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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

人民法治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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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


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


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


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来源:新华视点微博、京法网事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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