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中小微企业,这五大行业可申请社保费延缓缴纳!政策攻略戳→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更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产生的多重冲击,海淀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并发布《海淀区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通过精准暖政助力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缓口气”、“加把劲”,更好地抗击风雨,重新焕发创新活力。
近期,海淀区推出“惠企政策零距离,‘闪淀’服务暖人心”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系列云解读活动,重点围绕《工作方案》中的各项企业纾困措施,为中小微企业进行详细解读和答疑解惑,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让政策的实施真正能够温暖企业、惠及企业,有效支持企业抵御风险、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共同推动海淀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大行业可申请!
海淀已有799家企业申请社保费缓缴
涉及金额约1.56亿元
5月18日
由海淀区发改委策划推出的
惠企政策零距离“闪淀”服务暖人心
促进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云解读活动
正式“上新”
首期邀请海淀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科吴越
及北京凯瑞御仙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室主任牛松园
作客海淀融媒演播室
就社保费缓缴相关政策内容进行互动解读
直播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
海淀区官方快手、微博、
今日头条、知乎等平台同步直播
直播中,吴越介绍,前不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九部门发布了《关于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通告》,对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五大行业提供了社保费延缓缴纳的优惠政策。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聚焦政策范围和期限、资格认定、申请流程等企业关注热点,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解读,主动开辟缓缴专窗和电话热线,精准回答企业疑问,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助企纾困,与企业共渡难关。目前,海淀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约为1.42万家,涉及参保职工约12万人。截至目前,全区已有799家单位提出缓缴申请,涉及缓缴金额约1.56亿元。
北京凯瑞御仙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牛松园就企业关切的政策范围、办理流程等进行了提问。她表示,通过本次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直播,能够与政策部门面对面了解办理细则,非常的方便贴心。
关于缓缴,你想问的都在这儿!
问
缓缴的适用范围?
答
在本市参保缴费的五类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
问
缓缴的险种范围?
答
2022年4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和2022年4月至10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问
缓缴的期限?
答
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最迟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缴清。
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未按时缴纳的,将从应缴次月起正常加收滞纳金。
问
为什么没有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缓缴?
答
据了解,目前人社部正在按照要求积极研究困难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下一步待国家政策明确后,北京将会及时落实。
问
本次缓缴的实施期限有多久?
答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和2022年4月至10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问
5月社会保险费征收时间有什么变化?
答
为确保参保单位可以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征收期限,调整为2022年5月16日至27日。自6月份起,恢复原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安排。
申请缓缴流程
申请入口
符合缓缴资格的参保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提交缓缴申请。参保单位在提交缓缴申请时,要阅读并同意缓缴协议,承诺依据协议约定执行。
申请时间
参保单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请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
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请从5月起享受缓缴政策;
6月至10月相关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
申请缓缴成功的参保单位,从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只需申请一次,无需每月申请。
结束缓缴和补缴
1.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最迟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缴清。逾期未缴的,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已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未按时缴纳的,将从应缴次月起正常加收滞纳金。
2.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如实记录。
3.缓缴期间,如遇有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跨省转移接续、申领失业金和涉及个人账户清算业务的职工,参保单位需要单独为职工办理缴费手续。
4.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足额缴纳缓缴的费款,再按照相关注销流程办理。
5.参保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自愿提前结束缓缴,也可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
征期安排
2022年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征收期限,调整为2022年5月16日至27日。自6月份起,恢复原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安排。
缓缴一览表
申请缓缴的时间、险种及缴费期限
注:申请缓缴成功的参保单位,从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只需申请一次,无需每月申请。
温馨提示: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信息请您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北京海淀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68940680。
海淀区发布的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的工作方案,精准聚焦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中小微企业的“燃眉之急”,广泛围绕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房屋租金减免、加强融资担保和信用债支持等方面,下一步海淀区发改委将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面,促进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迸发,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和韧性。
记者:王芳
编辑:罗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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