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没有行政拘留的决定权。需要对违法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但是,在紧急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先采取强制后再报请批准。
派出所虽然没有决定拘留的权力,但却在很多时候负责具体执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的规定,公安派出所有权做出的处罚决定是: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也就说派出所的决定权力仅在于警告和五百块以下的罚款。
那既然如此,派出所拘留、抓人、关人、扣押物品不全都是违法的吗?
这里我们需要分清决定和执行的区别。
显然派出所是没有决定拘留的权力,但是如果公安局决定了拘留,那么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可以按照公安局的决定执行拘留的。这就是我们经常看到情形。
因此在这里提示读者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你要留意盖的公章是派出所的章,还是公安局的章。如果是派出所的章,那么其权力就是:警告或者罚款500元以下;
而如果是公安局的,则可以是: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