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夏天到了,高温补贴也准备到啦!
近日
广州天气一直持续高温
对于广大劳动者
特别是户外劳动者而言
实在不好受
不过从下月起
高温津贴又准备发放了
跟着小编来了解高温津贴吧!
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和条件是什么?
根据《广东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2〕117号)规定:
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共计5个月。
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劳动者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注意:
除了高温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用人单位不可以用绿豆汤、冷饮等冲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谁能享受高温津贴?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劳动者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8号)规定: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在何种高温天气下可以停止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