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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可视化成为感动法官的最后一公里 | 实务方圆

2017-10-20 郑中鹏 康浩U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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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像马拉松:一般的民商事诉讼,从接受当事人咨询、组织收集证据、立案、判决到最后执行到位,不仅旷日持久,且实务操作中往往状况百出。“随便接个案子一年不愁的职业,不是律师”,笔者含泪如是说。


律师心里的痛是,在当事人眼里,诉讼工作是这样的:



但实际上,我们的工作是这样的:



但说到律师心里最痛,可能是自己对案情了如指掌,相关法律问题理解得十分透彻,传达给法官之后,发现法官听得一脸茫然。相信每个成长期的律师都会遇到这样的烦恼,原因有二:


第一,法官业务量大,每个案件能投入的时间少。南方都市报2017年7月8日的一篇报道称,最高院在广东省司法改革督察推进会中点名表扬了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109名入额法官,去年受理案件约6.8万件,荣誉的背后,是每年人均受理案件约624.9件的辛酸。


第二,信息传递过程中“噪音”无处不在,影响信息接收效率。正如下图所示,从传达者将信息转化、表达,到接收者最终接收、确认信息,需要经过6个步骤,期间存在理解差异、表达不准确等“噪音”使信息失真。




没日没夜准备的研究成果,传达到法官那里,能残留60%的信息量估计都比较乐观了。加上职业特性方面法官对律师先天性的质疑态度,以及对方当事人的干扰,信息最终的传达效率不容乐观。



对这个问题,可视化未尝不是一个解决思路。


相对于文字表述,可视化图表可通过文字,结合图形的线条、颜色、位置等,刻画出分析问题的思维轨迹,将逻辑顺序和逻辑关系具象化,减轻大脑分析问题的压力;其次,部分信息通过图形、色彩表达,可以避免用过多的文字来承载信息,通过降低信息的单调性,让大脑不同部位产生协作,有助于减轻接收者的疲劳感,提高信息传达的效率。


而可视化最主要的作用,在于压缩信息的篇幅,让信息接受者能在最短时间内快速准确地接收信息。


在法官业务量极度饱和的现状下,可视化提供了减轻法官工作量、律师有效传达信息的一个新思路!下面这样几个简单的可视化图表就可以把诉讼相关参与人员的办案思路表达清楚,何乐不为?



一图胜千言,是对可视化作用最精准的概括!


使用画图工具,可能对大部分律师来说是小菜一碟。但图怎么画?才是可视化学习的精髓。对此,不得不说iCourt两天课程大有醍醐灌顶之效,下面且听笔者谈谈可视化图表制作的“加减乘”法则


一、加法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将堆积成山的案件读薄,把庞杂的信息整理到简单的图表中。律师接到案件时,收到的材料通常长这样:



看到材料的笔者内心带着泪,但脸上不失礼貌地保持微笑。


这个阶段的目标,是后期研究案件不需要再依赖上图所示的一大堆素材,可以用图表简便快速地回顾案情。在此阶段应遵循全面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以及中立性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所谓全面性原则,即图表以全面囊括案件信息为要旨。由于此阶段通常是接触案件的初期,对案情相对陌生的情况下,难以区分信息是否会对案件发展产生影响,为免抹杀调整诉讼策略的可能性,此阶段应尽量将案件信息全面整合在图表中。


2. 相关性原则


所谓相关性原则,是相对于全面性原则而言的。案件原始素材通常信息量较大,作为专业律师,应有初步筛选信息的能力,只将对案件相关法律关系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整合进图表中。虽是“加法”阶段,但此阶段生成的图表不宜啰嗦拖沓,以免分散关注焦点。


3. 中立性原则


所谓中立性原则,即就事论事,基于证据整合法律事实,避免在图表中加入倾向性观点。“加法”阶段是信息固定与整理的第一个阶段,过早加入倾向性观点,容易掩盖案件事实与法律中对己方不利的环节,不利于办案者全面把握案件信息。1.0图表主要作用为分析案件、初定诉讼策略,应以记载法律事实为宜。


笔者曾经处理过一个涉及七方债务的案件:



上图节选自六页协议,曾经打起鸡血认真的看过两遍,之后是无穷无尽的悔恨——时间没了,没看懂七方在玩什么,只知道大家互相借了点钱。于是想到了借助可视化,形成了以下1.0的图表:



该1.0的可视化图表,最大的作用是可以在后期案件分析中摆脱繁琐的6页协议,把思维焦点集中一张图表上,成为后期法律分析工作的催化剂。加法阶段虽然并非简单的堆砌,但信息搬运的工作相对于其他阶段而言技术含量会相对较低。


二、减法


减法阶段的目标是让可视化图表的信息集中在案件争议焦点上,此阶段中要遵循三分钟原则——成图后非办案人员能在三分钟内看懂的,才算是一张2.0好图。因此减法阶段需要为图表瘦身,那么需要减什么呢?


1. 多余信息


所谓多余信息,是指对案件核心问题不产生法律效果的那部分信息。相对于加法阶段相关性原则系不予收录与案件相关法律关系不发生影响的信息,减法阶段删除多余信息则是围绕案件核心问题进行的。此阶段一般发生在对案情有透彻研究的时期,删减工作宜大刀阔斧,尽最大可能令图表简化。


2. 非争议信息


所谓非争议信息,是指虽然会对案件核心问题产生法律影响,但双方对该信息对应的事实情况没有争议,也应删减。庭审中一般情况下,双方进行庭审陈述明确诉讼请求并简述案件事实后,法官会总结案件争议焦点,接下来的庭审就会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诉讼工作是围绕争议焦点进行的,对应的可视化图表也不例外,对于非争议焦点信息,应果断删除。


3. 不利信息


所谓不利信息,是指会令案件往与期望效果相反方向发展的信息。“如果法官拿到图表后分不清是哪方当事人提交的,那这是一个失败的图表”。可视化图表是为己方的诉讼目标服务的,带着对己方不利信息的图表上法庭,图表的高效便捷会适得其反。


上述1.0的七方协议图表经过减法处理后,下面2.0的可视化图表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三、乘法


大部分案件只要经过前面两个阶段,形成的2.0图表基本已经能投入实战中使用,但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则需要乘法阶段进行加工,形成3.0版本的图表。在这个阶段主要做两件事,一是强调重要信息,二是适当扬弃。


1. 强调重要信息


所谓强调重要信息,是指对案情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论点或观点,通过色彩、位置、粗细等信号进行加工,达到强化观点的效果。同样是筛选重要信息,但与加减阶段不同的是,此阶段仅仅是对重要信息进行强化,这与代理词撰写时把重要观点放在靠前位置的道理是一样的。在图表信息量太大,让接收者难以分清信息主次时尤为重要。


简单举个栗子,如果要在一个案件中,证明B公司对某房产项目有主导权,以下哪张图更能说明问题?


2. 适当扬弃


所谓适当扬弃,一言以蔽之: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案情太复杂,无论怎么删减或强调都难以阐明问题的,可以考虑以放弃其他观点为代价,重点说明最重要的观点。当然,这在一般情况下是以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或放弃某些有利观点为代价的,采用这个方法时应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慎重考量。


再举个栗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通常涉及下图所示多个工作项目的竣工指标:



竣工指标的延期时长,会影响违约金数额,指标间延期时间重叠的部分违约金不能重复计算。由于指标多,时间节点复杂,若要通过一个图表向法官解释各个指标的情况,无论怎么简化都很难说清楚问题。


但经过仔细观察研究,就会发现“暖气”这一指标延期时长,基本已对应覆盖了90%的违约金,既然没办法说清楚每个指标的情况,那不如单就“暖气”这一指标上下大工夫:


解释清楚“暖气”施工的违约问题,也就达到了90%的诉讼目标,总是比说不清楚问题面临败诉风险强的。


说到这里,估计会憋死强迫症,“除法”阶段呢? “除法”指的是梳理逻辑结构,介绍如何利用思维导图办案,与其他三个阶段相对独立,本文不予赘述。

马拉松运动最后一公里风险最大,但也最关键。诉讼工作就像马拉松,从前期的确定委托意向、组织收集证据,到后期的庭审、判决,动辄三四年时间是诉讼常态,前期马不停蹄、日夜操心的研究成果能否高效准确地传达给法官,直接影响着诉讼工作的成败。让可视化成为诉讼马拉松中的最后一公里,未尝不是做好诉讼工作的一个新思路。本文仅是笔者课后的粗浅之谈,以期抛砖引玉,仅作参考。

(注:本文部分图片素材摘自iCourt课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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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化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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