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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了马爸爸137万羊毛,扫码领红包的法律风险你知道吗? | 热点观察

2017-12-29 June 康浩U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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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支付宝红包惨遭薅羊毛:竟有人狂赚137万!》的新闻登上了各大媒体的头条。


年末将至,支付宝号称拿出10个亿发红包,推荐成功者自己也能领一份红包。虽然说不少人领到的红包多数时候都是几毛钱几块钱,就图个乐呵,谁也不指望用它发财。但网传截图显示,竟有人利用支付宝这次红包活动,疯狂赚了137.8万之多,还有的赚了52.5万,而且仍有10万多个红包还在路上。



蚂蚁金服于12月18日发布一则公告,明确禁止使用滥发短信等破坏用户体验的方式推广(红包)。公告称:“近期,我们发现部分人群通过滥发短信等方式推广这一功能,更有甚者使用【支付宝】作为签名滥发短信,破坏了用户参与活动的体验,也影响了支付宝的品牌形象。我们在此提醒大家:支付宝绝不鼓励这一过度推广行为。如因骚扰用户引发投诉等不良影响的,我们将采取不限于停止活动参与资格取消所有奖励的处罚。如未经允许使用【支付宝】签名,您需要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



近几年,随着“羊毛党”的迅速壮大,“羊毛党”和“薅羊毛”行为也逐渐被人们所关注。“薅羊毛”甚至成为一种职业,专人组织薅羊毛论坛,薅羊毛群用来获取利益。这种行为究竟是利用规则、赚取平台间信息不对等的差价属于合法但不合理的行为还是因直接造成商家和消费者的巨额损失而构成犯罪,众说纷纭。那么,“羊毛党”的行为究竟会引发哪些法律风险呢?



   一、还记得大明湖畔的许霆吗?薅羊毛也可能构成盗窃罪!


2006年,在广州当保安的许霆因ATM机故障,获取17.5万元人民币,事件发生后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辩论,成为近年来司法界的著名案例。在经历了发回重审及最高院复核后许霆仍获5年有期徒刑。


无独有偶,近期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也对90后小刘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只因其在一个“薅羊毛”的聊天群里偶然发现了一个攻略,号称只要充值一分钱就可以获得200元的话费。小刘利用这个规则套利26000余元,“薅羊毛”聊天群的数十位网友仅仅两天就通过这个攻略,“薅”走了160多万元话费。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主观上既需满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同时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多次窃取、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至于是否要求秘密窃取,现有观点争论不一。



就上述案件的判决情况来看,大多数法官也赞同“以平和和非暴力的手段,违反占有人意思而取得财物” (参见周光权:《刑法各论讲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8至109页)构成盗窃。


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许霆案的二审判决中,就“秘密盗窃”给出了明确界定,认为行为人主观上自认其行为未被发觉即可,第三人、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是否会发觉和何时发觉,均不影响“秘密性”成立。


  二、137万红包通过疯狂发送垃圾短信获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不是闹着玩的!


有传言说上述疯狂的套现行为,很有可能是这些人通过群发短信获取。而我国法律对于这种大规模群发短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已有规制。


2017年5月9日两高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除了明确界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通信通讯联系方式”外,还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列入“情节严重”的范围。因此,如疯狂套取137万支付宝红包的行为真是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达到,也有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薅毛有风险,薅时需谨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线支付公司像这种游戏型的推广行为会越来越多,人人都想在蓝海变红之前分一杯羹。无论是春节集五福还是扫码领红包,在利益的面前我们应更加理性,且玩且乐,切莫吞了贪心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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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化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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