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这些干货要知道!
“拍了拍”就业困难的小伙伴
个人申请认定
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前,
以下这些干货要get到哦!
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新政什么时候开始实施?A
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哪些人可以认定为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A
具有广州市户籍或广东省户籍且常住地在广州市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下列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五)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农村贫困家庭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
(六)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其失业登记连续有效1年(含1年)以上,且在1年内没有职工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
(八)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九)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十)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十一)退役士兵。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
(十二)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十三)广州市户籍低收入家庭成员。
(十四)广州市户籍属单亲家庭需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人员。
(十五)广州市户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 (十六)受疫情影响连续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暂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指自2020年1月24日起其失业登记连续有效3个月以上,且在失业登记期内没有职工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
要怎么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A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以自愿申请原则。可通过:
(一)网上申请。
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 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劳动就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出申请。
(二)窗口申请。
广州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广东省户籍常住在广州市的人员到常住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三)所需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持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持身份证、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通过窗口申请的人员需填写《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告知书》。(可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填)
属于以下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如下资料:
1.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提供《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4.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贫困家庭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5.失地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6.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经过戒毒治疗并已康复相关材料。
7.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8.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提供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并已康复相关材料。
9.退役士兵,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材料。
10.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提供户口簿、申请之日前3个月内患病亲属由县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和签名、医院盖章的相关证明。直系亲属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11.低收入家庭成员,提供《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12.属单亲家庭需抚养子女一方人员,提供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证明。
13.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三项证明之一,以及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等。
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理,只需上传上述材料至网上办理系统;通过窗口办理,只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审核程序? A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通过街道(镇)范围内公示、初审、审核完成认定。
在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之前需要先办理失业登记吗?
A除了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和失地农民外,其他类别人员在申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前需要先办理广州市失业登记且保持失业登记有效状态。
可以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吗?A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1. 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4. 6个月内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3次以上的,或终止就业需求的,或主动提出要求退出认定的;
5. 已实现就业创业或失业登记被注销的;
6. 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已实现就业创业的;
7. 被判处刑罚的;
8. 因提供虚假信息获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
9. 被查实确认存在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行为的;
10. 因失去联系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可享受哪些就业帮扶?
A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政策解读、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就业服务,实现就业或成功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补贴。
我是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招用了我,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扶持政策?
A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相关规定可享受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如单位属于初创企业,还可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我是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如果我想创业,可以享受哪些创业服务和创业补贴政策?
A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后(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所创办的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企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等创业补贴。
我是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目前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A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又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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