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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红领巾拍摄不雅视频?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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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中国青年报、中国普法、人民日报、新华视点


导读

佩戴红领巾拍摄不雅视频怎么处理?

答案一定是严惩!

近日,持续了半年多的四川荣县网络女主播佩戴红领巾拍摄不雅视频案有了结果。继视频拍摄者和上传者被依法处置之后,转发传播的网络大V们相继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而涉事的几家网络平台也被作出罚款和整改的处罚,并公开致歉。


网络女主播佩戴红领巾发不雅视频


2018年11月份,一个名为“赤峰龙腾”的新浪博主在微博上发了一段短视频。


视频中一名年轻女子衣着鲜艳暴露,并佩戴红领巾在农田中抓鱼。因为“赤峰龙腾”网络大V的身份,视频发出后,点击量迅速上升。


而这也引起了共青团中央和公安机关的关注。



“视频中女子佩戴红领巾的视频非常低俗,是对红领巾的严重亵渎。”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解释。


于是,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经过山西和内蒙两地追踪,找到博主“赤峰龙腾”,却发现他只是转发者,视频并非其原创拍摄。


经过追根溯源,一层一层地排查,多地警方联手配合,从山西,到北京,广西,河南等地,从新浪微博,到名为“百思不得姐”“秒拍”等几个网络传播平台,最终警方锁定了视频源头“快手”短视频平台,在名为“宜宾盈盈”的“快手”账号里,警方找到了那段佩戴红领巾抓鱼的不雅视频。



而让警方唏嘘的是,除了那段被广泛传播的视频,账号中还有不少其他的低俗视频。“有的戴着红领巾,有的不戴红领巾,但内容都很低俗,对青少年有着极其恶劣的影响。”上述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这样的视频早在去年1月份就在网上传播了。2018年1月11日,“宜宾盈盈”账号的所有者,也是视频的主要制作者唐某某第一次上传佩戴红领巾的暴露视频,几天后播放量就达到了几百万,其账号在“快手”的粉丝数也随即大增。此后,尝到“甜头”的唐某某又如法炮制,制作上传了多段身着不同的衣服,佩戴红领巾的视频,相同的是这些视频内容都极其低俗。


经警方调查,“快手”上所有相关视频都是由唐某某和其男友共同完成。据唐某某供述,其制作这样不雅视频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公众眼球,以增加播放量,获得“快手”平台给予的报酬。


在利益的驱使下,当时年仅16岁的唐某某就这样“心甘情愿”以不雅的形象出现在公众平台上,并炮制出多个亵渎红领巾的视频。在经过各个网络平台的加精、热搜等推送手段,成为网民关注的热点事件。

 

涉事人员和平台被追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唐某某和其男友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2019年4月8日,荣县警方发布警情通报,通报表示,红领巾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标志,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由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


唐某某的行为已严重亵渎红领巾象征的爱国英烈、少年先锋队的荣誉、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感,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3月28日,警方依法对唐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帮助其录制视频的吴某某也被警方教育训诫。


而在这个案件中,除了唐某某本人的传播,网络大V和平台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查到的每个转发的博主,都是几万甚至几十、几百万粉丝的大V,每次转发都会让这种不良影响扩大。而网络平台以营利为目的,对内容不仅没有尽到审核的责任,反而进行了加精和推热门处理,使这些不雅视频在更大范围内传播,也应追究其责任。”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历经几个月的调查,几个转发视频的主要传播者都已经找到,在让其删除相关视频之后,公安机关也对其进行了教育训诫和警示,并要求其写下悔过书和保证书。


“2018年1月、5月期间,用户‘宜宾盈盈’为增加关注量,数次上传穿着鲜艳暴露、佩戴红领巾的捕鱼视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知悉相关情况后,我们根据快手社区管理规则,第一时间永久封禁‘宜宾盈盈’账号,删除相关视频。与此同时,在全平台深度排查和专项治理涉违规非法使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的相关内容……‘宜宾盈盈’这种主观故意的商业炒作行为,严重亵渎了少年先锋队的荣誉和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感,跟快手一贯秉承的价值观严重背离,对这样的行为,我们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也会采取最严厉的查处封禁措施。在此,对这次把关不严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我们深表歉意……”


不久前,“快手”平台进行了公开道歉,随后,新浪微博、“秒拍”“百思不得姐”等平台也都陆续发出了致歉信。


“除了要求道歉,我们也对其进行了罚款、警示教育等处罚。我们希望公众都能够明白,红领巾不能拿来开玩笑,任何亵渎红领巾的行为都是错误的,是违法的。上述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全国少工委强烈谴责亵渎红领巾行为


关注到网上这些佩戴红领巾的不雅视频后,全国少工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并一直密切关注案件查处工作进展。在警方对涉事人员和平台进行依法处罚之后,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网上出现有人不良佩戴红领巾的视频,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十分愤慨,第一时间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坚决积极依法争取、推动,依法推动肇事企业整改,依法推动当事人受到应有的处理。目前警方作出的决定,依法处理程序充分严谨,处置有力,彰显了正义,维护了红领巾和少先队组织的尊严。”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这一事件的本质是社会上有的人迷失道德底线,罔顾公序良俗,以出噱头的方式博人眼球,实际上不仅丢了自己的人,引起正义网友的坚决反对,也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几起有关事件说明,维护红领巾和孩子们组织尊严的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坚信,不管线上线下、何时何地出现亵渎红领巾、玷污孩子们组织的言行,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不当使用、佩戴红领巾,甚至利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来进行恶意营销炒作。




2018年7月29日,上海臻海实业有限公司邀请日本某演员入校活动并佩戴红领巾。之后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海臻海实业有限公司不当使用红领巾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00万元、另案罚款30万元的处罚。



2018年9月,山东菏泽丹阳路小学向小学生发放的红领巾上,竟印有当地某广场的广告。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菏泽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利用红领巾、小黄帽在丹阳路小学发布商业广告处以3447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红领巾是一代又一代少年儿童的童年记忆,引领他们爱祖国爱人民、向上、向善、友爱、助人为乐,留下许多感人的故事。对于此类不当使用红领巾的行为,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希望公众和企业尊重和爱护红领巾等少先队的形象标识,推动依法处置恶俗行为,护育孩子们健康成长的精神家园。对于线上线下出现的有关不良事件,少先队组织要坚决斗争,发现一起依法推动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习总书记勉励青少年说:“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对于崇敬的事物,理应扣好这第一颗“仪式感”的“扣子”。正如红领巾的尊严不容亵渎一样,对于那些承载着几代人红色记忆、承载着历史积淀和人文情怀的标识,也应集聚全社会的力量,对其倍加珍视、精心呵护,捍卫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保护珍藏于心底的情怀记忆,还原对崇敬应有的“仪式感”,才能让民族精神代代传承、生生不息,让拳拳爱国之情真正内化于心,方能外化于形。


你对曾经朝夕相伴的红领巾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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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是神圣的红旗的一角,它是由无数烈士先辈的鲜血染成的,也是祖国花朵、朝气蓬勃的少先队员佩戴的标志。


对这样富有内涵深义、神圣不可侵犯的标识,我们有义务、有责任对其保有崇敬之心,无论是在佩戴、使用还是在公众场合,都应始终以尊重待之、以敬仰奉之,给予其与生俱来、理应赋有的“仪式感”,每当自己佩戴或给他人系上时,都应在礼仪上毕恭毕敬、心态上怀有敬畏,不可有亵渎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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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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