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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2021〕14号-关于开展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为了响应团省委开展的2021年广东省高校“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按照“灯塔工程——广东青少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活力在基层”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青春向党·奋斗强国二、活动对象在广东高校“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官网登记在案的所有学校基层团支部三、活动形式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聚焦思想引领,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团日活动。主要分成六个版块:1.党史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主题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支部学习活动,教育团员青年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引导团员青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科技创新。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开展相关活动,鼓励青年大学生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投身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3.乡村振兴。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开展相关活动,着眼长远,努力为乡村振兴培养青年才俊。4.公共卫生安全。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相关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让好习惯成为新风尚,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成为公共卫生安全的建设者、守护者和受益者。5.学科实践。结合学校优势与学科特色开展相关活动,立足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社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践动力和成效,提升广大青年的担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赋能南粤学子知行全面发展。6.其他。开展其他相关活动。例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领域活动。四、组织方式2021年“活力在基层”活动分春秋两季开展,其中春季开展时间为3月—6月,秋季开展时间为9月—12月。每季活动分为实施申报、校内评选、省级评优三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一)实施申报(3月—5月中旬,9月—11月中旬)
根据学期实际情况,各团支部积极开展团日活动,并在“广东高校共青团·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上及时记录活动实施过程和成效。具体申报资料须包括:
1.上传500字以内的文字总结,介绍活动的实施情况,重点说明活动的成效、特色以及创新之处;2.上传3—8张能反映活动概况的优质高清图片;3.制作时长1分钟、能展示支部风采以及团员精神面貌的视频,制作方式不限,上传平台不限,链接须上传至官方网站。视频中需嵌入团支部基本信息,格式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xx学院(系)xx专业xx级xx班团支部(适用于2017-2020级团支部)或广州新华学院xx学院(系)xx专业xx级xx班团支部(适用于2021级新生团支部);4.动员参赛团支部全体团员关注“广州新华学院团委”(ID:zdxhytw)和“广东学联”(ID:guangdongxuelian)微信公众号;撰写参加主题团日活动的感受、体会、意见、建议等,体裁字数不限,并以留言形式直接发送到“广州新华学院团委”和“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留言格式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xx学院(系)xx专业xx级xx班团支部(适用于2017-2020级团支部)+内容或广州新华学院xx学院(系)xx专业xx级xx班团支部(适用于2021级新生团支部)+内容。(二)校级评选(5月下旬、11月下旬)校团委将依托“广东高校共青团·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分别于5月底、11月底完成校内审核环节,并择优向团省委推荐校级优秀项目。各班级团支部经过申报、组织实施、完成结项、二级推荐、校团委组织评选等流程,重点考察组织内团员的参与度、活动取得的成果、影响力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指标。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各院(系)应选取不少于5个优秀项目设为院(系)级优秀项目,校团委从院(系)级项目中遴选校级优秀项目,择优推荐若干优秀项目至团省委,参评省级评优。1.流程说明申报活动(填写活动策划)→实施总结→提交审核→学校审核→学校评选→省级评选
2.方案申报各团支部于4月30日前登陆“广东高校共青团•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依照网站要求注册账号(如已注册可沿用)、填写资料、制定并提交活动方案。3.活动实施为保证活动成功申报顺利开展,各团支部应充分结合活动主题及内容积极组织实施活动,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填写,扩大宣传力度。
4.实施总结各团支部于5月20日、11月20日前登陆“广东高校共青团•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及时记录实施过程、成效及总结资料,提交之后方可进入审核以及评选环节。5.上交材料请二级团组织汇总各团支部活动情况,按团支部团员的参与度、活动取得的效果、影响力等情况择优排序,分别于5月21日、11月21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tw-zzb@zdxh.cn。(邮件及文件名命名为:二级团组织名称+活力在基层+申报汇总表)(三)省级评选(6月、12月)团省委在各高校推荐申报基础上,按照六个版块活动进行分类,遴选不少于一千个入围项目,评选数百个优秀项目,引入专家评审和“广东高校共青团·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网络投票机制评出若干个最佳项目和最具人气项目。入围项目颁发证书,获优秀项目的团支部将授予“灯塔团支部”称号,灯塔团支部、最佳项目和最具人气项目将颁发证书,并给予资金支持,最佳项目的指导老师可获评优秀指导老师。五、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确保安全“活力在基层”活动是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确保各团支部活动严格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活动可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开展,线下活动开展前要做好安全预案,参与人员需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二)精心组织,加强联系各二级团组织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参赛工作,进一步推动“活力在基层”活动校、院、班三级联动机制的构建与运行,打造“活力提升”工程的品牌效应。各团支部参与活动的情况将成为校团委对二级团组织和基层团支部年度考核及评优的依据之一。(三)分类指导,资源下移各二级团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因材施教的方针,设定各有侧重的主题和任务,给予科学合理、分层分类的指导;要加强对活动特别是上报项目的主题、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审核,防范化解存在的各类风险。同时,要结合实际,把更多资源投放到基层团支部建设中去,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为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四)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二级团组织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典型选树,充分利用各类团属宣传活动阵地和传播平台进行专题报道,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营造实施“活力在基层”活动的浓郁氛围。团省委将在“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建立“活力在基层”专区,推出“活力在基层•每日团支部”系列工作简讯,团支部投稿情况将作为我校及省级评审工作的参考指标。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代章)
2021年4月12日
(联系人:黄琳
联系电话:020-8706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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