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成都地铁3号线打人事件:过程恶劣至极,结局令人舒适
11月7日12时许,李某(男,41岁)、刘某某(女,29岁,李某同行人员)与赵某某(女,22岁)在乘坐成都地铁3号线时,因座位纠纷发生口角,后引发肢体冲突。
从曝光的视频可以看到,李某、刘某两人在地铁上对赵某一阵谩骂,其中李某更是咄咄逼人,随后争吵一发不可收拾,三人爆发了肢体冲突。
李某作为男性对赵某施暴,引起周围乘客以及列车保安注意,周围人试图将三人劝阻未果。到车站站台三人继续扭打一团,成都地铁工作人员拉也拉不住。
本次事件的视频过于劲爆,其过程可谓恶劣至极,次日公安机关发布了事件通报:已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800元的处罚;待刘某某、赵某某伤情鉴定完成后依法处理。
本次事件迅速窜上互联网,引发广大网友讨论。
网友评论
网友:据说黄毛还是少年宫的舞蹈老师
网友:这种素质的居然还在世上幸运的混了几十年
网友:这男的口腔不好、出口就是国粹
网友:拘得好 太嚣张了 句句不离麻痹
网友:就13天?800元?打人的代价太轻松了
网友:嘴巴太脏了,好好洗洗吧[交税]
网友:两个女的要定成互殴就搞笑了,一直被辱骂,被推还不能还手,让大家当活菩萨啊
网友:立案吗,能进档案的那种
网友:癫公癫婆 锁一辈子吧
网友:这男的一看就暴力倾向 处罚800 拘留13天也太轻了吧
网友:让他公开道歉!你们地铁工作人员干什么吃的?每天拿那工资就在地铁上散步晃啊??
网友:才800?把那个姑娘打的可不轻啊。那个刘某先挑衅的,而且一起打人了,不用抓???女的免刑??
网友观点
大部分网友认为,李某身为男人,伙同女伴打女人性质恶劣,建议入刑。
也有网友认为,刘某也参与了打斗,应该一起关进去。
也有网友指出,这次是男的打女的,所以激起很大矛盾,如果只是单纯两个女的厮打,也就激不起水花了。
还有网友认为地铁公司有责任,认为保安、工作人员不作为,让三人扭打在一起。
也有网友对此反驳:地铁没有执法权,车上有乘客、工作人员已经尽力参与劝阻,不应该再为恶劣影响买单。
地铁员工不具备执法权力
只能配合执法人员工作
地铁工作人员不具备执法权力,他们的职责主要是维持地铁站点和列车的正常运营秩序,提供乘客服务,并确保乘客的安全。
地铁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引导乘客、协助处理状况等方式来维护秩序。地铁工作人员可能会与执法部门,例如地铁警察合作,以配合执法活动。
这包括协助监控视频监控、报告可疑行为、提供相关信息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并非直接参与执法行动,而是提供协助和支持。
写在最后
成都地铁本次打人事件,所幸公安机关处理及时,在次日发布了事件通报,为被打的女生主持了公道,也及时给群众一个交代。
作为公民,在公共场所遵纪守法理所应当。如果有人违法无中生有,当由相关部门处理解决,地铁公司作为交通输运单位,不应该执法过度,也不应该“过分迁就”,守护乘客出行安全是天职,不代表还要把手伸到更远的地方,把公安同志的工作做了。
作为地铁单位,在关键时刻能提供人手帮忙,在取证环节可以提供人证物证,促进结果正义,这就是令人极度舒适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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