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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利益寻租,何来别墅违建?景区内建别墅,国土局开378元罚单

2016-08-30 旅游头条


看到378元的罚单吓到条子君了,非法占地一平米只处罚3元???存在利益寻租违建别墅类型的,难道不应该在后面加个 万 吗?


河南现非法占林地建别墅农庄

国土局开378元罚单


近日,据河南巩义市大峪沟镇民权村村民举报称,从2015年夏天开始,该村所处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林木砍伐后,旁边的十几亩可耕地也被侵占,被建造成别墅和农庄。

据知情人介绍,2015年12月份和今年2月份,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曾两次派人到现场调查了解,认为这是在非法侵占林地和可耕地进行非法建设,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恢复林地停止建设。2016年1月,巩义市林业局也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采伐,恢复原状。但该处建筑工程一直未能停工,也没有进行林地恢复。


处罚

一平方米竟只罚3元


2015年12月份,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对李四平进行处罚,案由为“非法占地”。李四平擅自占用集体土地126平方米,建设农家乐,土地性质为林地。对其处罚为“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2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126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罚款,共378元。”

处罚决定书下达以后,该处建筑并未拆除,反而一直在扩大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了三栋楼房,每栋楼房高三层。村民表示,非法占地一平方米只罚款3元,处罚力度太小,违法者不会把处罚放在眼里。

今年2月,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再次对其作出处罚:李四平占用该村1845.5平方米集体土地,扩建农家乐,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相关土地法律法规,责令李四平“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845.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600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1845.5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5536.5元罚款。”


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表示,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



违建别墅背后的利益寻租更值得深究

文/黄春景


深究景区内违规毁林建别墅,轻飘飘的罚单比违建别墅更值得深究。之所以能够建别墅和农庄,其背后之人想必“大有来头”,其中是否掺杂着变相的利益寻租行为,公众生发这样的猜疑实属合乎常理。


对于违建别墅和农庄,可以看成服务于掌权者的私利,亦可看作权力滥用、腐败等公权力的异化。让公权力在法律与阳光下受到制约和监督,早已喊了好多年,然而,违法别墅仍在野蛮“生长”,与其说是违法成本过低,毋宁说是商业化的驱使和逐利,以及权力寻租这只推手在暗中发力。当地国土局开出的每平米3元罚单,显然难以刹住别墅违建之风。

 

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就明令要求“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禁令从未松动,而各地的别墅开发却从未停歇。接着,国土资源部公布《关于做好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这句充满厚黑色彩的俗语,随着违建别墅的频频曝光,一次又一次地灵验。

 

所谓无利不起早,违建别墅之所以难治,关键并不在别墅本身,而是因为别墅特有的利益因素,尤其是在权力寻租的笼罩下,使得不少公益用地频现违建别墅。表面上是商业化运作,但暗地里却被利益集团操纵。一旦有了利益寻租,违建别墅犹如雨后春笋般崛地而起,也就见惯不怪了。就拿这件事来说,景区内砍树建别墅,已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而是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然而,正是由于地方对此睁只眼闭只眼,才使得问题如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

 

据报道,地方的国土和林业部门都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采伐,恢复原状。但该处建筑工程一直未停工,也没有进行林地恢复。试问,这是谁给予了他们违建的权力?如果背后没有人为其撑腰,恐怕也不至于如此胆大妄为。还是那句话:没有利益寻租,何来别墅违建?这样的逻辑推理总不会是无中生有。就这件事来看,地方个别监管部门、管理部门是否存在与违建方沆瀣一气、同流合污的问题,有必要沿着这条线索顺藤摸瓜查个水落石出。


说到底,治理违建别墅,须先拿利益寻租“开刀”。违建别墅久治难愈,公权力的“选择性失明”,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别墅的违建之风。事实上,像巩义林地遭侵占建别墅,不过是冰山一角。眼下,治理违建别墅,除了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之外,尤需给那些利益寻租者套上紧箍咒,将权力牢牢地装进笼子里。唯有如此,才能让违建别墅画上休止符,还原公益用地本来的公共属性。




每平米罚3元呼唤执法标准与时俱进

文/张智全

深究景区内违规毁林建别墅,轻飘飘的罚单比违建别墅更值得深究。之所以能够建别墅和农庄,其背后之人想必“大有来头”,其中是否掺杂着变相的利益寻租行为,公众生发这样的猜疑实属合乎常理。


对于违建别墅和农庄,可以看成服务于掌权者的私利,亦可看作权力滥用、腐败等公权力的异化。让公权力在法律与阳光下受到制约和监督,早已喊了好多年,然而,违法别墅仍在野蛮“生长”,与其说是违法成本过低,毋宁说是商业化的驱使和逐利,以及权力寻租这只推手在暗中发力。当地国土局开出的每平米3元罚单,显然难以刹住别墅违建之风。

 

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就明令要求“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禁令从未松动,而各地的别墅开发却从未停歇。接着,国土资源部公布《关于做好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这句充满厚黑色彩的俗语,随着违建别墅的频频曝光,一次又一次地灵验。

 

所谓无利不起早,违建别墅之所以难治,关键并不在别墅本身,而是因为别墅特有的利益因素,尤其是在权力寻租的笼罩下,使得不少公益用地频现违建别墅。表面上是商业化运作,但暗地里却被利益集团操纵。一旦有了利益寻租,违建别墅犹如雨后春笋般崛地而起,也就见惯不怪了。就拿这件事来说,景区内砍树建别墅,已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而是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然而,正是由于地方对此睁只眼闭只眼,才使得问题如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

 

据报道,地方的国土和林业部门都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采伐,恢复原状。但该处建筑工程一直未停工,也没有进行林地恢复。试问,这是谁给予了他们违建的权力?如果背后没有人为其撑腰,恐怕也不至于如此胆大妄为。还是那句话:没有利益寻租,何来别墅违建?这样的逻辑推理总不会是无中生有。就这件事来看,地方个别监管部门、管理部门是否存在与违建方沆瀣一气、同流合污的问题,有必要沿着这条线索顺藤摸瓜查个水落石出。


说到底,治理违建别墅,须先拿利益寻租“开刀”。违建别墅久治难愈,公权力的“选择性失明”,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别墅的违建之风。事实上,像巩义林地遭侵占建别墅,不过是冰山一角。眼下,治理违建别墅,除了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之外,尤需给那些利益寻租者套上紧箍咒,将权力牢牢地装进笼子里。唯有如此,才能让违建别墅画上休止符,还原公益用地本来的公共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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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来源人民法治/黄春景 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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