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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请关注 浙大城市学院 2021-10-19


通 知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目前,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发布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校内师生健康安全,现就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一、严格校园相对封闭管理


1.寒假期间严格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校内人员严格落实“测温、刷脸”入校,车辆严格落实“测温、亮码”入校。


2.严把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的原则。确因工作原因需进入校园,需提前申请城院通行码,“测温、亮码”后方准进入,进入校园必须佩戴口罩。


二、做好师生健康监测与返乡返校管理


1.寒假期间,学生留校、离校、返校严格实行两审批一登记制度:即留校审批、离校登记、返校审批。


2.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督促师生进行钉钉健康打卡,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跟踪制度,掌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出行旅居情况,做好出行引导。连续三天未进行钉钉健康打卡的,校园通行蓝码将被取消,须在返校前重新进行申请,满足赋予校园通行蓝码条件的,才会重新赋予。


3.教职员工出市需向所在单位报备,出省需通过OA向学校报备(经二级单位审批同意)。离浙或从外省返浙的教职员工会暂时取消校园通行蓝码,返校前需重新申请校园通行蓝码。


三、特别提醒


1.家住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假期不返乡;假期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区);离校返校做好个人防护,返家后尽量减少流动、聚集;开学前已列入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师生暂不返校。


2.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运期间出行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19号)文件要求,对高风险地区返杭人员落实“14+7”措施:实行14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返杭人员落实“7+7”措施: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返杭人员,要求提供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居家观察期及日常监测期均不得进入学校。在校学生须在金如新楼完成居家观察和日常监测;住校内教职员工在严格遵守防疫要求的情况下可在单独居住的公寓内完成居家观察和日常监测。


如上级防疫部门在学校寒假期间有新的防控要求,则遵照执行。

 

浙大城市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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