我要你变老,比现在老上十岁,二十岁。我要你变得软弱。要你跟我一样软弱。”

直到有一天,看到一个修拖拉机的老头,弯腰驼背,手脚笨拙。她才意识到自己的梦想终于实现了:托马斯,老了。



她赢了。

她又做了一个梦,托马斯不再是端着枪的猎人,而是她怀里一只温顺的小野兔。

也是在同一时刻,她意识到自己错了,彻底错了。

她一直在内心深处责备托马斯不够爱自己,认为自己的爱无可指责。

但她现在想起来,如果自己真的爱托马斯,就不该独自一人从国外跑回来。

那样,托马斯就还是一名外科医生,而不是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修又脏又破的拖拉机。

事实上,她一开始就知道,托马斯就一定会跟随她回来的。

“她泡在热水里,想着自己耗费一生的精力,滥用女人的软弱来对付托马斯。”

梦想实现了,带给她的却并不是胜利的兴奋。


也许,她对托马斯的爱,并不是真正的爱情。真正的爱情,应该像她对待心爱的狗一样。没想过要改变它什么,不计较有什么回报,就是那么单纯地爱着。

她不再计较,不再抱怨。

“托马斯,我是造成你一生不幸的人。你是因为我才来这儿的。是我让你到了这么低的地步。”

但托马斯却说他很幸福。

她终于放下了生命之重,拥抱生命之轻。托马斯却早已习惯了她带来的生命的那份重量。


很多东西并没有我们以为的那么重,可能只是看不开,放不下而已。

看开了,放下了,就如释重负。


#03
媚俗与背叛

- 

萨宾娜是一个画家,也是托马斯200个情人之一。

她的不仅搞的是艺术,还活成了艺术,对媚俗有着天生的仇恨。


她爱托马斯,就是因为托马斯够不媚俗。

“我喜欢你的原因是你毫不媚俗。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个魔鬼。”

她最想做的事情,是和托马斯在舞台的中央做爱,周围成千上万的观众不能触碰他们,但又必须盯着他们看。

媚俗是一种审美,反抗媚俗是一种拒绝“同流合污”的生活态度。

拒绝媚俗,就只能不停背叛。

“背叛,就是脱离自己原来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而萨宾娜觉得没有比投向未知更美妙的了。”
 
“背叛的时刻都会令她激动不已。使她一想到眼前铺展一条崭新的道路,又是一次背叛的冒险,便满心欢喜。”
 
“对于一个永不知停息的女人来说,一想到要被永远禁锢,不再能行走,那是无法忍受的。”


萨宾娜背叛了家庭。抛弃了父母和丈夫。

萨宾娜背叛了爱情。情人弗兰茨离开妻子和女儿,要和她结婚,她一声不响逃走了。

萨宾娜背叛了祖国。她离开了饱受摧残的布拉格,跑去了美国。

萨宾娜甚至背叛了自己的性别。女人当然有女人的柔弱的权利,她连这一点也背叛了。托马斯和她做爱的时候,心里想着等自己回家的特蕾莎,忍不住边做边看表。她不愿像个软弱的女人一样吃醋,只好偷偷藏起了他一只袜子。


萨宾娜背叛一切,是因为她鄙视,仇恨一切媚俗。

可是,这本来就是个媚俗的世界。也许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很俗的事情。

背叛一切之后,怎么办?

萨宾娜没有答案。

“可一旦旅程结束,又会怎样?你可以背叛亲人、配偶、爱情和祖国,然而当亲人、丈夫、爱情和祖国一样也不剩,还有什么好背叛的?”

她甚至不知道,到底谁更强大。她强大到让人忽略她是女性,她不屑的特蕾莎却攻破了托马斯的心门。

她只知道没有回头的路,只好一路背叛下去。


对她来说,人生的终极意义也许就是背叛。死亡就是对生命的最后背叛。

她说她死之后,要把骨灰撒向天空,撒向大海。埋在地下,太受束缚了。


#04
轻重不重要
意境才重要
- 
回到昆德拉书中几组矛盾的概念:轻与重,灵与肉,媚俗与背叛。

灵魂很重。

君子一日三省: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对爱情的忠贞,对家人的情谊,对朋友的义气,对社会的责任……都沉甸甸的。

肉欲很轻。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好德,是灵魂;好色,是肉欲。好德很难,好色很容易。自私自利,声色犬马,随心所欲……都轻松潇洒。


人类以文明自居以来,修养就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应该笑,什么时候应该哭。笑不是因为开心,哭不是因为痛苦,而是“应该”,“非如此不可”。

修养让很多人变得媚俗。自从亚当和夏娃用花草遮住身体,走出伊甸园的那一刻起,人类就在媚俗的路上狂奔不止。

媚俗的天敌是质疑,是发问,是独立的思想,是背叛。

背叛意味着“别样亦可”。
  
选择重,还是选择轻?重,拥有的都将成为束缚;轻,就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

选择媚俗,还是选择背叛?媚俗,就随波逐流,人云亦云;背叛,就是鹤立鸡群的孤独,就是独醒、独清的屈原跳了江。


昆德拉并没有给出答案。

在轻重之间,媚俗和背叛之间,陷入两难,无限纠结,本来就是生活的常态。

大便很俗,上帝很完美。但上帝到底拉不拉屎,没人说得清楚,只好避而不答。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思考。

也许,轻或重也好,媚俗或背叛也罢,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活出自己的意境。

《诗经》俗吗?其实挺俗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几千年前的民间歌谣而已。那个长得好看,品行又端正的女子啊,实在是最合适不过的老婆。俗得不能太俗了。

但《诗经》又挺雅的。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太美了,太雅了。美得让人陶醉,雅得让人心无邪念。


所以刘勰、王国维都说过,诗词之美,美在意境。《诗经》的雅,就雅在意境。

人生也是如此。

轻还是重,无所谓;媚俗还是背叛,也不重要。必须得找到自己的那个意境。

也许像托马斯和特蕾莎那只叫卡列宁的狗。它讨厌搬家,因为规律的生活会被打乱。

它享受着每天早上跳上床去撒欢,跟特蕾莎去便利店叼回自己的面包,回来和托马斯打闹,中午再出去散步……


循环往复,无轻无重,不媚俗也不背叛。

“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也许像托马斯,开始沉迷于行为放荡,爱情忠贞的“轻”,后来被特蕾莎吸引,习惯了责任束缚下的“重”,也乐在其中。

也许像特蕾莎,一直以为爱情就该这样,丈夫就该这样,婚姻就该这样……最后却恍然大悟,如释重负。

由轻到重,由重到轻,不重不轻,媚俗,背叛……都无所谓的。

重要的是找到了自己的意境,就找到了自己的生活节奏。


什么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什么房子、车子、妻子、孩子、票子……

想要,就努力争取;不想要,就撒手随他去。不用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也不用管是何年何月。

发自内心喜欢的,俗的也雅。

那就是生活的意境之美。

意境一词,可以追溯到庄子。

生活就是“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是晦涩难懂的真相”。

庄子还说过“得意而忘形”。形,是表面;意,才是内心。

静下心就能拨开迷雾,看清背后的真相,看清自己的内心。然后就能找到自己的意境,把握自己的节奏。

如此,可能我们免不了依然是个俗人,但生活也自会有一番诗意。


编者按:

据俄新社、塔斯社12日援引法国媒体消息报道,欧洲知名作家米兰·昆德拉去世,终年94岁。

谨以此文,致敬大师。


 -END-

撰稿:沐心

主编:左页

图片来源:《布拉格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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