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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

惠州日报 2021-03-13


近日,我集团发现有媒体在转发我集团旗下媒体的著作权作品时,不但没有注明出处,反而在著作权作品上加印其自身媒体水印,此类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集团的著作权。对此,我集团严正声明:


  1. 我集团所属的著作权作品凝聚了记者和编辑的辛勤劳动和创新创造智慧,对于这些文章、图片、视频等作品,我集团依法享有作品的传播权等相关权利。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惠州报业传媒集团原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绘图表格、版面设计),必须标注详细出处。

  3. 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我集团坚决抵制并严厉打击,如再发现有媒体侵犯我集团著作权的事件,我集团除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还将严肃追究其侵权责任。

  4. 如需长期大量转载引用,请与我集团洽谈版权合作事宜(联络电话:0752-2831175)。


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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