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郜元宝:《铸剑》讲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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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种“寻根”鲁迅《故事新编》重读
郜元宝主讲
大隐精舍
5月6日 19:00-21:30
文 | 郜元宝
4.“伤害”·“复仇”·“死”
《铸剑》的出典见于古书者颇多,代表性的文献有唐代类书《法苑珠林》卷36《搜神记》(相传为晋干宝所作),宋代类书《太平御览》卷343“兵部”《列士传》和《孝子传》,卷364所录《吴越春秋》佚文。金代王寿朋增补唐人于文政《类林》而成的《类林杂说》卷一“孝行篇”,录《孝子传》更详,该书鲁迅1923年1月5日购得,有学者认为可能是《铸剑》最直接的素材(参见丸尾常喜《“人”与“鬼”的纠葛》,秦弓译,第296—30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
上述各篇,据鲁迅《古小说钩沉》、《中国小说史略》,都曾进入鲁迅视野。鲁迅在1936年2月17日致徐懋庸的信中说他写《铸剑》时,“只给铺排,没有改动的”【《鲁迅全集》(十三),第312页】,显然属于“博考文献”的写法。鲁迅对于古书“只给铺排”,亦即他所谓芥川龙之介的“复述”,当然不是为了“好奇”,而是“想从含在这些材料里的古人的生活当中,寻出与自己的心情能够帖切的触著的或物”。
在《铸剑》中,这“或物”(某种东西),除了上面所讲的“历史退化”、“中国的脊梁”、“逃名”之外,还有更加“与自己的心情能够帖切”的内容,那就是鲁迅在完成《铸剑》之前两年的一篇杂文《杂忆》中反复张扬的“复仇和反抗”。又因他所张扬的“复仇和反抗”是彻底的,毫不妥协,毫无保留,所以那结局,包括复仇和反抗的方式,乃是“死”。《铸剑》实是一篇描写旨在反抗的“复仇”与“死”的小说。
大家知道,鲁迅向来是主张“复仇”的。早在1903年编译的小说《斯巴达之魂》(收入《集外集》)中,他就高度称赞古代斯巴达人宁死不屈的彻底的复仇精神。在杂文中,他更是反复论述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进行复仇的合理性,而对那种劝导人们放弃正义的复仇的言论,总是投以激烈的骂詈。直到临死,他还在写给亲属的遗嘱中告诫后人:“损了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并且公然宣称对于自己的怨敌“一个都不宽恕”(《且介亭杂文末编附集·死》)。他非常激赏明代王思任的一句话:“夫越乃报仇雪耻之国,非藏垢纳污之地也”,还专门著文,无比神往地回忆幼时在绍兴乡间戏台上看到的“女吊”,说她是“带复仇性的,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且介亭杂文末编附集·女吊》)。
主张复仇、赞美复仇,理由很多,而具体在《铸剑》中,则诚如黑衣人所说,乃是因为“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先说别人所加的伤。
在鲁迅著作中,涉及心灵创痛的文字俯拾即是。鲁迅的文学性格,某种程度上就形成于他对种种由别人和环境所加的伤害的高度敏感。但我们不能说,鲁迅的作品完全基于他一己的惨痛遭遇,实际上他的杂文、散文、小说、书信反复诉说的心灵创伤,大部分是他设身处地,同情和体贴那些受到伤害的他人,这样我们才能够在他的作品中,看到传统的中国文学几乎从来未曾出现过的阿Q、闰土、范爱农、祥林嫂、单四嫂子、吕纬甫、魏连殳、爱姑、子君、夏瑜、孔乙己、狂人……这一系列精神和肉体都饱受伤害的可悲的中国人的形象。如果说鲁迅贡献于二十世纪中国的是一种创伤文学,那主要是因为他对中国的无数被侮辱与被损害者有广博的同情,对未来的健全的“人国”有无限的渴望,所以特别敏感于实际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吃人”和“把人不当人”的现象,他说“自有历史以来,中国人是一向被同族和异族屠戮,奴隶,敲掠,刑辱,压迫下来的,非人类所能忍受的楚毒,也都身受过,每一考查,真教人觉得不像活在人间”(《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之余》),他甚至将整个中国比作一间摆设人肉筵席的厨房,并且无限愤慨于中国的文明传统竟然“使人们各各分离,遂不能再感到别人的痛苦”(《坟·灯下漫笔》)。
即使直接控诉自己所遭遇的童年的悲凉、政治的压迫、流言的中伤、旧伦理的荼毒、来自同一营垒的战友和青年人的利用与攻击——他的杂文、散文诗集《野草》、回忆录《朝花夕拾》乃至历史小说《故事新编》充满了这样的控诉——鲁迅也是将这一切作为人类的痛苦表现出来。换言之,他已经用那种特别能够体味伤痛的风格独特的文字,将“受伤的鲁迅”典型化为“受伤的人类”了。
但是,如何理解黑衣人所说的自己在自己的灵魂上所加的伤并且因此“已经憎恶了我自己”呢?一个饱受侮辱的人还会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侮辱自己吗?
如果我们设想一下,黑衣人也是普通人,也有一个渐渐成长的生命历程,这个问题就不难理解了。黑衣人成长为“善于报仇”的人,肯定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一开始也会像眉间尺,不懂得如何对待自己所遭受的伤害,肯定也有过懦弱、胆怯、遗忘和麻木,而一旦认清这一切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深深的自责,嫌恶,就像《野草·题辞》的作者那样,承认那一切都是“我的罪过”了。在污辱伤害之下没有属于人的正常的反应,这难道不是值得憎恶的窝囊十足的奴性吗?即使倔强坚韧如鲁迅,也经常悲哀地在自己身上发现这种奴隶性。在和陈西滢论战时,对方指责他一直在北洋军阀政府做官。本来是不近人情的一种苛求,但在鲁迅自己,也未尝不是被打中了隐痛。为了生存,隐忍于自己并不拥戴乃至极其憎恶的政府机关,在鲁迅看来,这也未尝不是由自己亲手加在自己身上的伤害。就在那篇揭露中国历史由“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交替循环的秘密的《灯下漫笔》一开头,他就老老实实地告诉读者,自己也“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他甚至在自己身上发现了比奴隶性更加可怕的东西,比如在那篇揭露中国历史“吃人”本质的《狂人日记》中,“狂人”发现一直恐怖着被人吃的自己,原来也曾吃过人,而且已经有“四千年吃人履历”了!一旦发现这样的事实,他对自己能不憎恶吗?
灵魂上有这么多“人我所加的伤”的鲁迅,对待受伤的自己的态度和对待受伤的别人的态度完全一样,就是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既同情被侮辱被损害者的悲苦,又极其不满乃至憎恶他们的不敢抗争。他希望年轻人能够成为敢于并善于向“无物之阵”宣战的“这样的战士”(《野草·这样的战士》),看透“造化的把戏”(《野草·淡淡的血痕中》),“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做“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华盖集续编·记念刘和珍君》),从而“创造这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
但事实并不如他希望的那样。要使中国人身上不再有“人我所加的伤”,谈何容易!最大的障碍就是怯懦,既不敢反抗加害于己的人,也不敢反抗自己的怯懦。横逆之来,只知道默而受之,还有一个“制胜”的法宝,就是遗忘。“‘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愤言而已,决心实行的不多见”(《华盖集续编·记念刘和珍君》),常见的,倒是劝人们不要复仇的“恕道”。
鲁迅自己作为一个觉醒了的人,态度非常鲜明:
不知道我的性质特别坏,还是脱不出往昔的环境的影响之故,我总觉得复仇是不足为奇的,虽然也并不想诬无抵抗主义者为无人格。但有时也想:报复,谁来裁判,怎能公平呢?便又立刻自答:自己裁判,自己执行;既没有上帝来主持,人便不妨以目偿头,也不妨以头偿目。有时也觉得宽恕是美德,但立刻也疑心这话是怯汉的发明,因为他没有报复的勇气;或者倒是卑怯的坏人所创造,因为他贻害于人而怕人来报复,便骗以宽恕的美名。(《坟·杂忆》)
在没有上帝主持的情况下,以人自己的良心和力量逼问出一个绝对的是非,并以这个是非判断做标准,自己裁判,自己执行:这就是所谓“鲁迅精神”了,而表现这一精神最为彻底的,就是《铸剑》中黑衣人与眉间尺的慷慨复仇,与仇敌共赴一死。
死是彻底的复仇:既永远地报复了仇敌的强暴,也永远地惩罚了自己的怯懦。只有这样的复仇与死,才能最终走出历史退化的定命。
“死”是无“名”的,它超脱了一切“名”。这样的无名状态,便是黑衣人所希望的“干净”。鲁迅说,“孔子之徒为儒,墨子之徒为侠。‘儒者,柔也’,当然不会危险的。惟侠老实,所以墨者的末流,至于以‘死’为终极的目的。”如果一定要给黑衣人一个“名”,那么,就其身份和精神气质而言,他应该就属于鲁迅所说的“以‘死’为终极目的”的“真老实”的“侠”吧(《三闲集·流氓的变迁》)。
在《故事新编》中,作者唯一没有流露历史退化论之颓丧情绪的,就是这篇《铸剑》了。
5.“两个仇人”
《铸剑》发表与1927年4月25曰、5月10日《莽原》半月刊二卷第八、九两期,原题《眉间尺》,1932年编入《自选集》时,改为《铸剑》。1935年底,鲁迅将《铸剑》编入《故事新编》时,在篇末注明是写于1926年10月,《序言》里也说“但刚写了《奔月》和《铸剑》——发表时题为《眉间尺》,——我便奔向广州”。这个写作日期是事后追记,据《鲁迅日记》,“写完《眉间赤》”(按,即《眉间尺》之误)却是在1927年4月3日。
也许,《铸剑》动笔于1926年10月,而完成于1927年4月3日吧。但为什么鲁迅本人追记,认定是写于1926年10月呢?鲁迅追记的这个时间,和实际完成的时间,对于我们理解《铸剑》的创作背景与意图,是有帮助的。
先看追记的时间。1926年10月,鲁迅在厦门。他本来在北京的教育部做官,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之后成了名作家,兼任几个学校的教师,收入可观,应该很安逸了。但鲁迅在北京的实际生活并不顺利,更谈不上幸福。首先,他和由母亲一手包办的毫无爱情甚至互相不说话的妻子朱安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每天都要忍受名存实亡的婚姻的苦楚。家庭危机的另一面,是“兄弟怡怡”的周作人突然于1923年7月在日本妻子羽太信子的挑唆下,与鲁迅绝交,甚至大打出手,以至于鲁迅不得不搬出和周作人及母亲合住的寓所,另觅居处。这件事对鲁迅身心两面的伤害非常之大。其次,从1925年5月开始,由于公开支持兼职的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的抗议风潮,鲁迅得罪校长杨荫榆及其支持者教育总长章士钊、教授和随笔家陈西滢,受到陈的猛烈攻击,并一度被章撤职。鲁迅一面和代表当局的总长打官司,一面和陈以及同情陈的一大批有相同的欧美留学经历的“正人君子”们打笔战。结果是,鲁迅与北京知识界主流决裂。尽管他的杂文所向披靡,和章士钊的官司也以胜诉而结束,但到处“碰壁”的他已经身心交瘁。就在女子师范大学风潮尚未平息的1926年3月18日,段祺瑞执政府枪杀了抗议列强干涉中国内政的北京市民和学生,死四十七人,伤一百五十余人,其中就有女子师范大学学生两名。鲁迅震怒,数日不食,连续写下《无花的蔷薇之二》、《“死地”》、《可惨与可笑》、《记念刘和珍君》、《空谈》等沉痛怀念死者而猛烈抨击政府及为政府辩护的知识界人士的杂文,因此获罪当局,不得不离家避难十数日。内外交困中,鲁迅终于决定离开北京。1926年8月26日他与许广平离京南下,经天津、南京,在上海暂时分手,许去广州,鲁迅一人赴厦门大学之聘,9月4日抵厦门,在那里工作到1927年1月,再赴广州中山大学任教。1926年10月,鲁迅在并不平静的厦门大学,“对着大海,翻着古书,四近无生人气,心里空空洞洞”(
《故事新编·序言》),处于这种心境中,他陆续编辑了《坟》和《华盖集续编》,收入前一年编《华盖集》时没有收入的四处“碰壁”、运交华盖、和最近的敌人肉搏的文字,又一次体味到“浓黑的悲凉”,并在这种体味中一面抚摩创伤,一面大叫复仇。他之所以将《铸剑》的写作日期追记为1926年10月,因为在这个月份,他的心境和《铸剑》的主题非常吻合,也可以说,《铸剑》就是鲁迅当时心境的流露。所以,我们看到黑衣人的形象酷似鲁迅(在《孤独者》中鲁迅也用同样的方式将自己的形象投射到魏连殳身上),他的名字“宴之敖者”也是鲁迅1924年写《(俟堂专文杂集)题记》时的署名(意即“我是被家中的日本女人赶出来的”【许广平《欣慰的纪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2年出版,第25页】)。就不觉得奇怪了。
《铸剑》实际完成于1927年4月3日,这个时间又意味着什么呢?
原来,从1925年3月11日开始。许广平主动以学生的身份与鲁迅通信,不久两人相爱,一同告别北京南下,相约分头工作两年,再定将来,而主要的理由,则是鲁迅一直无法克服自己的顾虑。但到1927年初,鲁迅终于摆脱了犹豫,明确表示与许广平结合的决心,在这过程中,许的大胆、率真、执著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一场恋爱,不仅顶住了社会的压力,荡尽了各自心中的鬼影,也检阅、磨练和升华了两人同心合意的精神契约,其意义,也是向着“非人间”的社会的一种“复仇”。
所以,反复提到“两个仇人”的黑衣人所唱的奇怪的歌所表达的那种忘情、高亢、激越的情感,我们不妨看作到1927年4月为止已经彼此克服犹豫、戮力同心、生死与共地向社会宣战同时也获得了两性交合的狂喜与快慰的鲁迅、许广平心境之投射。
作为比较,不妨将《铸剑》和《伤逝》合看。《铸剑》写两个原本陌生的“仇人”从短暂的隔膜迅速变得心心相印,相互信任,生死与共,一同向社会强权实施快意的复仇,而《伤逝》则写两个“爱人”,一开始向社会强权同心合意地宣战,各自交出对方,后来却由于软弱而彼此猜忌,终于分离,非但未能向社会复仇,反而一个做了强权社会的牺牲,一个则在“悲哀”和“悔恨”中度日。如果说从《铸剑》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和许广平由试探、犹豫到成功地结合的喜悦,那么《伤逝》则传递了一种从开始的相爱到后来无可奈何的“不爱”的悲哀。两相对照,确实十分明显。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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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饶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