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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年假没休可换三倍工资!赶紧跟老板说

2017-05-05 广州人社


作为一名劳动者

你对自己的劳动权益了解多少?

别的不说

年假休过吗?

知道不休年假可以发钱吗?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在休带薪年休假的问题上,《解答》明确,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工作多年

是不是瞬间觉得自己亏了一大笔


其实,未休年假应支付三倍工资并不是新规,2008年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早就对此作出了明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从这两条规定不难看出

安排休年假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就算你不请

单位也应该安排你休

如果没安排

就应该支付三倍工资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而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月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但是包括奖金、工资性津贴等。



但主动放弃年假也能拿3倍工资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当员工主动提出不休年假时,不能拿3倍工资;而界定“自愿”的标准,就是用人单位能否提供书面证据证实“员工自愿”。


年假这些事你也该知道


1
职工跳槽 年假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根据规定,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举个例子,小李在A单位工作了3年,后又跳槽到B单位工作了5年,那么小李的累计工作时间应为8年。即小李在B单位年休假天数,按8年计算。


2
跳槽者当年年休假可折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假如小张在A单位工作了5年,今年9月1日跳槽到B单位,那么小张今年在B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22天。按规定,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小张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小张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1天。从第二年起,小张在B单位的休假天数就按《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累计计算。


3
探亲假等不计入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实施办法还规定,当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才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果确实因为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4
终止合同未休年假可折算工资


如果和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但是还没有享受到年休假,该怎么办?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如果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300%日工资。假如小陈在单位工作了3年,可以得到5天的年休假。今年他和单位解除了合同,解除时小陈今年在单位工作了200天,但小陈只享受到1天的年休假,假如他的日工资是100元,那么小陈应得的未休假期间的报酬应为:[(200÷365)×5-1]×100元×3=300元(注:(200÷365)×5-1≈1.74天,0.74天不足1整天,不支付该报酬,故取1天)。


没休年假?都赶紧转给老板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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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广州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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