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
就业见习用人单位留用补贴
这3笔补贴
10月份可以申领啦!
最长可领12个月补贴!
哪些人能申领?
具体能领多少?
该怎么申领?
这份申领指南给你详细解答~
01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在经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参加见习活动,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该补贴由见习单位统一代为申请,发送至见习学员本人。见习单位先行支付,市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12个月。补贴申请应于见习期满6个月内提出。
申领时间:按季度为周期申领补贴。申请单位于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1-10日向市高指中心申请。补贴申请应于见习期满6个月内提出。
申领材料:● 就业见习协议● 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及发票● 就业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广州市XX年第X季度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表》●《广州市XX年第X季度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
02 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
补贴对象:
见习学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低保对象或残疾人。
补贴标准:
该补贴由见习单位统一代为申请,发送至见习学员本人。见习期间按每人每月500元给予生活费补贴。
申领时间:
按季度为周期申领补贴。申请单位于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1-10日向市高指中心申请。补贴申请应于见习期满6个月内提出。
申领材料:
●《广州市XX年第X季度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申领表》
●《广州市XX年第X季度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花名册》
● 申请人本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复印件(核对原件);残疾人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03 就业见习用人单位
留用补贴
补贴对象:
见习学员见习期满被用人单位留用,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
按每人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留用补贴。
申领时间:
按季度为周期申领补贴。申请单位于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1-10日向市高指中心申请。补贴申请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期限满6个月内提出。
申领材料:
●《广州市XX年第X季度就业见习单位招用见习学员留用补贴申领表》
●《广州市XX年第X季度就业见习单位招用见习学员留用补贴花名册》
高指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9楼咨询服务电话:020-85598396
服务监督热线:020-8558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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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在市人社局官网的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中进行未就业登记且见习期内没有用工备案、没有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已按《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的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3、申请单位必须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见习基地单位,须在市高指中心招聘信息系统发布见习岗位信息,见习人员信息录入至系统。
4、见习单位须与见习学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单位先行支付见习学员见习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见习期满后向市高指中心提出申请。经南方人才市场管委办核实,由南方人才市场管委办对见习单位核拨经费补贴,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实际见习工作日计算)。
5、见习学员只能在一家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就业见习留用补贴。
6、申请人/申请单位申报补贴提交的材料,按A4纸规格打印,无特别说明的,花名册、申领表一式两份,其他申请材料一式一份,且每一页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7、就业见习补贴和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申请应在见习期满6个月内提出,就业见习用人单位留用补贴申请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0月份了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
赶紧行动起来吧!
稳岗补贴你都不去申报?
未申报的企业
难道就一点也不捉急?
快快快
小编提醒你赶紧申报~
这项补贴赶紧申领啦!这样可以全程网上办理......
来源:中国南方人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