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感兴趣的
【提醒】遇到这几条“霸王条款”,你能怎样做?
签字自愿放弃社保?
工作3年内不得结婚生子?
……
是不是有类似的“霸王条款”
扔到你面前让你签字?
小编提醒:
遇到以下这些“霸王条款”
你可以这样做!
1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社保是《劳动法》要求强制缴纳的,因此,劳动者自愿放弃并不能免除企业的责任。
劳动者以企业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
员工违规操作导致工伤概不负责
是否可以认定工伤不在于合同中是否存在工伤如何处理的条款,只要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进而享受工伤待遇。
合同上注明的诸如“工伤概不负责”一类的免责条款是违反《工伤保险条例》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无效条款!
3
入职三年不得结婚生子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
4
企业任意调岗调薪
《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调岗调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发出变更的要约,一方发出承诺,双方合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企业应对其调岗调薪行为举证说明其具有"充分合理性"。由此看出,企业固然有权对员工调岗调薪,但这种权利却不是任意无限制的,企业仍应谨慎为之。“企业可任意调岗调薪”此条款无效。
5
末位淘汰制员工签字认可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不能胜任”,是指劳动者不具备完成岗位任务的基本工作能力,“末位”与“不能胜任”不能直接划等号。末位淘汰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和情形。
6
员工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单位立即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就对员工予以直接辞退的属于“霸王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失业了,又快怀孕了,可享受生育待遇吗?只要这样做......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