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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录白话版04:欲乐中所得的报应,跟杀生所得到的惨报没有两样

印光大师增订 青袍笔记 2022-11-03

凡有言谈皆无实义,用嘴巴或文字说法,实际上说不到真实之处,万不可执著于文字,误了自己!

《寿康宝鉴》原名《不可录》白话版

格言 22 .◎姚庭若言:‘当今世人,若有一人觉悟,只是“一身不淫,而得一身事业”而已。如何能一人劝十,十人劝百,乃至百人劝千万,并能将“戒色止欲”的道理和方法,流传于后世而造福于后人无穷,直至同证善果?就像在地里撒播种子一样,“一升”种子落地,得“数石”收获。种子无穷,收获更无穷。虽有种子,若不种地,哪来更多的收获?所以,必须要“有种勤播种,莫使良田荒”。又如同“传灯”,一灯燃,可使千灯都燃。灯无量,光亦无量。有灯一定要传,不要指望别人,要从自我做起,尽分尽力。切记:“但自我传,莫自我灭”。灯一定不能灭在我手里。一般人,并没有重视“播种或传灯”这件事,没有真诚苦劝和利益后世他人的心!为什么?一般都认为:“劝人,人家未必能听!”发心流布这种善书,会白白浪费钱财!怕的是,“播种而种不生,传灯而灯不明”,事实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格言 23 .◎王大契问莲池大师:‘弟子自从阅读了大师的“戒杀文”,立即开始了吃长素,不敢再吃肉。只是,当下“欲心淫念”十分旺盛,自己不能控制和消除,乞求法师方便赐教,让弟子能够看到,“欲乐”中所得的报应,跟“杀生所得到的惨报”没有两样,以便让我马上能够发心“戒色止欲”。

大师答云:‘“杀生”是非常痛苦的事,故说“果报惨痛”较容易理解。“欲”是乐事,故说“果报惨痛”较难理解。今特打一比喻,用这个比喻来形容杀生者和好色邪淫者所得的苦报,即:吃下一碗,明明知道已经发了酵的、里面且有致命毒药的酸臭饭菜。吃的时候很苦(造做的过程很苦),吃下去后毒药发作时更苦!(造做完了后受报更苦),犹如杀生者,造做时“苦”,受报时“更苦”,这是杀生之惨。而,吃下一碗,不知道有致命毒药(无色无味)在里面的“美食佳肴”。吃的时候堪称是一种享受(欲乐,造做的过程很舒服),吃下去之后,毒药一发作,死苦就来了!(造做完之后受报时就苦了。)淫欲者,造做时“乐”,受报时“苦”,这是“色欲”之惨。”智者思之。“杀”,譬如是人直接吃毒药,吃时苦,死时也苦;“淫”,是人吃裹著糖衣的毒药,吃时甜,死时苦。杀与淫的区别:造做时,一个是苦,一个是乐;受报时,同是痛苦,没有两样。因此,杀是苦苦;淫是乐苦。’

格言 24 .◎一般凡人,见“美色”就会起邪心,若不知自制,则“种种恶心”都会接连生起。“恶心”生,则“良心”死。若人想真正做善人君子,不想作恶受报,哪该怎么办呢?方法如下:

当见美色而“邪念勃发”,且不可遏抑时,思想中赶快提起一个“死”字;或者想:自己身患疾病,或有其他不如意的“苦事”,此时,“邪念”必淡然而止。

此美女死后,浑身腐烂,腐肉朽骨,恶臭难闻,臭不可近,烧成骨灰,全无欲念可谈;眼前色相,只是一个假相,带肉的骷髅,盛粪的花瓶,无非幻境,一会儿就会消失。

或者观想:我爱此美女,而我祈求得到她,同时等于毁了她清白和名节;令她秽同粪土,声名狼藉,人可以不知道,鬼神你瞒不过!即爱她,我如何忍心这么做?我当保全她的清白和名节,视她如真珠美玉,应当更加珍惜她,怜悯她,成全她的美声名节。愈爱而愈不忍污她。这样一想,则必肃然敬她,而欲心淡然而止。

或者思考:我只图“片刻之欢娱”,而遭到“折功名、削富贵、损寿命、遭杀害、绝子孙、败声名”的惨报,不值得!每想到此,则必猛然反省而止。

或者观想:羞耻厌恶之心,人皆有之。女子“失节”,只因一时之迷,事后败露,则父母兄弟都厌恶她,公婆丈夫会抛弃她,邻里亲族会笑话她。常常使此女后悔难当,羞于见世,以至于“含怨殒命”。更有甚者,邪淫苟合,怀孕而堕胎,母子俱毙,堕胎是杀人,是严重的杀业!冥冥中被杀怨魂,必寻机报仇,岂肯相舍?每想到此,会猛然觉醒,不敢造做!

或者观想:此眼前美女,背叛丈夫与他人幽会,丈夫她都忍心相负,其心之毒不亚毒蛇,甚是毒矣!她能害丈夫,其他人她能不害吗?我只能暂时占有她,而在事后,我有能力控制她不与其他男人再有邪行之事吗?此种邪女,乃“豺狼蛇蝎”所变,“勾魂鬼使”所差,“前生怨家”所来。如此一想,还不赶快收枪遁脱?找死啊?!

 归根结底,生活当中,要时刻做到:在用眼盯看人家的女儿时,要马上想到,这是自己的女儿被“恶人”淫视!盯看人家的妻子时,要马上想到,自己的妻子也怕人邪视污看,我决不可以这么看人家!

人一定要在“动念”之始,深自警惕曰:“我淫他人之妻女(不管是淫视,还是起心想像,或付诸行动。),假如我的妻、女,也被人淫,我将做何感想?”所谓:换位思考,换个角度,站在对面一想,则此邪淫之心,自然遏灭!这是消灭自己“恶念”的最快速有效的药方。从因果报应上讲,淫犯别人的女人,自己的女人必被他人所犯!知道和相信这个因果报应的事实,太重要了!不必引证古代有关这类的因果事实,单就看看现代社会,冷静观察自己的周围,听到的,看到的,和见到的这类的案件和事实,不在少数,真所谓:“淫污他人之妻,自己之妻,没有不被别人所淫污的!”天道真不差累黍,换句话说,业因果报,丝毫不爽!

且看,已受报应的淫人,个个如是!从因果上推,就知道,还没有受报应的淫人,将来也个个如是!古诗云:“劝君莫借风流债,借得快来还得快,家中自有代还人,你要赖时他不赖。”但愿这一“因果警示”良言,能唤醒那些自以为得了手而沾了便宜的淫人!

格言 25 .◎吴泽云说:‘一个人,从母亲那里受身赋形,经十月怀胎而出生世间。来到世间,最重要的东西,莫如“生命”。所谓生命,要知道其含义,生,指身体或肉体,是属于物质范畴,所以,“生”可以称做“身”;命,指灵性或灵魂,属于精神范畴。“命”没有了或离开了,“身”也就烂了;反过来,“身”若坏了,“命”也就完了。“身”是“命”所依,“身”坏“命”失所依;“命”是“身”之主,离体“身”自坏。所以,一个人,若不知道保养自己的“身体”,就等于不知道保养自己的“灵性”,所谓:“未能养生,安知保命?”做为人,必须要知道“要想保命,必须养生”的道理。“保命”和“养生”同样重要,这是自古以来永远不变的道理。

近代乃至现代社会,受西洋文化的影响,崇尚“科学”万能,丧失了“民族自信心”,对于中华民族老祖宗,古圣先贤, 5000 年文明和经验的教诲,世人逐渐失去了信心并废弃,人心不古,道德沦丧,风俗浇漓,日风趣下。人的“生命”,受到极大摧残。在众多的“摧残”中,最利害的,也就是,伤害“生命”最严重的东西,是什么?答案是:“色欲”。

色欲是无形的“刀刃”,蹈之则伤;色欲是致命的“毒药”,犹如鸩酒,饮之则毙。虽然,男女居室,夫妇常伦,为“人道或社会”所接受,夫妻淫欲,属正常道德范畴,但是,我们必须要知道,“色欲”之毒,是不论“正常”或“非正常”男女关系的,沉迷其中,都受其害!因此,夫妇常伦,更要知道“制情止义”,否则,必有“杀身害命”之忧!

世间很多人,只知贪享男女欲“乐”,如食蜜饴,越甜越想吃,越吃越甜,毫无“节制罢手”之意!乃至不顾一切,死也甘心!为什么会这样?这样的人,一般是“道德伦理”之心先亡,不了解,或者说,他们没有机会遇到“善书、善知识”,真正了解色欲与生命的绝对“利害关系”,相反,常常受“邪说”唆使,随环境和条件的变化,邪淫之念遂心而起,造做罪业,无量无边;殊不知,将来果报,亦无量无边。

青、少年,年少气盛,当身体发育正常时,常常有性欲冲动,这是身体发育良好的标志,但是,由于其不知道“保精养身命”的道理,随顺自己的欲望,留恋于“邪淫淫乐”之中而不能自拔。把用来“滋养”身体继续发育成长的、非常宝贵的“精气”,要么,消耗在了“妇人、女子”之手;要么,受淫书黄色等等制品诱惑,而自淫耗“精”。用“乐”换来了“身体发育不良,疾病丛生”;用“乐”,换来了其他因缘“恶报”!此处恕不赘述。“耗精”而不知珍惜!实在可怜又可悲。

世间更有一类人,把“钻穴翻墙”视为韵事;把“嫖娼偷情”当做世间“风流雅事”;甚至亲自教导和唆使自己的“妻子”、乃至“儿女”学习有关淫欲的技巧等等。走亲访友,在亲戚朋友家,也难以克制而向人家家里的“闺房”淫笑,冥思。如是等等邪淫罪业,难以启齿。因此而导致“门风败坏,伦纪丧亡,中菁新台(贞洁不保),贻羞内外(内,指家里;外,指社会)”。即使是到了这种地步,他依然不能回头,依然把色欲邪淫当做世间的“乐”事,依然不认为这是件“苦”事!以致于“纵情放恣,越陷越深”,最终导致:精枯髓竭,无精打采,耳聋目瞎,身体嬴弱多病,一切虚弱瘫痪之病,则又乘虚而入;导致,事业之志,消磨殆尽!社会人格,因之而卑劣下贱;导致一生的事业和前途,荣华富贵,均消归于“乌有”,不可悲吗?

凡中年丧命而名登鬼箓(生死簿),且死后“灵魂”不得所安,并殃及子孙的人,主要都是在世时,没有“节制色欲”、造做无数邪淫罪业所得到的“果报”!“生命”来自父母,而“命”有来世,乃至生生世世,绝对不可以把“生命”当做儿戏!

格言 26 .◎世间人对于钱财,是分毛必清,毫厘不差,所谓,“亲兄弟,帐目清”。一家手足,尚且如此,何况对外人和朋友?于平日里,对于钱财,精打细算,所谓“锱铢计较”,百计营求,量入为出,唯恐花钱计画不周,而接济不上!犹恐不继。凡是有浪费财用,不知节约的人,都被统称为“败家子”。

然而,钱财乃身外之物,身外之物尚且如此“珍重”,世人无知,“精液”之宝贵,非“钱财”所能比!淫欲所带来的内(身)伤,并不像世间那些邪知邪见的人所说的:“这是微不足道的!”(现代社会,物欲横流,邪知邪见,到处充斥,有些医务人员在医学刊物上发表“学说”,如:‘……青少年手淫,真正的害处,是神情恍惚,精神不振,以及其他不良的心理副作用,如内疚,后悔,等等。对于身体来讲,是无所谓的,身体因手淫失精而带了的伤害是微不足道的,一个馒头所含的蛋白质,足够射精数次以上…。’这种现代医学学说,不知害了多少无知的青少年!!!一个馒头的蛋白质,与数次“精液”的蛋白质总量,也许从数量上是相等的,但是从中医和筋络医学理论上讲,数次“精液”中的蛋白质总量,绝不是吃下“一个馒头”就可以转化的过来的!“气、血”合和成“精”,(不是馒头成精),是身体内部的一个非常复杂的生物化学工程。聪明的年轻人,要三思!绝不可以再上当受害了。——注)

要知道:“财尽则穷,精尽则死”。凡是不相信因果,不接受劝导,而恣意纵欲,毫不知道珍惜自己“精液”的人,因缘果报,暂且不说,此处只讲对于身体,那么,一旦发展到“精竭髓枯,水干火炽,疾病丛生,医药罔效”的地步,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苏东坡说:‘人的身体,一生当中,可能会受到的种种的“伤害”,在种种伤害中,由“好色贪淫”带来的伤害最重,人必早死!人有“身命”,命因“神”而得显,“神”用来调“气”,气用来化“精”,而“精、神”充实,百骸强壮,足以在社会上有所做为。如果对于养生、养命之道,没有正确的认识而淫欲无度,则竭精气耗,神不守舍,疾病夭亡。若明白了这其中的因果缘由,以及淫祸福善的道理,哪能不会谨慎做人呢?’

格言 27 .◎孝经里说:‘身体的毛发、皮肤乃至一切,都是来自父母,身为子女对其不敢有丝毫的“毁伤”,这是人“行孝道”的开始。自己的身体,若不知道保护而有不慎或肆意毁伤,如斩自己父母之手足,大不孝也!

道理很简单,天下父母,没有一个不把自己的孩子,看成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的,所谓,掌上明珠,心头之肉,用斩“手足”来形容,已经是很不到位了。犹如小树苗,正在生长的时候,千万不能对其幼枝嫩苗进行修剪,应当朝培夕护,不可轻易伤它,只有这样,才有希望将来绿树成荫。人在童年时,犹如刚刚出生的太阳,筋力未充,血气未定,若受黄毒等不良影响或诱惑,过早失精,道家的术语是“先丧真元”,必导致“形体枯羸,菁华销铄,百病丛生”,也就是,身体看上去弱不禁风,常常感冒,精神不振,面色无光,憔悴不堪,且小病不断,尤其得“耳病”者犹多。父母此时“不了解情况,总以为孩子可能吃得不好,营养不良,就是没有注意到,是否其有“失精”的可能,相对惊惶,束手无措”。过早“淫欲”,损阴德,折福报,减寿命,失富贵,这些果报暂且不提,单就说,因此而给自己的父母所带来的“疑惑、忧虑、乃至无尽的不安和种种隐痛”你已经是大大的不孝了!孝,是一切荣华富贵,乃至做圣做贤的最初本源,有道是“大根大本”。古代人,一跨步不敢忘父母,想到父母,就什么坏事都不敢做,做了是大不孝。身不敢造做恶业,此处特指“淫恶业”,自己的名誉更是不敢有任何玷污!世间最不孝,莫过于“自己造业,名誉受损,让双亲跟著蒙受耻辱!”世人不可不知。

格言 28 .◎少年无知,教育匮乏,道德失修,伦理失常。来到亲戚朋友家里,轻薄好奇,动不动就想偷看“内室”一眼,或住其家,夜间难眠而倾耳窃听。走在大路上,道逢“佳丽美人”,驻足凝视,盯著人家不放而不知自己失态。甚至尾随其后,到处打听是谁家“闺秀”,姓氏宗族等等。继而将所见所闻,与狐朋狗友,肆口嘲评,诱人犯淫,造做罪业。

试问,此人是何种“心行”?伯玉,处世谨慎,处处惊颤,如履薄冰,决不因自己独处暗室而放逸自己的心念和行为;司马温先生,一生当中,所做所为,无一事不可以对人言。而一个人,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地,毫无羞耻之心,傲然轻薄而不足为怪,如此之徒,世间正人君子尚不堪入目,而天地鬼神哪有不“怒不可遏”的?出门交游,若遇到这种人,应及早规劝,甚至斥绝;若不听从劝导,则设法回避远离,不可与之一日而居也。

格言 29 .◎毕忠告训示:‘当今世间,道德沦丧,黑暗污浊,日风趣下,男女青年,受教匮乏,败节丧身的人,越来越多。究其主要原因,从根上讲,是社会道德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彻底丧失。我们的子女于小时候,没有得到过及时的、“扎根”的道德教育,他们的“是非”辨别力,免疫力,自我保护力,都是极其脆弱的。从现象上看,青年男女的堕落,都是受到了“淫书、淫画等黄色制品”的诱惑和污染所造成。

众所周知,近年来,(尤其是我们近代,自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注)各种新出版的艳情淫书、淫画,黄色电影, VCD 黄色制品等等,真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触目皆是!”少年子女,中小学生,乃至大学生等,进图馆书店,走大街小巷,遇广告书摊,杂志小报,其色欲诱惑,到处皆是。见到广告说明,甚至淫书淫画等,不觉“心动”欲购。买来之后,免不了同学朋友,相互传看,致使“目醉心迷,神魂颠倒”,无心学业,甘愿堕落而不能自醒。胆小的人,虽不敢轻于“尝试”,然而,其身体因欲望的波动而受到了无形的伤害与耗折。胆大泼辣且不能把持自己的人,一旦尝试“失足”,其后果常常不堪设想:小则失业、失学,耗精、败神;大则“倾家丧命,绝嗣断宗,断子绝孙”。果报现前,悔已无及!

沪上(上海)黑暗淫风,强过其他城市和地区,其“藏垢纳污,引人入罪”之场所,到处皆是。耳濡目染,已见多不怪。平常意志比较坚定、而且非常自重的人,只要进入这种场所,很难逃脱“损友”的怂恿而失足。所以我才说:“淫书淫画,是真实的杀人利刃!但愿我等青年子弟,闺阁少女,遇到此等淫书淫画,一定不要被其所迷,务必撕毁焚烧不读;遇到此等“损友”,一定要“敬而远之”,断绝交往。若有能力和机缘,彼此一定要互相警戒,相互规劝,万万不要堕入“无形杀人之危机”。

我今在此,首先,向社会各“出版界、著作界”行“三跪九叩”大礼,且听我一言:谁家无兄弟、子孙?谁家无妻子儿女?怎忍心让他们堕入黑暗,陷入死亡,乃至断宗绝嗣,绝子绝孙?

其次,向学校里的各位校长,各位家长,社会各界行业,各号经理,行“三跪九叩”大礼,且听我一言:务必要随时随地,严密稽察,严格管理,循循规劝,认真教导,尽自己本分,随缘施教,使各青年子女,中小学生,出黑暗,免死亡!

当然,追根求源,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在“出版界和著作界”。若出版界和著作界有好善积德之志士,则问题就会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若能将那些淫书淫画的“刻板、模子”等,付之一炬,彻底焚毁,令版毁笔绝,此乃救世之行,功德不可思议,我们的子弟妻女,乃至后代子孙,必有望成为共和国的大伟人、世间的大圣大贤!

倘若出版界或著作界有人士说:“淫书中,同时也有因果报应的教育,也列举了不少犯邪淫而受恶报的案例,读此书的人,自然会引起警惕而不敢造做,这是文学作品,不能将它判为淫书邪教而予以否定和销毁。”试问说这种话的人,世间书很多,尤其是善书,哪种善书里没有“因果”的教育?为什么非要用“著作和出版淫书”的方式来进行因果教育?而通过对“现实”的观察,我们发现,读这种书的人,只见到有堕落的,从来没有见过,有从淫书中受到教育和警示而真正弃恶从善的人,这是何种道理呢?读者迷在其中的淫荡情境中,哪里有心和时间看后来的“果报情节”?

最后,我向“著作艳情小说的著作家们,绘制淫画的美术家们”行“三跪九叩”大礼,且听我一言:‘榬笔辉辉,无非欲求“名利双收”,什么方式和著作不行,而非得写淫书,做淫画不可?何苦于得现世“名利”之时,而留下后世污名,乃至折损“阴德”?为什么要用自己在社会上的“名望”,引社会大众于黑暗,陷人民子孙于死亡?所换来的“眼前个人利益”,与给社会和自己的未来所带来的“损失”相比,真乃得不偿失!后果亦不堪设想。至于“阴德福善”、“因果报应”的学说,随著时代的变迁,说的人讲的人,越来越少,相信的人更是罕见。更可怕的是,“因果报应”的理论事实竟被现代人称之为“迷信”而不肯相信,也不愿意相信,为什么呢?相信了,“乐”就没有了,这个不好接受!纵然是“五经四书”,其对古人今人的教导,因果的教育,断恶修善的道理和事实,书中常常教诲和警示,也因时代所迁,而不被人所相信,甚至完全被排斥和抛弃!

“诸恶业中,淫恶为最!”犯邪淫的人,在世时,于暗暗中得种种折福折寿、灭子绝孙的报应。在死后,灵魂必永受痛苦!凡我同胞,知此见此,能不触目惊心吗?

敬求沪上(上海)慈善长者,若认为鄙人所言无误也无谬,请召集有关会议,共同商讨寻求有关“戒淫止色,教育劝导”之方法,并能汇集成册,这个工作意义深远,绝对不会只独造福一方,而造福十方不止。企盼社会世间,因此而德风所被,人各景从,懂礼守法,则天下同胞,皆受恩泽!鄙人当情不自禁,馨香百叩而祈祷之!’

格言 30 .◎黄孝直说:‘《论语》云:“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圣人之于色,无时而不戒也”即:人在少年时,身体血气不定,必须戒色欲,因为心生淫念,即损气血,如干柴烈火烧壶中之水。对于立志做圣做贤的人,一生都知道戒色止欲。

而《礼》云:“庶人非五十无子,不娶妾,其不二色可知。”即,世间一般人,不到 50 岁不生子,决不娶小妾纳二房”,这是他知道“保持坚贞,决不二色”,同时也是在“戒色止欲”。男子三十而娶,是为了择一而终,绝不乱色而堕落,因为,人到三十,思想境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都已趋成熟,在“止色节欲”方面,功夫容易得力。诸侯不在自己管辖区域之内及周边地区娶妻、纳妾,这是为了避免误夺了他人之妻,而给自己带来祸患。古代先王圣君,定期闭关修行,练就“清心寡欲”功夫,以保养自己的生命。仅这些说法,要起到真正的教育作用,孔子认为,还不够完善,所谓“概不之及”,所以才特别提出“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一语,做为重要的补充,以教导后人,夫子的“诚重之心”和“抑畏或警示后人之心”,可见一斑。

人在年少时,犹如草木刚刚开始发芽生长,如“百虫还在冬眠状态”。草木出土而随即摧折其嫩芽,没有不枯稿夭折的;冬眠状态下的百虫,突然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置于平地,未有不死亡的。圣人提醒少年,使其“力制色心”,悚然自爱,以保养柔嫩之身驱。少年时,能于此色欲一关,把得牢,截得断,待他年成人之后,“元神”不亏,气存丹田,立朝(走向社会)之日,精神饱满,身心健康,作掀天大事业而游刃有余。真人品、真学问,皆由于此。即使不成大器,亦必克尽其天年,而不致死于非命。此少年所当猛省而谨记也!

格言 31 .◎世间父母,爱护子女,至深至切,无微不至,自幼无不管教。只有一件事,就是“色欲伤身”的大事,往往家长不知所措,无从下手,一般都是,含糊其词,笼统说说而已,大多都没有明确的训示和教诲。究其原因,一般是家长认识方面的误会,认为,孩子未婚时,大概还不懂得“男女”之事,不好给孩子明说。就这样迁就著到了结婚年龄。等孩子结婚了,又以为,孩子长大了,不说自明,不教自会,另外,碍著儿媳面子,不便尽言。孩子对色欲之害到底了解多少,完全凭父母自己的推测,根本就无法想像,不知道“子弟年轻,阅历未深”,凡古今好色必死之事,因为从未“目睹亲见”,所以他们根本不信,认为是古人编造的“骗人的措词”!不甚相信。一般年轻人,很难有机缘得到有关“远色戒淫”的善书而详读。加上现代社会,物欲横流,邪知邪见,到处充斥,恶朋友,淫书黄毒,传播“荒唐之语”,无处不在,且将“男女房事,视为乐境”,什么“洞房花烛夜,榜上提名时”等等。历代年轻人,因此而伤身毙命,绝子绝孙者,不可胜数!善良的人,每当谈及而叹息堕泪啊。

做为父母,须在孩子十四五岁时,于暗中观察其动静及其嗜好。尤其是对于男孩子,在给他易换衣裤时,密为周视,察有遗精斑渍,即证明“知、识已开”,此时当抓住时机,援引古训,找个合适的机会,跟他明言,把“好色必死的道理”,把“好色已死的人”,详细予以引证,最好把这本“寿康宝鉴”拿给他看。令子弟自知畏惧,起恐惧心,这样即能保养精神,元神不亏。等将来结婚之后,更要不怕烦碎,婉言劝导:父勉其子,婆勉其媳。且急须将“远色戒淫”各书,为媳推荐,甚至讲解,令媳私下规劝其夫。为人父母,万万不可懒于一时,碍于情面,而带来终身的痛苦和遗憾。

格言 32 .◎世间祸殃,属“淫祸”最大。不单单是指“邪淫”,既是“妻、妾欲事”,只要稍微过头,甚至自己独寝,而心想欲事,如此都足以“致疾丧身”,不可不戒!《道书》有曰:“人生,如“欲念”不生,则体内“精气”舒布五脏,荣卫(滋养和保护)百脉。而“欲念”一起,则欲火炽然而“拿撮”五脏,令五脏不安,气血不定,严重者,即受内伤。精髓流溢,从命门宣泄而出。即使精液尚未泄出,而此时“欲心”既动,就像烈火烧锅内之水,火旺而水少,立见消竭。若不知道,停火加水,用不了多久,则“水干而锅炸”矣。“锅”就是指“身体”,这就是“欲念”足以伤身的实据和道理。吾愿:世间人能“有病自疗”,方法简单有效,即:唯有“端正自己的心念,对万事万物起恭敬心,无有丝毫邪思邪念,清心寡欲”而已。

格言 33 .◎年轻男女,新婚之日,欲念正盛,若不知道节欲,纵情无度,往往种下“死根”,得诸疾病和短寿,这一点,确实不可不知,不可不畏。过去很久以前,有一则案例记载:有一学子,仕途之士,婚后赴试。刚刚结婚,兴头正旺。考试期间,孤枕难眠,没等考试结束,就打点行头急赶回家。一日走了一百余里,晚上“二鼓天”到家。其父见状,现愤怒相,说到:“这小子,一定是在外面惹了事,惧怕官府拘捕而逃回家的。”随命令道:“来人!把他给我捆起来,押到仓库去,待到天亮,必用棍杖严刑责罚!”到了第二天天亮了,他父亲不慌不忙,起床后亲自为其松了绑,一句话也不说。此子昨夜初咋到家,心里只想与新媳妇欢娱之事,兴甚浓,没想到,进门之后,突然遭到斥辱,不问青红皂白,给绑押在仓库一宿,恼忿之下,淫意顿消,十分纳闷不解。等到松了绑,也搞不清父亲到底是什么意思!没过多时,传来消息,昨夜与自己一同赶回家来的同学,也是刚刚结婚的,今天早上“过世了,死了!”据说死因是,“走了百里路后,身体疲劳而强行房事,导致“精脱”而死”。这时,该子方恍然大悟,这才真正明白了父亲昨夜为什么会把自己绑押到仓库待了一宿的原因!

古代人,把“关怀自己的家人”,称之为“事亲者”。真正的关怀,表现在,“视于无形,听于无声”,也就是,于“无形”中,看到“有形”;于无声无息中,听到惊涛骇浪声(这是察言观色,细微体察事物的一种能力)。事实上,父母对于子女的“爱护和关怀”,可以说,远远超过了这种“比喻”,所谓:“乃真有视听于形声之外者乎”。噫!子女的正常家庭夫妻生活,父母尚且关怀至此!更何况,对于家庭里出来的“履蹈危机,风露侵逼于外,惊恐交战于内的“邪淫不孝”之子”,其令父母挂心和关怀的程度,又要超出百倍不止。为人“子女”的年轻人,若能体察到父母长辈的苦心,并能接受父母和古人的劝导,以父母之心为自己之心,果能如此,则寿康可得矣。(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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