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惊天:“一带一路”法治顶层设计应该关注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及进博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具体实践,11月17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人民法治》杂志社共同主办的“一带一路”民营企业涉外经营与法治建设论坛在上海成功举行。来自东欧国来访团及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媒体代表等百余人参会。
《人民法治》杂志社执行总编陈惊天致辞
《人民法治》杂志社执行总编陈惊天受邀出席,并发表题为《服务“一带一路”的法治创新与发展要点》演讲。
陈惊天指出,“一带一路”是一件世界级的开创性倡议,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揭开了21世纪最宏伟的市场经济合作运动的序幕。
陈惊天强调,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一带一路”的健康发展需要坚持十六个字:法治铺路,大道同行,平等合作,共商共赢。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法治建设应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以下六大要点展开创新:
第一,“‘一带一路’倡议由中国发起,是贡献中国智慧服务于国际制度的重要契机,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强国际法治话语能力建设,主动推进相关国际规则和条约的建设;
第二,“一带一路”国际规则和条约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和发挥软法的作用和功能,贡献中华三千年的法文化智慧;
第三,“一带一路”国际规则和条约体系建设过程中,要重视双边、多边或区域性法律冲突协商解决系统的建设,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搭建多元化的贸易、金融等系统规则建设的工作平台;
第四,“一带一路”国际规则和条约体系建设过程中,要重视引导完善科学合理的商务争端解决机制,要注重中国法治环境建设,树立中国司法的权威面貌,提升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公信形象;
第五,在关注一般问题的基础上,要以行业为切入点,重点推动、引导“一带一路”中企业发展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相应防范机制的研究与建设,逐步形成科学的中国企业海外利益的法律保障机制与体系;
第六,要大力推动、引导、完善“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体系,要发挥“有形的手”的作用,加速推进解决“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需要与法律服务能力供给不足的矛盾。
会议现场
新闻链接:活动主办方简介
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是隶属于中国行为法学会的二级学会,受中国行为法学会的领导。中国行为法学会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任会长。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由中信集团原监事长朱小黄(副部级)任会长。学会主要从事金融经济行为、金融行政行为、金融立法行为、金融司法行为的研究,为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服务。学会坚持依法治理金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双百”方针,组织全国金融界、法律界、学术界著名专家学者、学会理事及主要媒体任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等,重点研究金融法治理论,开展法律学术交流,以指导司法实践,为中央决策、全国人大立法提供理论依据,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是由上海市企业法务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参加,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业务主管机关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协会接受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市司法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协会业务范围是:法治宣传、法律培训、实务研究、业务咨询、法律服务、纠纷协调、权益维护、合作交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工作等。协会是企业法治建设的服务平台,也是联系政府、企业及其他组织的桥梁和纽带。协会将集聚各方资源,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协会于 2014 年被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评为中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4A 级协会,并连续多年被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评为先进协会。
《人民法治》杂志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一份法治类综合性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10-1277/D;国际标准刊 号:TSSN2095-879X)。《人民法治》充分运用中国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聚合的权威专家资源,致力追求研究性、思想性、前瞻性、可读性,推进法治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治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为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从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人民法治》以“为良法善治发声、为公平正义张目、为法治中国建言、为中华复兴鼎力”为办刊宗旨,主要面向全国各级政府、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机构、法治研究机构和相关学术团体,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主要栏目有:特别策划、法治论坛、法律实施、法治评论、名家专栏、法治实践、法治调查、法治盘点、法治动态等。(王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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