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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养正(开发区校区)、季延(新塘校区)、中和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晋江市融媒体中心 晋江经济报 2023-10-22



养正中学(开发区校区)

2023年初中招生方案


根据《2023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教综〔2023〕31号)精神,养正中学(开发区校区)拟于2023年秋季过渡办学,结合开发区和我校实际,现将初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生计划

2023年养正中学(开发区校区)初一年招收6个班学生


02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纳入养正中学(开发区校区)招生报名对象:

1.开发区跨镇域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际务工且社保满一年及以上员工的子女对象;

(1)开发区跨镇域园区包括:五里园、安东园、食品产业园、创新创业创造园、综合保税区等五个园区。

(2)报名时提供2022年9月1日之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且以开发区跨镇域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社保的《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住宅小区“两一致”对象:阳光城地产、晋府诚园;

(1)“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2)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地址同房产地址一致);阳光城、晋府诚园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实际居住的水电消费清单

3.开发区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

报名时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或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我市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1)按《2023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教综〔2023〕31号)中的“政策照顾对象入学”政策执行。

(2)报名时提供相关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03

说明

1、户口迁入的时间和招生需提供相关证件(房产相关证明、《居住证》、《劳动合同》)签署日期应为2023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即2023年3月1日前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社保缴费凭证日期应为2022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2、住宅小区“两一致”对象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3、若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学对象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用电脑派位招生。



04

报名流程

01

网上报名阶段:6月17日—7月1日

①符合我校招生政策的小学毕业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微信或钉钉)

填写《晋江市养正中学(开发区校区)2023年初招信息采集表》,并直接在手机或电脑上上传照片及签名后提交(“填表说明"见文后附录)

信息提交后将生成一个二维码,用于现场确认前查看和修改信息,请妥善保管

02

现场报名确认阶段

(1)时间:7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地点:养正中学新校区盼盼科技楼。(地址:晋江市安海镇养正路1号)

(3)路线:家长从艺术楼车库进入艺术楼(领取号牌)→在艺术楼一楼等待叫号→进入科技楼一在主考室等候→到科技楼二楼计算机机房确认)

(4)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供材料(含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预先网上填报“养正中学(开发区校区)2023年初招信息采集表”,包括上传照片和签名;

②所有报名对象均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第一页有派出所印章的及学生本人所在页,A4纸复印在同一张);如果户口本不能体现亲子关系,则还需能体现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出生证等)。

③开发区跨镇域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际务工且社保满一年及以上员工的子女对象还应提供:2022年9月1日之前且以开发区跨镇域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社保的《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

提醒:社保缴费证明打印渠道有以下五种

a. 社保缴费凭证线上开具(扫码)(*推荐方式)

b.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B11-B14),本人或委托他人带居民身份证打印。

c.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多功能自助打印终端,本人刷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登录后打印。

d.社保基层网点的多功能自助打印终端,本人刷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登录后打印。目前已开通陈埭、安海、深沪等便民服务中心。

e.手机微信关注“福建社保”公众号下载打印。关注“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养老缴费信息-个人缴费信息,下载打印缴费明细。

④住宅小区“两一致”对象还应提供:《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实际居住的水电消费清单。

提醒:不动产登记信息打印渠道有以下五种,

a.*推荐方式:在闽政通APP——泉服务——“i晋江”模块,自助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可直接下载打印查询结果。(现场报名确认时,需当场展示确认)

b.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F15档案查询窗口,户主本人带居民身份证打印。

c.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服务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自助机,刷户主居民身份证和户主本人人脸核验后打印。

d.在建设银行晋江分行(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169号建设银行大楼1楼大厅)和晋江农商银行(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晋江农商行总部大楼5楼抵押中心)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自助机,刷户主居民身份证和户主本人人脸核验后打印。

e.在晋江区域建设银行23个网点的87台智慧柜员机,户主通过智慧柜员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功能进行打印。

⑤开发区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还应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或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

⑥符合我市政策照顾对象子女还应提供:相关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为避免拥挤,建议一名学生只由一名家长陪同(也可只由家长代为报名),建议家长尽量拼车来校报名,以免造成交通堵塞。

03

注意事项

①已被民办学校派位录取或确定就读其他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切勿报名参加我校招生,避免造成学位浪费。请广大学生及家长在现场确认前做好选择,报名信息一经现场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报名

②若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学对象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用电脑派位招生(届时会在养正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

③咨询电话:0595-85786348



填表说明

1.性别及出生年月:准确输入身份证号后将自动生成。若学生持港澳台侨身份证,则需手动输入。

2.毕业小学:从下拉式菜单中选择。

3.父母或监护人情况:一般填2人,可按“新增”按钮添加填写。

4.点击“招生对象类型”后的空格,会出现相应的类型选项,其中:

(1)园区企业社保:指开发区跨镇域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际务工且社保满一年及以上员工的子女对象;

(2)住宅小区“两一致”:指阳光城地产、晋府诚园符合“两一致”对象

(3)行政事业单位:指开发区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

(4)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符合《2023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教综〔2023〕31号)中的“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5、上述各类对象均应填写户口本信息(学生本人的)。






季延中学(新塘校区)

2023年初中招生方案


根据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教综〔2023〕31号)、《晋江市新塘街道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季延中学(新塘校区)拟于2023年秋季过渡办学,现将初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1.新塘街道初中招生领导组已明确纳入季延中学(新塘校区)服务区楼盘(新塘街道正荣府、龙湖学樘府、百宏御墅香堤)的“两一致”已入住购房户子女;

2.符合我市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3.新塘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


二、招生计划



初一年级计划招收2个班。



三、招生办法



采取“划片招生、就近免试”的招生办法。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网络报名登记

2023年6月17日—7月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扫以下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登记,信息提交后将生成二维码,用于现场确认前查看和修改信息,请妥善保管。



(二)现场提交材料

2023年7月8日上午(8:00-11:30),接受新塘街道初中招生领导组已明确纳入季延中学(新塘校区)服务区楼盘(新塘街道正荣府、龙湖学樘府、百宏御墅香堤)的“两一致”已入住购房户子女现场报名登记 。

2023年7月8日下午(14:30-17:30),接受符合我市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新塘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现场报名登记。

请家长依据相应的招生类别和时间安排,到校提交材料。

所需材料详见【五、注意事项:现场提交材料说明】

(三)资格审核

2023年7月9日—7月13日,学校对招生对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现场提交材料说明

1.新塘街道初中招生领导组已明确纳入季延中学(新塘校区)服务区楼盘(新塘街道正荣府、龙湖学樘府、百宏御墅香堤)的“两一致”已入住购房户子女。

①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属港澳台侨籍:提供学生港澳台侨身份证、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产权人家长户口簿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③《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不动产登记证明;

⑤填写《晋江市季延中学(新塘校区)入学申请表(两一致)》(扫描文后二维码下载填写打印)。

2.符合我市政策照顾对象子女(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优秀人才子女、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

①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相关政策对象家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政策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升学,报名时须提供:军衔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直系关系有效证明、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优秀人才子女升学,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3〕7号)文件精神执行。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晋江市现代产业体系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办法操作规程》(晋委人才〔2023〕4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22〕15号)》及《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号)等政策文件执行。入学对象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平台审核结果或晋江市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入学。

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升学。参照《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晋委发〔2011〕7号)精神,规模企业的核心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且2022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及以上)的子女,申请初中入学,可任选公办中学入学(其招生名额由市招办单列安排)。报名时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与个人完税证明、社保缴费凭证。

④填写《晋江市季延中学(新塘校区)入学申请表(政策照顾)(扫描文后二维码下载填写打印)。

3.新塘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

①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相关政策对象家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市直机关派驻新塘辖区工作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属市直机关的调令和证明材料;

④填写《晋江市季延中学(新塘校区)入学申请表(市、镇直)》(扫描文后二维码下载填写打印)。


(二)其他说明

(1)无法完整提供招生文件所列有效证件、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无法申请本校入学,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2)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即2023年3月1日前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

(3)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季延中学(新塘校区)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4)“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5)所有报名登记入学对象,在学校后续材料验证过程中,如发现造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入学登记,产生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负责。

(6)关于有效证件的复印说明。

①相关证件的原件现场验证(验证后还回),上交材料复印件一份由学校存档。《户口簿》材料复印:学生户口簿材料(A4纸:上半页复印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复印学生个人页);家长户口簿材料(A4纸:上半页复印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复印家长个人页)。

②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并用夹子夹好:申请表—口簿复印件—房产证明—其他证明。

③不动产登记信息打印渠道。

家长来校验证材料前一天,在闽政通APP—泉服务—更多—县区服务—晋江市—i晋江—个人不动产查询,自助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直接下载打印查询结果;

(7)本招生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六、招生地点与电话


【地  点】

晋江市季延中学(英墩校区)

【联系电话】

0595—88025419   

0595—88025233          




晋江市季延中学  

2023年6月16日







晋江市青阳街道中和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泉教初函〔2023〕13号)、《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江市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教综〔2023〕33号)、《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阳街道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和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01服务片区及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具体对象为:

1.莲屿、霞行、永福里社区‘两一致’户籍适龄儿童;

2.政策照顾对象子女(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优秀人才子女、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3.莲屿、霞行、永福里社区内“有房无户”、“有户无房”适龄儿童,莲屿、霞行、永福里社区内“港澳台侨”子女。

02招生计划



经晋江市教育局批准,按照学校目前的师资配备和办学条件,2023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收225名学生(5个班,每班45人)。



03招生时间


(一)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6月15日前后,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6月16日-6月30日网上摸底登记:报名对象识别以下二维码,对照本方案中规定的不同对象的报名条件,选择与适龄儿童实际情况相符的对象类别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每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项对象类别填报、并且只填报一次),填完提交后后台将自动生成报名号,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信息后打印报名表,家长凭报名号按顺序进入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报名号需截图保存,学校将按对象类别和报名号顺序安排现场审核材料的具体时间。

7月5日—7月6日:接受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登记,登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7月7日—14日,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7月15—16日,学校招生资格审核结果送交青阳教育办审核。

7月20日前后,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

7月28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

9月1日,招生结果送青阳教育办。(二)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于学校招生时间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由青阳教育办统筹安排周边学校就读。


04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报名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2023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


05招生原则

1.划片招生、应招尽招。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2.“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先到优先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原则。

(1)“有效证件”:“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申请入学。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申请子女入学。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申请入学。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2)“分类招生”:学校根据容量按“第一类: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第二类:青阳辖区内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子女→第三类:政策照顾对象→第四类: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的顺序招生

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

3.“电脑派位(抽签)”: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原因,服务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按“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4.“区域调剂”:本校2021年秋季起定为非外来工定点学校,本服务区内来晋务工人员按规定在服务区内缴交社会保险半年以上(2023年3月1日前开始缴交),并持有服务区内《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签署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符合此类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将由青阳教育办调剂到青阳辖区内其他定点学校就读。居住莲屿社区可就读高霞小学、普贤小学,霞行社区可就读普贤小学、崇德小学,永福里社区可就读崇德小学。街道区域内容量已满的,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解决。06招生办法

第一类:“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1.“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

(1)社区原住居民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等向学校申请入学。其中,部分原住居民享受照顾政策的社区,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该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照顾入学。

(2)购房落户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入住证明(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提供3月份起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向学校申请入学(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本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3)“两一致”中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宅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在本服务区过渡安置的入学对象在过渡安置期内,凭《征迁协议》、《租房合同》、《户口簿》申请入学。

2.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1)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①服务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可向本校申请入学;在学校服务社区拥有个人房产的,子女按社区“两一致”类别申请入学。

②服务区域内孙辈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款①规定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对象”类别派位入学。

(2)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

服务区域内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第二类:青阳辖区内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子女

(1)公办教师子女提供户籍簿、教育办相关证明申请入学。

(2)合同教师须在本辖区公办小学或公办幼儿园任职满6年,提供户籍簿、教育办相关证明,申请入学。

第三类: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6〕63号)精神,凭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学。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2)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①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3〕7号)精神,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子女,可向我校申请入学;第四、五层次人才子女,房产或工作单位在青阳街道的,可向我校申请入学。

②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晋江市现代产业体系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办法操作规程》(晋为人才〔2023〕4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若干意见及补充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晋政办便函〔2019〕21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22〕15号)及《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①②部分入学对象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平台审核结果申请入学。除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外,“优秀人才子女”在户籍人口需派位入学时,只享受派位入学资格。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

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可在我校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申请入学。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落户青阳街道的,可在本校申请入学(学校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入学对象不超过10人)。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凭证、《户口簿》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附件3),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根据“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到我校申请入学,安排结果将在学校公示。“积分优待对象”在户籍人口需派位入学的情况下,只享受派位入学资格。

(5)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第四类:非“两一致”对象入学

学校在完成服务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学校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内,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或根据适龄儿童“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以下非“两一致”对象。

(1)实际居住在本服务区内,拥有住宅,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无户”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实际入住证明(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提供2023年3月份起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本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住宅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3)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

①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

②如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

③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参照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由青阳教育办统筹安排辖区内其他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入学。

(4)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就读小学的,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及省教育厅、省侨联《关于疫情期间华侨子女回闽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合作〔2020〕15号)精神,持有本服务区户籍的监护人向我校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5)外籍学生申请在我校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07报名招生事宜

1.关于有效证件的复印说明:招生对象须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填写入学报名登记表及政策照顾对象入学申请相关表格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登记。所需复印件纸张统一A4纸,按报名表、《户口本》(复印首页、父母页、孩子页)、《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原件处于抵押中,则需提供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该房产20233月份起的水电消费清单等可证明实际入住的相关材料)、照顾对象材料的顺序装订。

2.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材料又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渠道查询并打印结果提交给学校:

①闽政通APP——泉服务——更多——县区服务——晋江市——i晋江——个人不动产查询,直接下载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②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查询打印或在F15档案查询窗口打印。③晋江农商银行或晋江区域建设银行的自助机(智慧柜员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打印。3.关于弄虚作假的处理说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招生要求家长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签订责任承诺书。我校将统一组织到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或组织相关人员入户核实入住情况,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4.本招生方案未尽事宜以《晋江市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5.报名招生地点:中和中心小学(新校区)正和楼一楼;

招生咨询电话:0595—85680180


08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由中和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报名相关表格:(请扫码获取)


1.中和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2.晋江市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缓学申请表

(请扫码获取招生报名相关表格)



晋江市青阳街道中和中心小学

2023年6月16日





内容来源:福建省晋江市养正中学本期编辑:刘紫萱

本期审核:方锦枞 颜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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