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州华商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一、成立工作办公室
主任:陈刚
成员:杨李军、王怡荻、汤 林、徐煜忻、符元美、谢嘉希、江嘉丁、邓 奎、蔡 舒、郑琪文、张文杰、曾庆威、陈巧巧、杨图珍、夏仲、曾晓楠、芦婉云、曾楚婷、许育珠、赖楚怡
二、奖项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2个)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度高。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广东“i志愿”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作用发挥显著。按照团省委和学校团委要求,积极开展团组织织活动、团员教育,活动形式丰富,内容积极向上,学生配合度高。同时,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积极投身于“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集体,并积极组织宣传开展“攀登计划”“挑战杯”及大学生就业实习工作等;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同级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先进基层学生会(2个)
1.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显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高校学生会意识形态工作,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思想政治引领,成立功能型团支部并定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团日活动;
2.组织建设完善规范。定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明确清晰,遴选程序严谨合规。优秀学生会应明确职能定位,改革运行机制,精简组织机构,认真落实“校-院-班”三级联动工作机制;
3.服务同学精准有效。牢记服务宗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面向全体同学开展工作,推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思想引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开展“我为同学办实事”学生会精品活动;
4.依章依规开展工作。坚持从严治会,组织章程完备、接受同级团组织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贯彻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5.深化改革扎实有序。稳妥有序推动学生会深化改革,高质量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三)优秀团支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1.注重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积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支部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和“青年大学习”,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员青年提高思想觉悟,服从党组织安排,向党组织靠拢。2023年开展七个专题组织学习会(即“思想旗帜”“坚强核心”“强国复兴”“挺膺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正确就业观”“锤炼奋斗精神”专题)录入率100%;
2.按期换届,换届程序规范有序,选举过程中体现民主精神,班子配备齐整,讲政话,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
3.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且未出现大量申诉,积极完成团费缴纳工作,每期青年大学习参学率需≥85%。本团支部团员连续2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5日),2023年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
4.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就业创业等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
5.团员学风浓,成绩优秀,补考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没有团员违反校规校纪;
6.2023年未受到处分。
(四)优秀学生社团(5个)
2.严格遵守《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及学校关于学生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社团及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配备指导老师,纳入学校党委及团委的管理,每学期向学校团委汇报学生社团工作≥3次数;
4.严格执行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制度,遵循学校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和管理;
5.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活动,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
6.在学校团学组织注册一年以上,并积极开展每月主题团生活动;
7.2023年星级评定等级达到四星或以上;
8.有以下工作经验优先推荐:以学生社团组织名义派出“三下乡”社会实践队伍、“百千万工程”青年突击队;积极组织发动会员和同学参与学校举办的历次活动;积极开展、参与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
9.2023年未受到处分。
(五)优秀团务工作者(若干)
1.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强,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工作热情,敬业爱岗,任劳任怨,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能自觉学习钻研团的业务知识,善于研究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3.能根据上级团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联系实际,有计划地、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同时,注重创新工作载体,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4.从事共青团工作满一年;
5.申报优秀团务工作者所在二级学院团委需申报五四红旗团委。
(六)优秀学生组织(社团)指导老师(若干)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深受学生爱戴;
2.热心学生组织(社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指导工作认真、投入,兢兢业业,甘于奉献;
3.积极带领学生社团成员参加各项比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4.有效地指导学生组织(社团)开展各项活动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绩;
5.根据指导老师申报情况确定名额;
6.2023年负责指导的学生组织(社团)未受到处分。
(七)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干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强,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团员年度评议为优秀,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在2023年(第十四季)青年大学习中参与学习期数≥18期;
2.工作能力过硬。在担任团干期间,作风优良,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在推动学生组织、基层团组织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3.学习成绩优异。模范作用突出,无挂科记录,无违纪记录,近两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0(2021级专升本、2023级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0)。能团结同学,诚实谦虚,乐于助人,积极了解同学们的思想状况,群众基础较好,群众威信较高;
4.团龄在1年以上,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截至2024年4月5日)。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团组织的作用;
5.2023年度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服务时长(2020-2022级本年度校内外志愿时长≥30小时,2021级专升本、2023级志愿时长酌情考虑),且有较长的服务时长记录,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参评“十佳团干”须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或所在的团组织曾获市级以上奖励,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其中“十佳团干”从“优秀共青团干部”中选拔;
7.鼓励评优名额向基层团支部倾斜。各学院推报的个人重点在基层团支部挖掘,要求在各类评选项目中均有基层典型代表,来自学院、年级、班级、团支部的比例不少于2/3;
8.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省级、校级、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9.从事共青团干部工作满一年(2021级专升本原大三下学期任职团干部工作经历、2023级高三下学期团干部工作经历可纳入计算);
10.积极投身“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建设的个人,酌情优先考虑。
(八)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员)(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强,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团员年度评议为优秀,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30%(2021级专升本、2023级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在2023年(第十四季)青年大学习中参与学习期数≥18期;
2.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在推动学生组织、基层团组织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3.学习成绩优异。模范作用突出,无挂科记录,无违纪记录,近两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0(2021级专升本、2023级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0)。能团结同学,诚实谦虚,乐于助人,积极了解同学们的思想状况,群众基础较好,群众威信较高;
4.团龄在1年以上,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截至2024年4月5日)。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团组织的作用;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服务时长(2020-2022级校内外本年度志愿时长≥30小时,2021级专升本、2023级志愿时长酌情考虑),且有较长的服务时长记录,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参评“十佳共青团员”须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或所在的团组织曾获市级以上奖励,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其中“十佳共青团员”从“优秀共青团员”中选拔;
7.鼓励评优名额向基层团支部倾斜。各学院推报的个人重点在基层团支部挖掘,要求在各类评选项目中均有基层典型代表,来自学院、年级、班级、团支部的比例不少于2/3;
8.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省级、校级、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9.积极投身“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建设的个人,酌情优先考虑。
(九)优秀团支书(十佳共青团支书)(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2.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积极落实本学院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
4.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所在团支部在团生活动中曾获得奖项及参与度较高的团支部;在“青年大学习”(第十四季)工作中参学率均达95%以上;支部团员均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支部成员积极参加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百千万工程”青年突击队及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
5.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基础团务扎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入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5日)。团支部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度较高;
8.学习成绩优异。模范作用突出,2022-2023学年无挂科、重修记录,无违纪记录,近两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5;综合素质突出,综合测评排名排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40%之前。能团结同学,诚实谦虚,乐于助人,积极了解同学们的思想状况,群众基础较好,群众威信较高;
9.参评“十佳团支书”须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或所在的团组织曾获市级以上奖励,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其中“十佳团支书”从“优秀团支书”中选拔。
(十)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5个)
1.参评对象为已在广东志愿者平台(i志愿)注册的集体,并且在2023年期间举办公益活动的次数不少于6次(含6次);
2.管理规范。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参评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部门设置合理,分工明确。有详细的志愿活动工作计划、记录以及总结。重视理论知识学习,组织志愿者学习培训,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志愿工作项目;
3.志愿服务突出。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种特色创新的志愿者活动,能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23年度开展的青年志愿服务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社会影响;
4.能够严格按照学校志愿者工作制度,及时向学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报送志愿服务项目进行审批,积极推动i志愿相关工作的落实;
5.参加2023年广州华商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于“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建设的先进集体者优先。
(十一)优秀志愿者(十佳志愿者)(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十二)
1.参评对象为已在广东志愿者平台(i志愿)注册并挂靠于本校二级学院的在校大学生,同时要求注册志愿者证的进程为已领取或待领取状态,2020——2022级学生其2023年度服务记录中至少含有6次校内外活动记录,且校内外服务时长≥40小时,2021级专升本、2023级志愿时长及次数酌情考虑;
2.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在2023年度的青年志愿者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起模范带头作用。参加2023年度全国、省、市(区)志愿服务项目的优先考虑,参加2023年广州华商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于“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建设的个人优先;
3.热心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对志愿服务活动饱有热情,积极组织或参与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青年志愿者义务奉献精神。参加公益活动时间长、效率高、服务成效显著,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2023年度无挂科记录且未受到相关处分;
5.“十佳志愿者”从“优秀志愿者”中选拔。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标准,自下而上,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评选,分步进行。
1.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基层学生会的评选
(1)对照评选条件,由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自评申报;
(2)分别召开校团委委员会议、校学生会全体会议,对候选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基层学生会进行复评和民主测评;
(3)组织校内评议会,并召开校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单位。
2.优秀团支部的评选
(1)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由各二级学院团委推荐;
(2)召开校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单位。
3.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
(1)对照评选条件,由各学生社团自评申报;
(2)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组织对候选单位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其结果作为学校团委评定的重要参考;
(3)组织校内评议会,并召开校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单位。
4.优秀团务工作者
(1)对照评选条件,由个人自评申报;
(2)召开校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单位。
5.优秀学生组织(社团)指导老师的评选
(1)对照评选条件,由个人自评申报;
(2)组织校内评议会,并召开校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单位。
6.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支书、优秀志愿者的评选
(1)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由各单位推荐;
(2)召开校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7.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书、十佳志愿者的评选
(1)对照评选条件,由各二级学院团委在本年度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支书、优秀志愿者名单中各提出不超过2人申报;
(2)召开校团委委员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
(3)组织校内评议会,并召开校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单位。
8.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
(1)对照评选条件,由各二级学院团委自评申报;
(2)分别召开校团委委员会议、对候选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其结果作为学校团委评定的重要参考;
(3)召开校团委常委会议,确定获奖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团支书的人选不得重复推荐。
(二)各二级学院团委需在4月18日前完成对推荐名单的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申报及佐证材料(包括推荐审批表和800-1000字事迹材料)于4月19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gzhsxyxstwbgs@163.com,集体奖项纸质版材料切勿过分包装。
(四)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根据评选工作的整体安排,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上报的推荐组织和人选要严格对照条件,广泛听取意见,集体民主讨论决定,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评选质量。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团委要以微信公众号、校园网、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务求此项活动在校内产生广泛而良好的影响。
联系人:曾晓楠,联系电话:1371139489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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