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进去,《老炮儿》下架:劣迹艺人的历史作品能不能看?
最近看到一个事,挺有意思。
说的是9月5日,四川工商学院眉山校区开展新生入学教育专题讲座,讲座休息间隙,工作人员胡某某,通过网络在线点播了一首MV视频《华语群星——我们都是追梦人》。
结果有学生反映,该视频中含有李某某、邓某两名“劣迹艺人”的影像。随后,工作人员立即停止了播放相关视频。
这事发生后,据说引发了社会关注。9月7日,该校特意为此事做了一个通报,说明了事情经过,还说为此事道歉,并表示已经对胡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下一步要加强校内会议平台播放音视频的内容审查。
这件事本身,如果学校不做这个通报,我是不知道的。但通报后,反倒上了微博热搜,更引发了一波讨论:劣迹艺人的历史作品还能不能看?
其实这事,在过去几年就有不少网友讨论过。不过也没个定论,如今看来是困扰到了年轻人的教育,所以又上热搜了。
这说明,这事也确实值得讨论,毕竟以后“劣迹艺人”估计还会出,所涉及的作品也会越来越多,整不好哪个学校哪个公共场合就会“中招”,这就不好了。
——有些老同志,比如像我,对很多所谓的“劣迹艺人”根本不熟悉,直到他们出事,几乎都不知道他们参演过什么节目。
比如像某张姓艺人,据说参拜了日本的神厕,后来就变成了“劣迹艺人”,作品也被封禁了。这人出事之前,长啥样我都不知道,至于他演过什么电影、电视剧,又或者唱过什么歌,我根本不清楚。
在这种情况下,假设我是四川工商学院的工作人员胡某某,遇到一个这人参演的群星MV,多半是会手滑放错的。
胡某某播放的《华语群星——我们都是追梦人》提及的李某某、邓某,事实上我也不熟悉。
因为这事,我还特意网上搜了下这个MV,看完后,我大概知道邓某是谁了,因为那个MV里有标注,他的名字我是听过的,可关于他的作品和形象,我是第一次知道,他是怎么成“劣迹艺人”的,我也不太清楚(原谅我这个老人)。至于这个李某某,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的是“洁版”,所以看半天我都没看见一个姓“李”的,至今不知道是谁。
总之就这么个事,我感觉不讨论清楚“劣迹艺人的历史作品能不能看”这个问题,整不好哪天我也是要“犯错”的。
你想啊,这个MV,在一些网站上是有的,我私下看,估计没问题,但哪一天万一我写什么文章,把这个MV插入我的文章中,哪岂不就是“犯错”了吗?
至于当老师的,因为不熟悉这些“劣迹艺人”,课堂上给学生播放,然后被学生举报了,那岂不是很“冤”?
其实除了上面因为不熟悉“劣迹艺人”而容易“犯错”的问题,还有个更加严重的问题,是我们现在的这个MV也好、电影、电视剧也好,都是集体劳动成果。
你说一个集体创作的作品,就因为有这么一个“劣迹艺人”参演,就要给它下架了、不能看了,这会不会涉及侵权的问题呢?
比如说吴亦凡,之前因为裤裆里的那点事+加上偷税漏税,劣迹了,进去了,据说各大平台也下架了他的所有参演过的作品,其中就包括管虎导演的《老炮儿》。
我说实话,《老炮儿》这部电影我还是很喜欢的,下架了我觉得挺可惜。不过下架了对我的损失不大,无非就是不能重看嘛。
但是,当初它在某平台上架,很多人就是冲着去看这部电影而冲会员的,说好了,买了一年会员后,一年内就一直能看,想看多少遍就看多少遍,可现在下架了,难道不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消费者去找平台“问责”,平台估计也只能说:我也没办法啊,它“劣迹艺人”了啊。消费者不满意这样的回复,下次就不订阅该平台会员了,这就造成平台的损失。但事实上,平台也是花了版权费,从影视公司买来的这部电影的播放权,现在强制下架了,具体该怎么重新算账,还要跟影视公司掰扯。
当然影视公司也很无奈,因为这部电影,背后制作的团队,除了吴亦凡外,目前(重点)都是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可老吴这么一“劣迹”,作品一下架,他们的劳动随之抹杀的干干净净,也不知道上哪说理去。
总之如此一来,吴亦凡一个人“劣迹”,消费者、平台、影视公司、制作团队,都跟着“遭罪”。知道的,说是为了观众的眼睛不被吴亦凡这个人“污染”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为了吴亦凡“劣迹了”而气不过,从而惩罚整个社会。
除了《老炮儿》这部电影,对我这个老人来说,还有一个电视剧的下架我也感觉很遗憾,那就是《还珠格格》的第一部和第二部。这部电视剧,当年可谓万人空巷啊,说它承载了一代人的童年记忆,也不过分吧。
可如今,就因为该剧某人莫名消失了,这剧在大部分正规平台也跟着消失了。讲真,这真的合理吗?我不知道这部剧其他主创怎么想,也不知道原著者琼瑶奶奶怎么看,更不清楚制作公司怎么说,但就我个人而言,就是突然感觉“童年记忆”不太方便回味了。
所谓个人“童年记忆”不太方便回味,说小可小,说大也是蛮大的事。比如,自这《还珠格格》第一第二部下架后,我一直担忧《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这些经典老剧里的某个主演“出事”,万一他们其中某个人也“劣迹了”,这可咋整?
像《西游记》,那是几代人的记忆,每年夏天必备解暑良药,循环播放那种,谁要给下架了,我……得气死!
个人记忆损害点,你说是矫情,我也不好反驳。但下架“劣迹艺人”的作品,还会出现一个问题,是有些作品,涉及到国家级别的庆典和记忆,一旦下架,就会很麻烦。
比如2008年奥运会,我们都知道那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要的一件大事,每到一个节点,比如10周年时,下次20周年时,大家都可能会想起来,甚至会纪念一下。免不了的,当年为这事搞的影视作品、歌曲,包括开幕式的影像,自然就会被我们想起,也还想再看看。
可现在就出现一个问题,据说《北京欢迎你》这首家喻户晓的群星演唱歌曲,某创作者、还有里面的个别演员,被认定为“劣迹了”。那这样是不是说,这首歌咱就不能唱了?这首歌也必须下架了?
“北京欢迎你,为你开天辟地”这样的歌词,简单上口,说实话无数人都入脑入心了,不能唱了,咱就该彻底从我们的脑子里清除掉吗?而每次纪念08年奥运会的仪式,如果少了这首歌,是不是也少点什么呢?
更大的问题,是我们都知道08年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是举世震惊的。我现在看这开幕式的影像,还感觉非常震撼,尤其是诸多解放军举“活字”那一幕,从创意到表演,再到画面音效呈现,在我看来,世界其他历届奥运会的表演,都没有超过它的,这是无数人辛苦集体劳作的成果,也是参与创作者们一辈子值得记叙的荣耀,当然也是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感觉特别骄傲的一幕。
可是,我是说假如,其中的一个主创“劣迹”了,难道这样的国家庆典类型的影像作品,也要下架吗?凭什么呢?谁有资格剥夺我的国家荣誉感?就因为他一个人犯错,就要所有为这个节目劳作的人的成果付诸东流,就要整个国家的荣耀记忆为此付出代价?没道理嘛,也不可想象。
类似的情况,我还知道的一个作品,是一首纪念某段历史某场战争的歌。那首歌,很多人都知道意味着什么。
我是一个80后,没经历过那个年代,但我看过那个年代的历史资料,也知道那部曾经感染和抚慰了无数人的以这首歌为主题曲的电影,所以我每次刷短视频听到这首歌,总不免泪流满面,为那段激情燃烧不容忘却的历史,当然也为那些为国家默默奉献乃至牺牲的无名英雄。
可是就这样一首经典的分量重大的老歌,据说也因为某歌手,受到一些播出上的限制。我在短视频里,听的是其他歌手唱的版本,我点开下面的评论,除了很多人说很感动外,总是有些人说这首歌“下架了”。
——我不清楚这事是否属实,但如果是真的,我想,太太太遗憾了,那段记忆那段历史,不能因为某个人而有所损伤吧,这首歌不是某个人的,是属于那段历史,属于我们所有人的。
据我所知,现在下架“劣迹艺人”的作品,虽然大家都知道有这么档子事,但其实具体执行过程中,好像也没有那么统一。
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看上面我们提到的《华语群星——我们都是追梦人》这个MV,虽然涉及一些“劣迹艺人”,可是那位四川工商学院工作人员还能从某平台找来播放,就说明这首歌,也没有因为这个人而删除干净,要不然这工作人员也不至于犯错被批评、道歉。
再比如,我们刚说的《北京欢迎你》这首歌,里面有些创作者,虽然已经明确是“劣迹艺人”了,但其实在很多平台也是能播放的。
这就提出一个下架标准的问题:
到底该怎么删这些“劣迹艺人”的历史作品?是全部删干净吗?还是说只是在某些重要的或付费的平台不能播放?又或者是他某些作品删掉,而有些作品不必删掉?
总之标准是啥呢?总要有个明确的说法、规则,否则就很容易造成混乱。包括会造成一些工作人员的手滑、失误、犯错,乃至被单位通报批评,这就会造成一些观众而不仅仅是主创们的困扰了。
今天写这个小稿,我也是抱持着一种探讨的姿态来写的,因为说实话,就我目前看到的下架“劣迹艺人”历史作品,执行得确实是有点“五花八门”,这可能说明,相关平台,甚至相关管理部门,可能也有点拿不准,还没找到最佳方案,不知道该怎么做到既不损害观众、集体和其他主创的利益,又能适当地惩戒相关“劣迹艺人”?
所以具体的执行,我想也还是需要更多的人集思广益的。大家如果有什么好的建议,我觉得也可以说出来供大家探讨。
书单君的建议是,一个应该坚持的总原则是,我们还是要将“劣迹艺人”和他们参演的历史作品分开,不能为了惩罚他们个人的错误,也让观众、集体、其他主创和平台,也跟着受惩罚。
当然,这里只是指这些“劣迹艺人”的历史作品,如果有些主创、平台,已经明知道某人是“劣迹艺人”,还要让他参与创作,那我觉得这样的作品,该下架下架,这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劣迹艺人”的历史作品,那就要想想怎么处理才最合适了。
我看到一个方法,是说可以利用现在的AI技术,给这些劣迹艺人换个脸。这方法看着有点搞笑,但感觉值得尝试。现在某些综艺节目,不也有相关的尝试嘛?直接P掉某些劣迹艺人,技术很“纯熟”了,已不算难事。
总之事情就这么个事情,还有很多难题,不知道各位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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