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2年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启动进驻督察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0月28日,2022年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启动。海南日报记者今天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本批次共派出2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儋州市、琼海市开展进驻督察工作。
本次督察是继2022年上半年对文昌、万宁、五指山、定安等市县开展第一批督察后的又一批次省级环保督察。此次督察进驻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11日,督察工作采取组长负责制,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
督察将重点关注被督察地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百日大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双碳”等工作落实情况;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督察组严肃纪律规矩,提高政治站位,做到督察为民,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既督任务、督成效,又察认识、察责任。督察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督察工作。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并公开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08:00-12:00,14:30-18:00。受理举报方式如下: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门邮政信箱:海南省儋州市A010号邮政专用信箱;邮编:571799;专门值班电话:0898-23555632。
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门邮政信箱:海南省琼海市A011号邮政专用信箱;邮编:571400;专门值班电话:0898-62912355。
进驻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工作情况报告、问责案件线索等,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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